飘(全集)(经典译林)

玛格丽特·米切尔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称得上是一部经典的爱情巨著。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的一去不返……《飘》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雲川

《飘》是我2022年读完的最后一本书,当决定读它时,我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最后耗时两个月才将它读完,它是我22年读过最长的小说。如果问我这本书怎么样,我会这样评价,《飘》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性格,如果没有思嘉,就不会有现在的我。 刚读完时,只感觉女主人公自私自利,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对思嘉谈不上喜欢,甚至不打算向朋友推荐这本书,第一时间也没打算写书评。 但是,过了些日子后,我忽然想起了思嘉,又看了看我自己这两个月的生活状态,我惊喜的发现,我被她潜移默化的改变了!她的缺点不再明显,优点显现在我的眼前,她勇敢、直率、面对困难不言放弃,反而越挫越勇!她热爱生活、充满活力、懂得如何享受生活。我也正是因这点而非常喜欢她,好像是正因为认识了她,我才有了改变生活的想法。 我被打动了,真的被她的性格所打动了。之前的我生活平静,犹如一潭湖水,即便投入湖水的石子再多,也只是激起一部分涟漪。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孕育周边的森林,向大地母亲展现我的勤劳与成就。当森林茂密生长,动物栖息在湖边,我的任务好像也就此结束。如果哪天人类来将我的血液抽走,将我的身体改道,我也不会去反抗,因为我的性格就是如此。 看完《飘》后,湖水不一样了,思嘉就像是一只飞鸟,嘴里衔着一颗定时炸弹,飞过丛林,投入湖中。刚入水,无感。过一段时间后,便在湖中央炸出一个大大的水花。 它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平静,就想着孕育丛林。 它现在想成为一条小河,流向丛林以外的世界。 它不再将孕育生物作为自己的责任与理想。而是打算流向远方,翻过山丘,穿过沙漠,跨过草原,去做那些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去做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它将追求理想、及时行乐当做自己的目标。 湖水终有一日会消失,所以在消失之前,我要做一些事情,充实自己的人生。 生活不是轨道,而是旷野,从今往后,我要做一个热情、勇敢、热爱生活的人,不顾一切地在旷野上奔跑,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

酸奶后槽牙

读完《飘》的一整天,我都在想,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够如此打动我?如果郝思嘉不是郝思嘉,而是另一个稍微智慧点的家伙,白瑞德和另一个“她”的爱情还会如此动人吗?我爱的是求而不得的亘古命题、口是心非的爱情角逐,还是角色本身的魅力? 喜欢《飘》的人那么多,有人喜欢“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超人精神,有人喜欢南北战争背景下个体的命运浮沉,有人喜欢角色的个人魅力,也有人喜欢故事的跌宕起伏,大部分人每种都沾点。好的作品恰恰如此,你不知道自己到底被什么吸引,但你就是被吸引了,这和爱情倒有点相似。 读完《飘》,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书中的白瑞德,一个是书外的玛格丽特。说实话,我真的很想见见这个比我大了一百岁的玛格丽特,她一定是位奇女子。奇就奇在,既为作家,玛格丽特一定是位生活中的“有心人”,而一位“有心人”,却偏偏创造出了郝思嘉这样的“无心人”。放眼整个文学界,这都是极为特别的。想到这点后,我突然明白,我爱《飘》,爱的是它的残酷。当一个作者,以旁观者的视角去看待自己笔下的人物,人物才能“活起来”。他们不再是你欲望的附庸,而是他们自己。 真实,必将残酷。 无论主角之间有多少误会、多少心碎、多少龃龉,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依然深爱着彼此,此生不负相思意,这是十年前的我爱看的言情小说——失望攒够是会离开的,爱的能力是会消失的,她可以不爱他,他也可以不爱她,这是现在的我爱看的言情小说——《飘》让我这位纯爱战士在应声倒地之前,拍着脑袋想了想自己该不该倒地。 思嘉的悲剧在于,思嘉没有心,她只有一样东西:原始的生命力。而思嘉这个人物最大的闪光点恰恰也在于此,她没有心,只有原始的生命力,所以她无数次对自己说“我先不想这件事了,等准备好了再想。”当然,这句万能口诀偶尔不奏效,那是她为数不多有心的时候。 硬币有正反。这样做的利是拒绝任何内耗,行动力永远满格;弊是僵尸吃掉了她的脑子,她拒绝反思自我、拒绝理解他人,自私且不以为意,于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乎的是什么,也根本理解不了别人。等她幡然醒悟,一切已太晚。 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那个规矩教条的时代,实属罕见——自私得坦坦荡荡,虚荣得明明白白。我一直觉得,白瑞德最爱郝思嘉的一点,就是她的简单,她的欲望都写在脸上,她不懂人性、不懂人生,但她永远懂得向前看。这很奇妙,身为主角,郝思嘉除了野玫瑰般的气质与顽强的生存本能,几乎一无所有,而丰满的恰恰是她身边的那些人:白瑞德、卫希礼、韩媚兰。 这四个人,就像四个符号,代表着四种不同的人生态度。 郝思嘉,一个将现实主义践行得淋漓尽致的人,万物若到了极致必然有其魅力。她就像塔拉的红土地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她身上有一种动物性的本能,争抢食物、掠夺资源、捍卫至亲、保卫家园,是她生活的主旋律。浅薄庸俗是她,负隅顽抗也是她,她生来就该属于战争年代,唯有混乱与匮乏方能凸显出她人格的宝贵之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她是野火,也是草原。但若生在和平年代,她闪耀的精神必将被物质的光芒所掩盖。 客观来说,思嘉的人生境遇非常惨——原本是泡在蜜罐里的富家小姐——战争之前,白月光娶了别人;战争来临,第一任丈夫病死;战争爆发,家里被洗劫一空,妈妈伤寒而死,爸爸悲极生痴;战争结束,第二任丈夫为保护她而死,嫁给白瑞德后,唯一真正盼望的孩子流产了,随后最可爱的小女儿从马上摔死了,而当她终于看清自己到底爱谁时,那个人却离开了。然而,读者却很难感受到主角的惨,我想这是源于她与生俱来的对逆境的适应能力,形势越严峻,她的心态越乐观。所以我们听不见她的悲鸣,只听见不断前进的马蹄声。这种钝感力、适应能力,以及对悲伤的天生的免疫力,是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白瑞德,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虽然他是一个投机商,轻而易举地周旋在南北两方之间,不费吹之力就能赚到旁人无法奢望的一大桶金。但他既不属于北方、也不属于北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身之所属。这就是白瑞德这个人物的悲剧,他是没有根的,就像《阿飞正传》里的阿飞一样,他是一只无脚鸟。嗤笑南方人情世故、繁文缛节的他,被老兵与男孩的温情一幕感动后,竟毅然决然地抛下深爱的思嘉,头也不回地走向战场、举起了保卫家园的武器。可回到南方,他又羞于承认自己参加过他曾不屑一顾的战争,因为这无异于亲手粉碎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浪子人设。 瑞德的矛盾,在于全世界的人都相信他“不在乎”,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信了,但真相是,他非常在乎。他在乎人性的纯良,所以他可以嘲笑任何人,却独独尊敬真、善、美的化身——媚兰。如果有一个世界充满了直言不讳的真诚与不计代价的善良,想必白瑞德是会毫不犹豫地奔赴的。所以顶天立地的堂堂白瑞德,会卸下所有伪装、狼狈地哭倒在媚兰的腿上,就像寻求母亲安慰的男孩一样;他在乎故土的安宁,所以在心死之后,他只想回归他的家乡——那个曾经抛弃了他,也被他所抛弃的地方;他最在乎的,是真情得到回馈。与思嘉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像一场漫长的博弈,这场婚姻对于他来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赌注。 他向思嘉走了九十九步,期待在婚后她能走完最后的一步。他夜以继日地等待,渴望从她的眼中找寻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意,可等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郝思嘉把她所有的精明都用在了赚钱上,在爱情方面,她傻得像个六岁的女孩——她从来不肯停下脚步好好审视自己的内心,即使她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都深深地依赖着瑞德,她还是极其主观地认为自己爱着卫希礼。爱卫希礼,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她亲手把卫希礼送上了神坛,久久地凝视着他的光晕,爱上了从那光中走出的少女时代的自己。正如瑞德所说,她爱金子的光芒,胜过金子本身。 而当她失去一切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真实想法,可彼时,瑞德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再去爱了,邦尼的死亡,带走了他的整个灵魂。郝思嘉爱的那个白瑞德,已经不复存在了,被她的无情、他的纵容,与命运的玩笑亲手杀死了。 故事的最后,瑞德真正做到了全然的不在乎,他只想变成一片落叶,化为尘土。可以说,我们爱的那个充满矛盾性的、富有人格张力的、鲜活动人的他,已经逝去。 骄傲与自卑、放荡与温良、张扬与深沉,在他身上融为一体,他像一面镜子,对待不同人的态度取决于他是谁,每个人都能从他那里窥见自己最阴暗的想法。因而,高尚者觉得他高尚,卑鄙者觉得他卑鄙,老派者觉得他荒唐,革新者觉得他有趣。这样一个游历人间的游戏者,最终也未能完好地从人间走出。生活是单向行驶的火车,从无回头路。 玛格丽特之所以残酷,就在于此。她夺走了他最珍爱的两样东西——郝思嘉的爱与邦尼。她塑造了他,又捏碎了他。 如果说白瑞德是硬币的正面,那么卫希礼必然是硬币的反面。他们同根同源,却又走向殊途。瑞德与希礼对事物的看法是极其相似的,他们的肩上都坐着虚无、他们都试图对抗这种虚无。白瑞德的方式是嘲弄,卫希礼的方式是逃避。卫希礼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宁愿永远活在象牙塔里,也不愿看看生活的真实面目。 南方对于他来说,是物质的土地,亦是精神的故土。点缀着诗歌、小说与音乐的旧贵族生活,就像曾经做过的一场梦,他就被困在那梦里,无法向前走了。瑞德曾经说过,卫希礼宁愿战死在沙场,也不愿活着回来面对战败后的家园的丑陋、贫瘠与疮痍。卫希礼之可悲,在于他与白瑞德一样清醒,他知道关于自己的所有真相,却无力改变任何东西。他的灵魂,在和平年代温柔丰满,在动荡时期孱弱苍白,这和郝思嘉恰恰相反。他之所以喜欢郝思嘉,喜欢的正是自己所缺的那份面对生活的勇气。 而本书最完美的一个角色,韩媚兰,是一个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她是作者笔下最具有神性的角色,如果说卫希礼是月亮的倒影,那么媚兰则是月亮本身。她瘦小、苍白、心形的脸充满了孩子气,而她的灵魂坚韧、勇敢、小小的身体里流淌着足以包容万物的母性光辉。作者曾说,媚兰看待所有人,都像母亲看待孩子。 她身为希礼的妻子,深知希礼是不现实的,却依然为他编制了一场属于旧时代的幻梦;聪颖如她,与想法写在脸上的思嘉朝夕相处,却丝毫不怀疑思嘉与希礼之间有什么,即便别人亲眼看见她也不相信,因为她是如此深爱着思嘉与希礼,她对人性的信心,强大到让人叹服;社会的边缘人,红发的贝尔、骇人的阿奇,都只尊敬她、爱戴她,因为只有她真正地接纳了他们,她高尚的人格,把所有人都平等地看作了“人”;她刚搬来亚特兰大不久,朴素的小屋里就挤满了人,高尚的、庸俗的、尊贵的、低贱的,人们与她交谈,便能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抚慰,她是南方贵族的母性象征,是崇高人格的集大成者。 她愿意给敌方的已故士兵献上花朵,却不愿为敌人低下高傲的头颅。在所有人都拿丧女痴狂的瑞德毫无办法的时候,只有媚兰说服了他——她只进去了一会儿,他便同意下葬了,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我想,这一切都得归功于她那无与伦比的同理心,她总是把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上思考问题,因而她爱所有人,就像爱着自己。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爱。不仅是希礼,独立如思嘉,也深深地依赖着这样的媚兰。我想,她强大到足以成为所有人的精神依托。 除了思嘉与瑞德的爱情,书中最动人便是思嘉与媚兰的情谊,最经典的一段便是思嘉枪杀北方佬,媚兰举着剑站在她身后。这一幕是如此震撼,就像一幅画片烙印在我的心中。很多年后,思嘉意识到,如果那时动手杀北方佬的不是自己,则会是媚兰。这两个姑娘是那么不同,一个像荆棘丛中兀自盛放的玫瑰,一个像山谷中散发幽香的铃兰,却有着如出一辙的勇气——那是誓死捍卫所爱之物的勇气。 媚兰永远无理由地守护在思嘉身边,是因为她们俩一起走过了那段艰难无比的黄金岁月,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哪怕是希礼也不行。或许在媚兰临产、思嘉在战火与废墟中蹒跚前行,坚定地寻找医生的那一刻起,媚兰便把思嘉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 《飘》的英文名是“Gone With The Wind”,随风而逝。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旧南方的文明,是个体的命运,是决堤的爱意;是眉眼温柔的埃伦,是开朗豪爽的嘉乐,是有着明亮的蓝眼睛的邦尼,是张开怀抱揽住所有人的媚兰,是过去那个意气风发、离经叛道的瑞德;或许随风而逝的,也有瑞德离去后思嘉的失落,她说,“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九月菊

我年轻的时候读《飘》,手不释卷,沉迷不已。《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称得上是一部经典的爱情巨著。它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二刷《飘》,依然沉迷,很多情节已经淡漠了,感叹岁月的无情,这次留个备忘录吧: 斯佳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佳丽·奥哈拉就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 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 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佳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佳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佳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佳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佳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佳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佳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佳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佳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佳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佳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佳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佳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佳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佳丽一笔 钱,斯佳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佳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佳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佳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佳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佳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佳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佳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佳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佳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佳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佳丽。 不久,斯佳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佳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佳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赢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佳丽。这时,斯佳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佳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佳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佳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要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佳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佳丽。此时此刻,对于斯佳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六六

我真有些舍不得这么快看完这长篇巨作。经典就是经典,即使小说写就将近一个世纪过去了,小说背景还是在距我们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发生的故事,但我现在读来丝毫没有违和感。无论是在战乱中经历了跌宕起伏人生的主人公的热烈奔放的爱情,还是他们在战乱中所受的苦难,以及他们的那种顽强不屈的意志。书中的每个人物刻画的个性鲜明,呼之欲出,纷纷向我扑面而来。他们在大师玛格丽特的笔下是如此熠熠生辉,拨动读者的心弦。也许,人类抛却民族这个观念,在苦难面前,情感都是相通的! 我在少女时代曾经看过此书的纸质版,那时太小,只是看了个热闹,为思嘉和瑞德的结局深深叹息了一番。甚至在看了费雯丽和盖博演绎的老电影《乱世佳人》中,想为主人公加上一笔大团圆的续集。 如今我觉得作者在结尾处还是埋下了伏笔的,她给了读者一个充分想象的空间。主人公思嘉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 身上流淌着狂野爱尔兰血液敢爱敢恨,不受传统文化礼教束缚,勇敢无畏坚强果敢,不顾一切也不择手段要达到目的坚韧的女子。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注定了不会有多少人能够懂她的,注定是要被大众的固化思维排斥和孤立的。更别说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了。掩埋在故乡塔拉,思嘉那逝去的妈妈,媚兰和瑞德是三个爱她并懂得她的人。如果说思嘉是在打破陈规陋习中站起来的,那么媚兰则是勇敢的立在其中,媚兰外表柔弱,性格温柔 ,但她的内心和思嘉一样强大,甚至比思嘉更加坚韧冷静从容不迫。她在精神上是思嘉的主心骨和坚强后盾,思嘉和媚兰是一对绝世双骄,乱世中的姊妹花,我感觉她们两个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一个人所具备的两重性格。媚兰用纤瘦的手臂举着一柄长剑,守护着思嘉,媚兰会毫不犹豫的为思嘉仗剑天涯,该出手时就出手。媚兰在作者笔下是完美无瑕的,她是美好的化身,是没有长翅膀的天使。而思嘉则是缺点多多,但没法不让人喜欢,她的漂亮美丽、她的朝气蓬勃、她的活力四射、她的执着、她的不管不顾、她的那股子狠劲、还有孩子般的天真气儿。 那个深情款款的瑞德,也一样深爱着思嘉,他和思嘉是一类人,他们有一颗相似的灵魂,所以瑞德是最懂得思嘉的。也许凡是爱的太深的那个,付出的就多,被深爱着的那个就肆无忌惮,一边相爱一边相杀,慢慢磨损消耗着他们爱的烈焰。瑞德因为男人最后的那点自尊,在思嘉面前故意装出玩世不恭,让人觉得他对思嘉爱的别别扭扭吞吞吐吐,他为爱不愿轻易低头其实一直在低头。(他在明确思嘉不爱他的时候毅然娶了思嘉,给了思嘉爱和温暖),到决定离开思嘉,他是倾尽一个男人的温柔了的,瑞德怕自己受伤,但还是免不了受伤,爱没有对错也没有公平,谁先爱了谁就输了。其实思嘉是一个在感情上很迟钝很孩子气也很执着的家伙。思嘉和瑞德正好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永远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我觉得女儿的离去,成了压垮瑞德的稻草,他的精神寄托小思嘉没了,瑞德心灰意冷!他累了…如果说媚兰是聪慧的,而思嘉则是笨笨的,特别在感情上,好歹是到最后总算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希礼对思嘉来说,只不过就像个小姑娘拼命想得到一个玩具和一件首饰而已。 媚兰逝去了,瑞德也要离开,思嘉该何去何从?就凭思嘉的个性绝对不会认命的,她会回塔拉住上一段时间,因为塔拉的那片红土地是思嘉的根,是思嘉力量的源泉,那里安放着思嘉从不会屈服的灵魂,有她深深的爱恋。我想无论瑞德走到哪去,思嘉最终都会把他找回来,也或许瑞德出走以后,还是放不下思嘉,最终自己也会回归亚特兰大。因为真爱这个东西,是装不了假的,也不是你回避了逃跑了就能消失了的。 书中的男二号希礼,我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思嘉以为自己喜欢他。其实希礼是喜欢思嘉的,因为思嘉身上的青春活力和百折不挠的勇气是希礼没有的,我敢说希礼恐怕都没有青春过,因为他是沉静温文尔雅的。希礼不可能会像思嘉和瑞德那样激情澎湃。希礼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喜欢生活在战前的理想王国里,他在现实中做着理想的梦,他无力改变现实,无法在现实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他和现实格格不入。他又是清醒的,在别的南方人狂热的支持南北战争感觉必胜的时候,他却看到了南方必然的失败。他清醒的意识到黑奴制度必须取缔。他其实是一个内心很痛苦不堪的人。思嘉不懂他,只有媚兰懂得,并且还一直小心呵护着希礼男人的自尊。应该说希礼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却是个不讨喜的懦弱的好人。 我觉得吧,故事还是要自己去读才有意思。不是吗? 作为一个热心的读者,我 向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致敬!

行者无疆

《现实必将残酷,但是值得向往》 这是我读过最虐心的一本书,也是目前读过的外国名著里最喜欢的一本,一部经典的爱情巨著,一首爱情的绝唱,书中娓娓叙述着温馨的亲情、纠结曲折的爱情,忠贞不渝的友情,书里看不到让你反感的矫情和造作的抒情,也看不到道德式的说教,也没有兴趣去描绘那些崇高的东西,只是在酣畅淋漓地讲一个很长的故事,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这些永恒的话题,书中都有其独特的思考。人的一生,仿佛都在里面,光辉灿烂的,阴暗龌龊的,善良,妒忌,高傲,勇敢,千情百感交集,欢喜哀愁交织,读完久久沉浸其中,久久意难平。 由于小说了太长的缘故,开始读觉得有些拖沓,逐渐沉浸其中,读到最后彻底被征服,名著就是名著,不知不觉被沉浸带入情境了。书中的每个人的性格鲜活、独特而明朗,而主角和她身边最重要三个人各自特有的人格魅力,是四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不断引发着人的深思。 书中的主角是郝思嘉,一生都是在做真实的自己,自私得坦坦荡荡,虚荣得明明白白,她的人生境遇非常惨,起初一个漂亮富家小姐,心爱之人与别人结婚,第一任丈夫战争爆发后在军队中病死,战败后家被洗劫一空,妈妈伤寒而死,爸爸悲极生痴而后又意外死去。战争结束后第二任丈夫为保护她而死,最后嫁给另一个主角白瑞德,二人却又相爱相杀,一切都要慢慢好起来的时候,她唯一真正盼望的孩子流产了,随后最可爱的小女儿从马上摔死了,历经这么多苦难后,当她终于看清自己到底爱谁时,暮然回首,那人已离开了灯火阑珊处。 每一次命运的苦难袭来,在苦难大到她内心不能承受的时候,她都会开启“我先不想这件事了,等准备好了再想。”模式,这就是她与生俱来的对逆境的适应能力,在险境、艰难的处境甚至绝境中,她回归到了一种原色,这种原色就是生存,人只为生存的时候,我们听不见她的悲鸣,只听见她不断前进的马蹄声,这种钝感力、适应能力,以及对悲伤的天生的免疫力,才是她野玫瑰般的气质与顽强的生存本能,浅薄庸俗是她,漂亮魅力四射是她,在一次次的绝境中负隅顽抗也是她。虽然中途与希礼的纠缠一度很渣,让人感觉很厌恶,可是到最后看到她幡然醒悟时的坚决,又让人觉得她又如此真实、如此可爱,这本书,就是她成长史。 白瑞德,一个很让人意难平的角色,这本书中最欣赏的一个人,他一直具有透过一切直达本质的睿智和比别人都要大的格局,有霹雳手段,也有菩萨心肠,骄傲与自卑、放荡与温良、张扬与深沉,在他身上融为一体。本是一个超脱的浪子,却也被内心的挚爱的那个人囚禁,他的一生是走不出来了。他是事业如鱼得水,却情场失意,在爱情里更是也是一个傻瓜,娶思嘉的时候他知道思嘉心里有别人,他觉得婚后会让思嘉爱上自己。可是他怎么做的呢?所行所为只有一个宗旨,就是不让身为他老婆的思嘉知道自己爱着她。在每一次和心爱的人近在咫尺时,都完美地选错了方式。当他卸下所有伪装、狼狈地哭倒在媚兰的腿上时,就像一个无助委屈的男孩,真的为他心疼了。这本书对他最为残酷,他的孤独无人理解,为心爱之人偷偷付出了那么多,却一直苦苦爱而不得,最后他有了一个比他爱自己生命都爱的女儿,上天却又夺走了他女儿的生命,读到这里我觉得还不如杀了他好些,作者她塑造了独特的他,又残酷地捏碎了他,为什么?为什么要对他那么残酷? 再说媚兰,起初出场,她瘦弱的形象一点也不显眼,开始注意她是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能不动声色临产,之后又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你能够想象她的痛苦,可是她一句也没有对郝思嘉说起过她正在经受的痛苦。她的第一次高光时刻是在思嘉独自面对北方逃兵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产后虚弱得随时可能死去的她,拖着的瘦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做好了以命相搏的准备,之后又冷静地出主意帮助思嘉把杀死逃兵埋起来,那一刻被她深深震撼了。 她高光中的高光时刻,是在佛兰克、希礼和3K党成员集体行动去杀掉抢劫侮辱思嘉的那两个人的夜晚,那个夜晚因为消息泄露而万分危急,一直内心很强大的思嘉都已经乱了方寸,每个人都紧张得要窒息,但是媚兰却能力泰然自若、沉着冷静地应对这个紧急又危急的局面,最终和瑞德天衣无缝配合演戏,又惊又险地救下了那些人的命。从此刻起,她的人格魅力逐渐彰显,每个人都是那样喜欢她。 后来,希礼与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思嘉的一边,而对那些诋毁思嘉的人以坚定的决绝作为回应,我读到这里,我觉得媚兰之所以对那些人那么决绝,恰恰是她内心已经洞悉了所有真相,只是她太害怕失去这两个人,一个她最爱的人--希礼,另一个曾救过她和孩子的救命恩人--思嘉,所以,她牺牲自己的一切,去保全这两个人,读到这里,深深地为媚兰心痛了,她承受的也太多了。到这里应该超出善良的内涵,而是一种伟大的人格,又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她和思嘉,一个像荆棘丛中兀自盛放的玫瑰,一个像山谷中散发幽香的铃兰,却有着如出一辙的勇气——那就是誓死捍卫所爱之物的勇气。 全书中我最不喜欢的角色就是希礼,起初只是觉得他软弱,像一只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从小躲在家族的庇佑之下,到退役后躲在思嘉的保护下,后来看到思嘉的婚姻逐渐美满时,心生嫉妒,在思嘉面前诋毁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白瑞德,离间两人的关系,使二人分居,破坏了百瑞德和思嘉逐渐美好起来的婚姻,紧接着又引诱思嘉出轨,丑闻败露后又躲在媚兰的身后,也让他的亲妹妹,为了保全他虚假的名誉,被永远冠上了诽谤的恶名,最后,那么爱他的妻子,明知道生育会要了她的命,可是最后还是因为难产而死,此时大家都说他妻子怀孕他不知情,他就又可以躲到大家身后了吧。 读完你才发现书中双男主互为镜像,双女主互为镜像,好精妙,不是冤家不聚头。 人所有的痛苦来源于自己的执念,书里的人也都是痛苦的,都没有完美的结局,绝佳讽刺的是,看似正人君子的希礼只是垂涎思嘉的身体而已,而看着不像好人的瑞德却更追求思嘉的精神,而思嘉偏偏执着于那个低级追求的,这点真像天龙八部里的剧情,每个人都很痛苦,每个人都求而不得。重复一句,人所有的痛苦来源于自己的执念,你执着想要什么,什么就会折磨到你体无完肤。 看到一个书友说假如结局这样,世界美满了。邦妮骑着小马,越过了横栏,咧着牙看着她妈妈笑着。思嘉从小女儿身上看到了她父亲的影子,是那么固执,那么勇敢,也是那么爱思嘉的妈妈。思嘉看向了瑞德,原来瑞德就像她爸爸,而自己就像她妈妈,对着这么厚重的爱,总是忽视,关在窗外,总是觉得理所当然。这一刻,思嘉幡然醒悟了,他爸爸失去了这份爱,她不想再失去了,她决定去拥抱这份爱,去抚愈温暖瑞德受伤的心,她走过去把白瑞德的手握在自己的胸前,那一刻她感受了那炙热的爱的跳动,就像心跳一样,心跳不停,爱就不会停…… 可是现实就是像书里的结局这样,往往是残酷的,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不完美,但是希望我们都可以成为一个坚韧勇敢的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一定不能够绝望,不能放弃!”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tomorrow is another day.虽然现实必将残酷,但是值得向往。

萤烛

一个小小的劝告,如果在开始就没有很喜欢思嘉的话,就不必看下去了,她自私,愚蠢,虚荣,她也坚定,勇敢,有担当,充满希望。她开始就是这样,最后她依旧如此,她没有变化,只是她经历了太多,但是她没有改变。所以如果一开始就不喜欢她的话,就算了吧,放过自己,我看完这本书用了三十二个小时,其中至少有二十五个小时我是在愤怒中度过。我不讨厌一个女孩目的性强,自私,叛逆或者别的什么,但是她有时愚蠢的让人痛苦。她认不清来自他人的善意恶意,也不知道珍惜真诚相待的朋友,她盲目自大,这使她的愚蠢更难以接受。 另外,性缘脑我就不说什么了,没意思,看我的评论就看出我多么讨厌白瑞德,多么不认同他们之间所谓的爱情。但是有人觉得他们是真爱,我也…我不看就是了。 如果不是性缘脑,想看这本书,建议把本书看做双女主的故事,里面的男性都是配角,没有什么男主男二,就像她们的孩子一样,所谓的男主看做是她们的生活背景,她们的挑战就好,不要对里面的男性角色有什么太大的期待。这本书角色塑造的很好,很真实,让人能真情实感的喜欢他们或者跟他们置气。但是里面真正很好的人,我只认媚兰。其他人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问题,但是没关系,人本来也是多面的,复杂的,我能理解。但是我只喜欢媚兰。 这书不短,剧情连贯,发展合理,该略过的地方转场也很自然。但是能不能真的喜欢我不知道。因为我不喜欢,我要被四个主角里的三个气死了,最喜欢的那个明明知道不能生育却死在了流产这件事上也让我难过死了。全程我唯一泪目的地方,为了媚兰。我还不能说很多,因为她真的喜欢小孩,她愿意为这个选择负责,只是我真的很难过。然后我又被思嘉的恋爱脑和白瑞德的诡辩气够呛。建议像我一样气性很大很容易激动的人还是不要看了,气死我了。 大家都不完美,也都很真实。啊啊啊啊但是气死我了。气死我了QAQ我不推荐这本书!跟她写的好不好没有关系,跟人物完不完整剧情合不合理没有关系,我不喜欢它,因为我要被气死了!!!!QAQ

gentle&powerful

方要下笔,竟不知从何说起?我对《飘》有很深的情感,她陪伴了我整个高三、陪伴了我无数个焦虑难安、痛苦难耐的夜晚,亦陪着我经过火车、高铁、家中和大学宿舍里…我很爱很爱这本书,以至看完中文版之后久久难以自拔,不过那时看得浅薄粗浅,只望着也能遇到真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再就是读了书不过瘾,看了好几遍英文电影,书中的人物仿佛活了,他们就是他们,演得好极了,再后来学了英语专业,老师让看英文原著,我思来想去,应该看自己最爱的小说,这方可有意义,于是买了一本厚厚的英文原著,从大一下看到现在才算看完,读完后,陷入了恍惚中,一个人默默发愣,只觉得要是故事还没完结就好了,大抵是哭了吧,正如我此时此刻泪流满面,不愿意接受要换另一本床头书陪伴我了… 我秉持着最大的爱与诚意,要为我最心爱的书写下最真情实感的书评。 我记忆力不好,真希望不要有哪些细节冒犯了原著才好,如若有误,还请包涵。 (一)走近斯嘉丽 斯嘉丽是一个极具魅力的女人,她热烈、美丽、自信、勇敢、以及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她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她不爱读书,也没有深刻的思想,如若在安定的时局里她应该是个单纯快乐恣意妄为的小女孩、小公主,而正是这样的女孩身上却有着野蛮的生命力,这也是斯嘉丽身上最令人着迷的地方,她经历了美国南北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她失去了最爱的母亲、失去了从小的玩伴、失去了稳定的家园…奴仆们一哄而散,房子、土地、食物全部被北方佬占领,他们陷入了赤贫中。 父亲因母亲去世深受打击,一蹶不振,换上了老年痴呆,两个妹妹年幼且没吃过苦头,而梅兰妮刚生孩子尚且虚弱,斯嘉丽此时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同样也是一个扛着无数重担的坚强女人! 脑海中一直浮现这个画面:她撤掉了大大的蓬蓬的好看的裙摆取而代之的是低垂的旧裙子;她撸起了袖子,扛起了农具在塔拉里劳作;她在饥饿难耐的夜晚没有哭泣,而是在家人与仆人们抱怨吃不饱时去脏乱不堪的小屋泥地里去挖任何能吃的东西…她在那起誓:上帝是我的见证。我不能垮!我决不再忍饥挨饿了,也不能让家里的人挨饿。我哪怕去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我也干!上帝是我的见证,我决不再忍饥挨饿了! As God is my witness, as God is my witness, they’re not going to lick me. 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 and when it’s all over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 Nor any of my folk. If I have to lie and steal, cheat or kill. As God is my witness,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 时势造英雄,而斯嘉丽就是在这场战争中浴血重生的女英雄!这世上仿佛没有任何事情能打倒她,她是无比的勇敢又是无比的坚强,只要是她认准的人或事情,她就会投入百分之百的认真和专注去做,即使成功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一。你不得不承认,她简直太酷了~我好爱她~ 我想聊一下斯嘉丽身上非常有趣的几个点: 一、她的婚姻从不是在爱情中诞生的。 第一场婚姻是因吃醋、赌气草率地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查尔斯;;第二场婚姻是为了生存,她将目标锁定在了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特身上;第三场婚姻是因为白瑞德的言语刺激和奇奇怪怪的胜负欲同意嫁给了他。她的每一场婚姻在世俗意义上都显得那么不可理解,她知道怎么让一个男人爱上自己,也知道该说什么把一个男人捧得高高的,可是她却痛批女性为什么要迎合男人装傻装笨糊糊涂涂过一生,有意思的是斯嘉丽的经商才能远远高于她的丈夫,而弗兰特却企图用孩子困住斯嘉丽,这样她就不会那么“出格”了。 斯嘉丽在婚姻上的三次叛逆,无一不是一个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女性一遍又一遍冲击社会上投射给女性的刻板印象与枷锁。她活得恣意妄为、她活得生机勃勃! 二、在最危难紧急的时刻她靠得永远是自己。 回忆这几个瞬间———(1)阿希里将怀孕的梅兰妮托付给斯嘉丽之后,在无医生照看,仆人不靠谱等等突发状况下,是她镇定自若地为梅兰妮接生。(2)在白瑞德去参军无人护送她们会塔拉时,也是斯嘉丽一个人驾着马车保护着一行人的安全(3)在北方佬抢了儿子韦德的祖传刀之时,她几乎没有犹豫地夺了回来,在北方佬放火烧了一片食物之时,她只是及其悲愤也并未被打倒(4)塔拉庄园要被小人夺走了,她穿着她的窗帘战衣毅然走向未知路,求助白瑞德无果她转头就使用手段嫁给了弗兰特换得了塔拉的安全(5)她承受的住父母的去世(6)在梅兰妮、邦妮、甚至是发现深爱白瑞德却只能看着他走,依旧能说出:“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从未被打倒。 三、体现了资本主义的野蛮性和逐利性。 她同样也很自私自利,甚至偶尔也很冷血,在利益面前,她会选择雇用牢犯来降低木材厂的成本。她不理解南方人的尊荣,她厌恶假慈悲式的坚守。 让我唏嘘的是她的爱情,那在噩梦中一遍又一遍出现的场景,最终还是映照在了现实里:在浓浓的薄雾中,她哭喊着找不到前路。初看电影时,我总觉得这是个悲剧的结局,再看书籍却发现了不同的感悟。在书末,斯嘉丽在现实的迷雾中看到了亮着灯光的她和白瑞德的家,在心灵上,她终于剥开迷雾,原来内心真正深爱的人一直是白瑞德而非阿希里,这明明是新的开始呀!不破不立,她和白瑞德之间一直是错频的,没有斯嘉丽彻底的觉悟,她和白瑞德之间就不会有真正的新生。 (二)绝不是圣母的梅兰妮 读书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最厌烦有人简单粗暴地评价梅兰妮小天使为圣母!这简直令人火冒三丈!她从不是圣母,她只是一个有教养的真正的南方淑女! (咳咳咳,闲插一句,写长评还怪累哈哈哈~早知道应该在看书的时候一有感悟就多写一点,不然,还怪想偷懒嘞) 我最爱的俩个情节———(1)塔拉庄园里,一游兵潜入,斯嘉丽用手枪干掉了他的同时小天使梅兰妮手提“大刀”紧随其后,并在斯嘉丽都懵了的瞬间迅速提出建议——清理现场,埋好尸体。在这一刻我明白了,梅兰妮身上也有着惊人的勇气。(2)阿希里和斯嘉丽因为拥抱传绯闻后,梅兰妮毅然决然保护着斯嘉丽,她像一个战士将利刃刺向每一个试图伤害斯嘉丽的人面前,书末在小天使去世时,斯嘉丽意识到小天使爱她胜过了所有人。 她睿智、理性、善良,只有她从始至终信任和喜欢白瑞德,只有她没有嫌弃和厌恶贝尔;只有她看清了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斯嘉丽也爱着白瑞德;也只有她无条件的信任与包容阿希里… 她应该是从第一眼就喜欢斯嘉丽叭,或许起初是被斯嘉丽无穷的生命力所感染,被她的热烈与美丽所吸引,经历过生死后,被斯嘉丽的坚毅与勇气,责任与担当打动,她一定是爱上斯嘉丽了,小天使应该也很羡慕斯嘉丽那么有魅力叭,哈哈哈我还记得有一个细节是,她发现白瑞德竟然可以如此爱自己的孩子(与南方人对男性的期待完全不同),她发现白瑞德在斯嘉丽流产后想尽各种办法减轻斯嘉丽的工作负担护她周全,她羡慕了,她还责备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情绪哈哈哈~不过,这也恰恰证明我们小天使也是个普通人类,也是有各种情感的,即使是“不好”的情感~爱一个人,意味着也渴望成为这样的人,或许有时候梅兰妮也想像斯嘉丽一样那么勇敢地去做所有想干的事情吧!!! 我为斯嘉丽和梅兰妮的友谊扛大旗,傲娇女王斯嘉丽和温柔淑女梅兰妮的cp,简直不要太爱!!如若说,在斯嘉丽心中最爱的两位女性是谁,除了母亲艾伦应该就只有梅兰妮了!!而梅兰妮更是爱斯嘉丽甚至超过了爱丈夫阿希里哈哈哈~ (三)毒舌却极具男性魅力的白瑞德 他和斯嘉丽的感情线像两条平行线,当他最爱她的时候,她不懂爱为何物?当她历经磨难后方知她的一直是他之后,他却已满目疮痍、耗尽了爱意。 文末,斯嘉丽穿过了浓雾看向了白瑞德,她明白了她只爱他,而白瑞德却将目光投向了窗外(即浓雾),他说他已经不爱她了,最后一丝爱意也随着邦妮的死亡而烟消殆尽,但我不这么认为。他的目光投向了浓雾,并不代表着爱意已死,反倒象征着在遭遇着种种伤害后,坚强如白瑞德也陷入了逃避、痛苦的困局中,他不是不爱她了,而是不知道自己还爱不爱她,甚至是不想再爱她了,哼,但是,绝对还爱!因为他当初被吸引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像辣椒、像太阳、像永动机,执着地追求着她爱的人,勇敢地面对所有难关。我相信,如若斯嘉丽拿出追阿希里那般坚韧的劲,再次拿下白瑞德只是时间问题。 再谈谈这个男人该死的魅力!! 坚决不娶赖上他的女人;被西点军校开除;被扫除家门身无分文却靠着不断穿梭封锁线发了财;在明知南方政府必败的情况下,却毅然决然参军;明明爱斯嘉丽爱得死去活来却是嘴硬又嘴硬;像小可怜一样被斯嘉丽欺负只能哭唧唧地趴在梅兰妮的膝盖上,咳咳咳这里还是相当心疼他的;竟然不小心推倒了斯嘉丽害得她流产,可恶可恶!!!;将对斯嘉丽的爱全部投放在邦妮身上的好父亲… (四)真正的优雅的南方绅士阿希里 说实话,以前我最讨厌阿希里,我恨他为什么不和斯嘉丽说清楚,阻碍了男女主的感情线。现在想想,属实冤枉了他!他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同样也是一个走不出过去的可怜人! 他有着和白瑞德一样的洞察力,早早预见了南方政府必败的结局却依旧为了南方的光荣而战,同样他也厌恶战争,他痛恨战争带来的所有伤痛和破坏,毫无疑问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 这小子肯定喜欢斯嘉丽,不过,是那种对妹妹的喜欢,那种对美好的人的自然而然的喜欢,他的确只爱梅兰妮! 至于,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面对新世界,我感到很可惜! 文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很适合他与斯嘉丽、白瑞德的情感纠葛进行概括:“如果我了解阿希里,我就不会爱上他;如果我了解白瑞德,我就一定不会失去他!” (五)收尾 《飘》请接收我最大的爱意与诚意,很高兴邂逅你,和你做伴的每一瞬间都将成为我最美好的回忆! 最后的最后用其名句收尾吧! “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mint

爱,很难。 还记得,那最美好的十年你在爱着谁吗?还记得,那最干净的十年你在梦什么吗?还记得,那最勇敢的十年你承诺过什么吗?还记得,那最懵懂的十年你眼泪里藏着什么吗?后来的后来,都去哪了?后来的后来,都还好吗?林间的光影,像是灵动的记忆,点点亮,点点曾经······ 这是思嘉从青涩走向成熟的故事,这是瑞德被爱折磨到肝肠寸断的故事,这是媚兰以圣母的形象捍卫爱情的故事,这是希礼梦碎却终留在梦中的故事。 战乱、饥饿、疾病、贫穷、死亡,这些是什么?这些其实都是生活的试金石。都说,后来他/她变了,其实,是后来,他/她明白了。你问他们,他们想明白吗?思嘉说,她想明天再考虑这个问题;瑞德说,他早就知道,只是不愿意相信;媚兰说,她不想知道,她只要她的爱情;希礼说,如果可以,他只想活在梦里。你呢?你想知道吗?还是,郑板桥说的才对,人,难得的是糊涂?但是,如果命运偏偏就要你睁开眼看个明白,那么,你便躲不掉了。生活的鸵鸟,我想我是,但,命运会允许我做多久的鸵鸟呢?抬起头那一天,我会怎么样呢? 没有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人,没有只有美丽没有丑陋的人,所以,没有不可以原谅,不可以接受的人。但,瑞德说,无论什么样的爱,都会有干涸的一天。然后,你还敢爱吗?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会分开,我不相信爱着爱着就会不爱了,然后,我就带着这个问题,一直成长着。直到今天,那时候不明白与不相信的依旧,但,我却可以接受这个结果了。因为,拼了命爱过以后,你会忽然发现,结果,其实没有那么重要了。会爱的人,有一种让爱再生的能力,因为,他的血液里有爱的种子,所以,我相信,瑞德依旧还会爱上,时间,会安抚过往的一切,但,那个人是不是还会是思嘉,我就不知道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我花掉了自己54个小时,和故事里的人,走过了他们人生的一段路程。我该早些遇见《飘》的,早些遇见,是不是就会早些明白,早些抬起自己不敢抬起的头?但,我并不埋怨自己的执拗,这个认死扣的丫头,我其实非常非常的珍惜她。因为,那是一个心底洁白无瑕,再装不下他人的丫头。我常常都在想,我到底在怀念谁?是曾经的他,还是曾经的我,还是从来都没有实现的梦?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只要梦在,我就可以永远都是原来的那个丫头,我不愿意长大,因为,生活,真的很复杂。 思嘉与媚兰,我爱思嘉,即便她坏,她爱慕虚荣,她不爱孩子,但我还是爱她的。爱她的勇敢,爱她的诚实,爱她的坦白,爱她的自我,这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思嘉是属于自己的。我羡慕她,我不愿做万人眼中的圣母,我要做我自己,就像思嘉一样,但,我没有思嘉的力量。我不惧流言,但,我惧良心。 瑞德与希礼,我爱瑞德,即使他霸道,他刻薄,但,他在用自己的生命爱着。他有点高傲,他有点自负,但,他就这样高仰着头被思嘉一刀一刀的刺痛着。他不服气,他觉得他可以得到自己的幸福,他努力的行动着,但,终究造化弄人。瑞德心碎的那天,我的心也碎的一塌糊涂了。瑞德说他不再爱的那天,我居然也会像思嘉一样怕的要命,我在心里拼命的叫着,瑞德,回来! 《飘》的故事,传诉了一代又一代。爱就是这样神奇,哪个时代的谁,也不曾逃过它的梦魇。然后,再继续,边流着泪,边爱着······

肖邦的左手

最后的几十页抽完了5支烟才看完,有些心痛。 瑞德的心死了,即使他曾经那么的爱思嘉,思嘉又是那么的美丽动人,以我个人的角度,瑞德再也不会和思嘉真正的在一起了。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即使一段婚姻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错造成婚姻的不幸,随着他们唯一的纽带—孩子的失去,爱和婚姻已经无法得到延续。失望至极的瑞德选择离开可能就是给这段婚姻画上一个有尊严的句号。 爱情本来就是冲动和不可捉摸的,但是请谨记,不要在婚姻里原谅一个故意犯错的人,那是他们权衡利弊后的选择。 青春无悔,不要带着怨恨的眼光去看待生活,那只是当时那个环境下的我们的个人选择而已。 愿我们都努力向前,寻找真正的自己,寻找真正自己爱的人和真正爱我们的人。珍惜当下,落子无悔。

伍万里

《心花》 第一朵 伍万里:“家人们,陪伴我聊一个红包的《飘》。我尝试建构,卫希礼魅力不逊白瑞德,谁愿意?” 万里爸:“我不在线。” 万里妈:“同上。” 伍万里:“嘻嘻,你们俩……周末愉快,好好享受。” 四十岁的伍千里:“我主意已定,去书店走走,顺便把玩新出的手机。” 千里的大女儿伍拾元:“我有约在先,和闺蜜去图书馆学习,顺便咬咬耳朵。” 伍万里:“哈哈,祝你们阳光开朗大男孩。” 千里的妻子风月:“什么情况?哦哦哦哦,万里找人聊《飘》,第三遍么,辛苦你了,好不容易周末,我洗衣服去呀,呼叫伍拾圆,场面需要伍拾圆,小儿子,小儿子,阿圆快来,玩着蛋仔派对,听你万里哥哼哼唧唧,只要他一停顿,你就说对对对。” 伍万里:“谢谢侬,阿圆是极好的倾听者。” 第二朵 伍万里:“嘿,我可爱的弟弟,《孙子兵法》有言:“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即风林火山。” 幼儿园小朋友伍拾圆:“对。” 伍万里:“设若白瑞德侵略如火,易知卫希礼不动如山,尝试勾勒粗糙模型:白瑞德倜傥浪子,卫希礼潇洒绅士;白瑞德纵横不羁,卫希礼温和优雅;白瑞德不择手段,卫希礼彬彬有礼;白瑞德锐意进取,卫希礼退步谦让;白瑞德叛逆如风,卫希礼保守如林;白瑞德难知莫测,卫希礼则坚韧稳定。” 伍拾圆:“对对。” 伍万里:“年龄未及弱冠的我,不愿意和白瑞德交朋友,原因何在?我大概率被吃干抹净,而他盆满钵翻。白瑞德心情一起一落,眼睛一睁一闭,嘴巴一竖一横,白瑞德任性来去,呵呵呵,而且我也不懂商业、冒险、投机、茶花女,话题寥寥。与之相反,我蛮高兴和卫希礼交朋友,与他聊聊家族、教养、性格,扯几篇诗歌、戏剧、音乐、书籍。我认为白瑞德极有魅力,卫希礼亦然。但愿我妹妹你姐姐伍拾元,终究有一天,穿过纷繁复杂的层层表象,能够了然。” 伍拾圆:“对对对。” 第三朵 风月:“说什么呢?我反对,早在青春懵懂的少女时代,我就读过四五遍《飘》,始终醉心白瑞德,我还是电影版《乱世佳人》演白瑞德的克拉克盖博的忠粉。” 伍万里:“千里千里,我需要你扮白马银枪小罗成,反对风月的反对。” 伍千里:“风月么,客观评价,实力强的不要不要的,不过对我而言,迎风一枪挑。” 风月:“滚,你才迎风一枪挑。” 伍千里:“好的,那你堪称逆风一枪挑。” 风月:“滚远呢,你才逆风一枪挑。” 第四朵 伍千里:“好的,对方辩友,你可知饰演郝思嘉的费雯丽,自幼喜爱饰演卫希礼的莱斯利霍华德,前者是后者的小迷妹,费雯丽却与克拉克盖博相对不合。直到莱斯利上天,费雯丽逐渐迁移到其他选择。阅男无数的费雯丽为何如此?” 风月:“我略有耳闻。” 伍千里:“试问对方辩友,莱斯利与克拉克谁是英雄,莱斯利啊。再问对方辩友,我认同白瑞德是为他自己而战的英雄,那么卫希礼与白瑞德,哪个一贯忠诚哪个一味背叛,谁人代表南方绅士,稳定到底不动如山,谁人未请自来不辞而别,仿佛乱世天空飘过一阵飓风,综合而论,谁是郝思嘉能够主宰的陶乐,谁是郝思嘉的新奥尔良,她只是区区的游客,从十四到二十八,郝思嘉最爱哪一个,谁人堪称一生所爱。三问对方辩友,你喜欢过去一片朦胧未来变幻如谜的王瑞德么?当他不及白瑞德那般杰出;你接受从小知根知底,一贯做小伏低的张希礼么,当此君不及卫希礼这么卓越?” 风月:“啊这。” 伍万里:“千里帅啊。” 风月:“对方辩友,卫希礼这人存在感不足,性格比较软弱,行动力欠佳,书中交待,他也不爱郝思嘉。” 伍千里:“对方辩友,首先,爱不爱,爱是经年累月的过程量,抑或瞬间决定的状态量?《飘》结尾处郝思嘉的思想言辞需要视为状态量。再次,卫希礼的性格,你可知卫希礼原本能去大城市,从事一份颇有前途的工作,郝思嘉不舍得让他走!没错,卫希礼在郝思嘉面前体贴入微,提供了情绪价值,以单纯的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良久,除了郝思嘉,还有别个能命令卫希礼,去经营他不情愿经营的伐木场,雇用他不情愿雇用的工人吗?在媚兰甚至任何女子身边,卫希礼从来不是这样的形象,他也是从小到大闪闪发光。犹记得卫希礼并未追求谁,无论她们是圣徒名媛或尤物。郝思嘉优点挺多,然而她不读书,缺乏分析能力,她的状态量和过程量,那当然远不如风月,于是乎,我愿与你达成一致,除开媚兰,卫希礼没什么需要交待的。反观白瑞德,虽然他与郝思嘉结婚多年,除了那位茶花女,白瑞德的脑海心田,仍然存在不止一个需要交待且拒绝交待的女人,他从未向郝思嘉倾心。” 风月:“我有点喜欢千里的表达方式。” 第五朵 伍万里:“建立一个小模型,描述对称之美。千里试图表达,卫希礼没必要追求表妹媚兰,他只追求过郝思嘉。在某种意义上,郝思嘉是卫希礼的唯一,媚兰上天后,卫希礼想结婚,郝思嘉几乎是他唯一的选择,而我们终归无法确定,从前此后,白瑞德究竟追过几个女孩子,我们甚至不知道,白瑞德曾经和将要,与多少位女孩子共同居住。” 风月:“有几分道理,普通女孩子,和白瑞德谈恋爱超刺激,嫁给他太冒险,白瑞德飘逸如风,喝酒了打牌了投机了,行动不可控,言谈不可信。和卫希礼谈恋爱没那么激动,嫁给他很安心。什么意思?面对郝思嘉的巨大魅力,十多年魂予梦予,卫希礼紧守最后一道防线,并未剑及履及。卫希礼的生活习惯,读书听歌看戏,去欧洲旅游,我都能适应和融入,此君人品可控,言辞可信。深入一层,我的资质和倾向,综合考虑家庭等因素,我真的不适合嫁给白瑞德。” 第六朵 小玫瑰:“你好哇大笨蛋。” 伍万里:“有道理,以大对小,以笨击巧,以重破轻。” 小玫瑰:“大呆瓜。” 伍万里:“所言甚是,以呆应变,以逸待劳,以瓜制动。” 小玫瑰:“大憨包。” 伍万里:“有眼光,以憨对娇,以钝逢敏,以包克摇。” 小玫瑰:“哈哈哈哈,天气真好,心情和天气一样好,我们聊一聊《飘》。” 伍万里:“叫三声好哥哥!” 小玫瑰:“我不,就不,你让我叫我就叫,那多没有面子。” 伍万里:“那那那,二选一,叫好哥哥,或者回答《飘》的问题。” 小玫瑰:“嘻嘻,回答问题。” 伍万里:“在你看来,白瑞德和卫希礼谁更有魅力。” 小玫瑰:“白瑞德和卫希礼?为什么没有伍万里?” 伍万里:“加上伍万里。” 小玫瑰:“卫希礼最有魅力。” 伍万里:“加上伍万里干什么?” 小玫瑰:“我这么善良的女孩子,怎么忍心让白瑞德垫底?” 第七朵 伍万里:“你是坏人呐。”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我只听说过好人卡,你真的是一个好人呐,但我们不合适。万里给我量身打造一张坏人卡?” 伍万里:“你真的是一个坏人呐,但我们很合适。” 小玫瑰:“猜对了,我可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就很闹腾的,也很坏的,我会忍不住欺负你,或许。” 伍万里:“对于你想要忍不住欺负我的意思,万里实在觉得荣幸之至,不过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吧,祝你健康。” 小玫瑰:“这种回答得体哎,不至于伤了对方的面子,又藕断丝连的,我很高兴,给你两锤子,然后一脚抓飞。” 伍万里:“让我飘一会儿。” 第八朵 小玫瑰:“就很好奇哎,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初恋亨利、头婚伯伦、二婚约翰,都是什么样的人?” 伍万里:“玛格丽特米切尔本来是假小子,直到认识英俊的军官亨利,开始改变,有女人味了,亨利像卫希礼,去参加一战,在凡尔登英年早逝,天人永隔,令她念念不忘。退役运动员私酒商伯伦,具备白瑞德的诸多缺点,如酗酒家暴茶花女,同时拥有白瑞德的一些优点,如高大威猛,肌肉发达,倜傥不羁,叛逆强硬,综合而论,不及白瑞德那么杰出,她和他半年分居,两年离婚,留下不可补的天之痕。约翰则是常见的平凡暖男。” 小玫瑰:“那那那,《飘》的底蕴是成长,剧痛伴随大欢喜,初恋的情窦初开,迅速失去亨利,撕心裂肺无计消除,头婚的欢天喜地,如胶似漆,可惜好景不长,午夜梦回,发现所托非人,追悔莫及,到头来缘归平凡,温暖妥帖,毕竟青春将逝,得遇良人,终于举案齐眉。” 伍万里:“哇塞哇塞,小玫瑰聪慧了,就很戳我的点,真的。” 第九朵 小玫瑰:“就讨厌,看到你关于郝思嘉和媚兰是同一个人的设定,我实在惊艳了一大下呢,你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好玩的东西?” 伍万里:“你好哇,这么多好玩的东西。”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我确实聪慧有趣,你经常和我聊天,耳濡目染,浸润熏陶,习惯成自然,自己也聪慧了吗?我当仁不让啦,那就默认我有亿点点聪慧吧。其实刚认识的那会子,如果你就这么会说甜话,我会感觉你轻浮呀,现在嘛,我觉得你可爱。” 伍万里:“呦吼,奇奇怪怪,可可爱爱。伍千里和风月一致认为,只有女孩子亲手培养出来的,才是最适合她的帅哥。” 第十朵 小玫瑰:“我才不想要承认万里是小帅哥呢。我一旦承认,你心智膨胀,思绪乱飘,穿上潇洒衣服,去图书馆看《飘》,张扬而招摇,岂不是吸引了几位好看的女孩子?那我就大概率吃醋。你可能不知道,吃醋有多么痛苦。” 伍万里:“痛苦而愤怒,发泄不出来,就又羞又恼又恨,反复否定自己。发泄出来,不得了哇,林黛玉倒拔垂杨柳,薛宝钗拳打镇关西,史湘云风雪山神庙。”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这都模拟出来啦,万里还是有点培养价值的,气氛轻松自在,让我违心的夸夸你,万里一本正经的说着好玩的话,有魅力,吸引人。” 伍万里:“嘿嘿,夸我了就回答一大下,郝思嘉和媚兰是同一个人的设定,来源是小玫瑰提出的,女孩子是小精灵,一半小天使,一半小恶魔。向前推理一步,媚兰小天使,郝思嘉小恶魔。” 第十一朵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说得我心花怒放。一本正经的提问了,万里,你和我要好,有够开心吗?” 伍万里:“哈哈哈哈哈哈,超级无敌开心。ENTJ性格情绪稳定,狮子男心思单纯,又是事业型,和小玫瑰要好,我丰富了许多,已经找到更好的自己,热烈期待更好的我们。” 小玫瑰:“那我怎么发现,你变成了大笨蛋大呆瓜大憨包。” 伍万里:“靶向退行,比如卫希礼对郝思嘉,也存在类似的状况。” 小玫瑰:“白瑞德对郝思嘉,不存在靶向退行?” 伍万里:“我第三遍还没读完,尚未识别出来。追女孩子么,卫希礼经验很少,白瑞德早都是情场浪子了。” 第十二朵 小玫瑰:“万里想要复述,以普通女孩子为准绳,卫希礼容易掌控,白瑞德难以掌控,这两条嘛,我很难不同意。” 伍万里:“一下子就链接到,风月曾经说过,普通佳人,其美在衣,秀出佳人,其美在皮,高端佳人,其美在骨,真正佳人,其美在风。” 小玫瑰:“很有趣,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伍万里:“万里挑什么?请你大声一点,听不清楚哇。” 第十三朵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我的脸都红了,耳朵也红了。那那那,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想要知道,在你看来,郝思嘉和媚兰,谁更有魅力?” 伍万里:“郝思嘉和媚兰?为什么没有小玫瑰?”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加上小玫瑰。” 伍万里:“小玫瑰最有魅力。” 第十四朵 小玫瑰:“真是太开心啦,虽然女孩子要矜持和低调,但是我飘了我飘了。” 伍万里:“真是太开心啦,虽然男孩子要谦虚和低调,但是我飘了我飘了。” 第十五朵 小玫瑰:“万里,你认为我比郝思嘉和媚兰更有魅力,是不是认真的?” 伍万里:“认真的。” 小玫瑰:“那那那,你以后还这样想么?你以后还这样说么?” 伍万里:“在某种意义上,小天使和小恶魔不够有女人味。” 第十六朵 小玫瑰:“我想知道,什么是女人味?” 伍万里:“棒呆,这问题值三十声好哥哥!” 小玫瑰:“……你听不到吧。” 伍万里:“听见啦,小玫瑰在心里小声的叫啦。” 小玫瑰:“我没有我没有,我不管我不管,你速速回答。” 伍万里:“什么不是女人味,我很清楚,小恶魔郝思嘉内啡肽过多,催产素不足,小天使媚兰催产素过多,内啡肽不足。什么是女人味,现在的我还不知道,我的女生人格还是小丫头。” 小玫瑰:“哼,讨厌鬼喝凉水,掐你掐你。” 伍万里:“小丫头怎样成长呢,小玫瑰不妨列一个女作家的小说清单。” 第十七朵 小玫瑰:“我读书又不多,经典类型的,大场面,玛格丽特米切尔《飘》,奥尔科特《小妇人》。大才女,勃朗特姐妹,夏洛蒂勃朗特《简爱》,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然后,紫式部《源氏物语》结构精妙,然后的然后,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小甜饼。 伍万里:“搭建桥梁,《飘》和《小妇人》,与《战争与和平》对读,《简爱》放在《复活》旁边,那么,《呼啸山庄》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缘妙不可言,《源氏物语》有亿点点像《红楼梦》,《傲慢与偏见》,我写过评论吧,雨后的彩虹没有长度,简奥斯汀的文字也没有长度。” 小玫瑰:“一时间千言万语涌上心头,然而千言万语不如一句话,我只说一句,算了,给出一条无言的指令。” 伍万里:“这一指令么,我认为值一个拥抱。” 小玫瑰:“拥抱嘛,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不过你先回答我,拥抱有什么意义?” 伍万里:“浅析一小下平凡女孩子的幸福感,拥有一间自己的房间,一只依赖自己的宠物,吃到父母尊长烹饪的饭菜,到了碎片时间,少女心想要听心动男子说情话,回应一个巨大的拥抱,进取心想要聪慧的凭证,享乐心想要前往风景秀丽的地方旅行,陶冶情操。拥抱增进归属感和安全感吧,而归属感和安全感酝酿着幸福。升华一小下,六根六尘俱抚慰,就很舒服。幸福和舒服构成了意义。” 小玫瑰:“我晕乎乎的,心跳比平时快了,咚咚咚咚。” 伍万里:“晕乎乎的很好啊,适合投喂,我带你吃啥啥味的蛋糕和啥啥味的可爱多。” 第十八朵 小玫瑰:“这些是我喜欢的,万里,你不觉得缺点什么吗?氛围感不足哎。” 伍万里:“要是有一个会唱歌的男孩子就好了。” 小玫瑰:“你怎么这么讨厌。” 伍万里:“那那那,我来当倾听者,小玫瑰分享一些《飘》的感悟。” 第十九朵 小玫瑰:“飘是大作,第一呢,大时代,美国南北战争,给足历史意义。第二吧,大女主,郝思嘉和媚兰形象鲜明而立体,小恶魔和小天使,坚强柔韧,特别来劲,尤其是郝思嘉的名言,明天是新的一天,无数次鼓励到努力的我。第三呀,大手笔,玛格丽特米切尔以文学博士的严谨,大笔一挥,场景跃然纸上,剧情均匀紧凑,对话生动有趣,感情跌宕起伏,诸法皆妙,描绘了一幅精彩纷呈的画卷。第四啊,大启发,《飘》告诉我们,事业最可靠,恋爱有风险。女孩子在一生中的黄金年龄,务必注重积累事功,男孩子更应如此。第五呐,大思辨,白瑞德类型的男生,如同天上的暴风,来去匆匆,不羁放纵,刺激却危险,卫希礼类型的男生,宛若脚下的土地,保守克制,彬彬有礼,安稳却平淡,如此一来,在积累事功之余,女孩子也要思考,到底什么样的男孩子,最适合自己。” 伍万里:“厉害厉害。我记在小本上,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贯穿《飘》开端、高潮、结局的意象是土地。所以我提出一个问题,白瑞德回查尔斯顿,斯嘉丽回陶乐,媚兰上了天,卫希礼回哪里?” 小玫瑰:“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吧,祝你胖胖。” 第二十朵 伍万里:“小玫瑰,送你一个啥啥味的蛋糕吧。” 小玫瑰:“哈哈哈哈哈哈,吃了蛋糕,我能变聪慧吗?” 伍万里:“或许聪慧,或许丰富,或许精深,或许充实,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小玫瑰:“那那那,我一时间找不到反对的理由哎。算你有一点点良心。不过你要回答一个问题,我才肯吃呢。” 伍万里:“得偿所愿,幸何如之,洗耳恭听,愿闻其详。” 小玫瑰:“万里连续阅读了两三遍飘,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伍万里:“最大的收获是初步认知女生吃醋的逻辑链条,哎呀呀,才不是传说中的无理取闹。” 小玫瑰:“速速道来,我的好奇心被星空暗流牵引啦。” 伍万里:“试想,媚兰轻而易举的投入郝思嘉朝思暮想的卫希礼怀中,满脸如鱼得水的陶醉样子,满心如愿以偿的舒服感受,郝思嘉当然吃醋,简直是不忍目睹,疼痛到酸楚的程度,以至于说出来的话,酸溜溜。” 小玫瑰:“有趣,深入亿点点。” 伍万里:“女生人格,启动。我朝思暮想,人家轻而易举,我干燥焦渴,人家如鱼得水,我特别痛苦,人家十分舒服,那那那,我情不自禁的滑坡推理,莫非我样样不如人家?我绝对无法忍受,又羞又恼又恨,产生一股子强烈的证明自己比人家强的动机,然而我行动受阻,整个身心被一动机一阻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力量撕扯着,囚禁着。” 小玫瑰:“哇塞,换别的男孩子,我大声表扬。然而你是万里哎,那那那,这种程度还不够!” 伍万里:“我不想要小玫瑰吃醋,尽量。我想要关注你了解你认可你支持你鼓励你理解你照顾你拥抱你,真的。” 第二十一朵 小玫瑰:“我真的是一个运气很好的女孩子。” 伍万里:“玫瑰形的蛋糕来喽,小玫瑰吃蛋糕,用嘴,也用心。” 小玫瑰:“我招架不住啦。”

峰回路转

这是微信读书以来读过的时间最长的一本书,前后二十二天一共用时29小时6分才读完!经典之所以是经典自有他的经典之处! 读完《飘》的一整天,我都在想,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够如此打动我?如果郝思嘉不是郝思嘉,而是另一个稍微智慧点的家伙,白瑞德和另一个“她”的爱情还会如此动人吗?我爱的是求而不得的亘古命题、口是心非的爱情角逐,还是角色本身的魅力? 喜欢《飘》的人那么多,有人喜欢“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超人精神,有人喜欢南北战争背景下个体的命运浮沉,有人喜欢角色的个人魅力,也有人喜欢故事的跌宕起伏,大部分人每种都沾点。好的作品恰恰如此,你不知道自己到底被什么吸引,但你就是被吸引了,这和爱情倒有点相似。 读完《飘》,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书中的白瑞德,一个是书外的玛格丽特。说实话,我真的很想见见这个比我大了一百岁的玛格丽特,她一定是位奇女子。奇就奇在,既为作家,玛格丽特一定是位生活中的“有心人”,而一位“有心人”,却偏偏创造出了郝思嘉这样的“无心人”。放眼整个文学界,这都是极为特别的。想到这点后,我突然明白,我爱《飘》,爱的是它的残酷。当一个作者,以旁观者的视角去看待自己笔下的人物,人物才能“活起来”。他们不再是你欲望的附庸,而是他们自己。 真实,必将残酷。 无论主角之间有多少误会、多少心碎、多少龃龉,兜兜转转一大圈,他们依然深爱着彼此,此生不负相思意,这是十年前的我爱看的言情小说——失望攒够是会离开的,爱的能力是会消失的,她可以不爱他,他也可以不爱她,这是现在的我爱看的言情小说——《飘》让我这位纯爱战士在应声倒地之前,拍着脑袋想了想自己该不该倒地。 思嘉的悲剧在于,思嘉没有心,她只有一样东西:原始的生命力。而思嘉这个人物最大的闪光点恰恰也在于此,她没有心,只有原始的生命力,所以她无数次对自己说“我先不想这件事了,等准备好了再想。”当然,这句万能口诀偶尔不奏效,那是她为数不多有心的时候。 硬币有正反。这样做的利是拒绝任何内耗,行动力永远满格;弊是僵尸吃掉了她的脑子,她拒绝反思自我、拒绝理解他人,自私且不以为意,于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乎的是什么,也根本理解不了别人。等她幡然醒悟,一切已太晚。 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那个规矩教条的时代,实属罕见——自私得坦坦荡荡,虚荣得明明白白。我一直觉得,白瑞德最爱郝思嘉的一点,就是她的简单,她的欲望都写在脸上,她不懂人性、不懂人生,但她永远懂得向前看。这很奇妙,身为主角,郝思嘉除了野玫瑰般的气质与顽强的生存本能,几乎一无所有,而丰满的恰恰是她身边的那些人:白瑞德、卫希礼、韩媚兰。 这四个人,就像四个符号,代表着四种不同的人生态度。 郝思嘉,一个将现实主义践行得淋漓尽致的人,万物若到了极致必然有其魅力。她就像塔拉的红土地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她身上有一种动物性的本能,争抢食物、掠夺资源、捍卫至亲、保卫家园,是她生活的主旋律。浅薄庸俗是她,负隅顽抗也是她,她生来就该属于战争年代,唯有混乱与匮乏方能凸显出她人格的宝贵之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她是野火,也是草原。但若生在和平年代,她闪耀的精神必将被物质的光芒所掩盖。 客观来说,思嘉的人生境遇非常惨——原本是泡在蜜罐里的富家小姐——战争之前,白月光娶了别人;战争来临,第一任丈夫病死;战争爆发,家里被洗劫一空,妈妈伤寒而死,爸爸悲极生痴;战争结束,第二任丈夫为保护她而死,嫁给白瑞德后,唯一真正盼望的孩子流产了,随后最可爱的小女儿从马上摔死了,而当她终于看清自己到底爱谁时,那个人却离开了。然而,读者却很难感受到主角的惨,我想这是源于她与生俱来的对逆境的适应能力,形势越严峻,她的心态越乐观。所以我们听不见她的悲鸣,只听见不断前进的马蹄声。这种钝感力、适应能力,以及对悲伤的天生的免疫力,是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白瑞德,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虽然他是一个投机商,轻而易举地周旋在南北两方之间,不费吹之力就能赚到旁人无法奢望的一大桶金。但他既不属于北方、也不属于北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身之所属。这就是白瑞德这个人物的悲剧,他是没有根的,就像《阿飞正传》里的阿飞一样,他是一只无脚鸟。嗤笑南方人情世故、繁文缛节的他,被老兵与男孩的温情一幕感动后,竟毅然决然地抛下深爱的思嘉,头也不回地走向战场、举起了保卫家园的武器。可回到南方,他又羞于承认自己参加过他曾不屑一顾的战争,因为这无异于亲手粉碎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浪子人设。 瑞德的矛盾,在于全世界的人都相信他“不在乎”,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信了,但真相是,他非常在乎。他在乎人性的纯良,所以他可以嘲笑任何人,却独独尊敬真、善、美的化身——媚兰。如果有一个世界充满了直言不讳的真诚与不计代价的善良,想必白瑞德是会毫不犹豫地奔赴的。所以顶天立地的堂堂白瑞德,会卸下所有伪装、狼狈地哭倒在媚兰的腿上,就像寻求母亲安慰的男孩一样;他在乎故土的安宁,所以在心死之后,他只想回归他的家乡——那个曾经抛弃了他,也被他所抛弃的地方;他最在乎的,是真情得到回馈。与思嘉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像一场漫长的博弈,这场婚姻对于他来说,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赌注。 他向思嘉走了九十九步,期待在婚后她能走完最后的一步。他夜以继日地等待,渴望从她的眼中找寻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意,可等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郝思嘉把她所有的精明都用在了赚钱上,在爱情方面,她傻得像个六岁的女孩——她从来不肯停下脚步好好审视自己的内心,即使她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都深深地依赖着瑞德,她还是极其主观地认为自己爱着卫希礼。爱卫希礼,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她亲手把卫希礼送上了神坛,久久地凝视着他的光晕,爱上了从那光中走出的少女时代的自己。正如瑞德所说,她爱金子的光芒,胜过金子本身。 而当她失去一切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真实想法,可彼时,瑞德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再去爱了,邦尼的死亡,带走了他的整个灵魂。郝思嘉爱的那个白瑞德,已经不复存在了,被她的无情、他的纵容,与命运的玩笑亲手杀死了。 故事的最后,瑞德真正做到了全然的不在乎,他只想变成一片落叶,化为尘土。可以说,我们爱的那个充满矛盾性的、富有人格张力的、鲜活动人的他,已经逝去。 骄傲与自卑、放荡与温良、张扬与深沉,在他身上融为一体,他像一面镜子,对待不同人的态度取决于他是谁,每个人都能从他那里窥见自己最阴暗的想法。因而,高尚者觉得他高尚,卑鄙者觉得他卑鄙,老派者觉得他荒唐,革新者觉得他有趣。这样一个游历人间的游戏者,最终也未能完好地从人间走出。生活是单向行驶的火车,从无回头路。 玛格丽特之所以残酷,就在于此。她夺走了他最珍爱的两样东西——郝思嘉的爱与邦尼。她塑造了他,又捏碎了他。 如果说白瑞德是硬币的正面,那么卫希礼必然是硬币的反面。他们同根同源,却又走向殊途。瑞德与希礼对事物的看法是极其相似的,他们的肩上都坐着虚无、他们都试图对抗这种虚无。白瑞德的方式是嘲弄,卫希礼的方式是逃避。卫希礼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宁愿永远活在象牙塔里,也不愿看看生活的真实面目。 南方对于他来说,是物质的土地,亦是精神的故土。点缀着诗歌、小说与音乐的旧贵族生活,就像曾经做过的一场梦,他就被困在那梦里,无法向前走了。瑞德曾经说过,卫希礼宁愿战死在沙场,也不愿活着回来面对战败后的家园的丑陋、贫瘠与疮痍。卫希礼之可悲,在于他与白瑞德一样清醒,他知道关于自己的所有真相,却无力改变任何东西。他的灵魂,在和平年代温柔丰满,在动荡时期孱弱苍白,这和郝思嘉恰恰相反。他之所以喜欢郝思嘉,喜欢的正是自己所缺的那份面对生活的勇气。 而本书最完美的一个角色,韩媚兰,是一个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她是作者笔下最具有佛性的角色,如果说卫希礼是月亮的倒影,那么媚兰则是月亮本身。她瘦小、苍白、心形的脸充满了孩子气,而她的灵魂坚韧、勇敢、小小的身体里流淌着足以包容万物的母性光辉。作者曾说,媚兰看待所有人,都像母亲看待孩子。 她身为希礼的妻子,深知希礼是不现实的,却依然为他编制了一场属于旧时代的幻梦;聪颖如她,与想法写在脸上的思嘉朝夕相处,却丝毫不怀疑思嘉与希礼之间有什么,即便别人亲眼看见她也不相信,因为她是如此深爱着思嘉与希礼,她对人性的信心,强大到让人叹服;社会的边缘人,红发的贝尔、骇人的阿奇,都只尊敬她、爱戴她,因为只有她真正地接纳了他们,她高尚的人格,把所有人都平等地看作了“人”;她刚搬来亚特兰大不久,朴素的小屋里就挤满了人,高尚的、庸俗的、尊贵的、低贱的,人们与她交谈,便能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抚慰,她是南方贵族的母性象征,是崇高人格的集大成者。 她愿意给敌方的已故士兵献上花朵,却不愿为敌人低下高傲的头颅。在所有人都拿丧女痴狂的瑞德毫无办法的时候,只有媚兰说服了他——她只进去了一会儿,他便同意下葬了,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我想,这一切都得归功于她那无与伦比的同理心,她总是把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上思考问题,因而她爱所有人,就像爱着自己。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爱。不仅是希礼,独立如思嘉,也深深地依赖着这样的媚兰。我想,她强大到足以成为所有人的精神依托。 除了思嘉与瑞德的爱情,书中最动人便是思嘉与媚兰的情谊,最经典的一段便是思嘉枪杀北方佬,媚兰举着剑站在她身后。这一幕是如此震撼,就像一幅画片烙印在我的心中。很多年后,思嘉意识到,如果那时动手杀北方佬的不是自己,则会是媚兰。这两个姑娘是那么不同,一个像荆棘丛中兀自盛放的玫瑰,一个像山谷中散发幽香的铃兰,却有着如出一辙的勇气——那是誓死捍卫所爱之物的勇气。 媚兰永远无理由地守护在思嘉身边,是因为她们俩一起走过了那段艰难无比的黄金岁月,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哪怕是希礼也不行。或许在媚兰临产、思嘉在战火与废墟中蹒跚前行,坚定地寻找医生的那一刻起,媚兰便把思嘉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 《飘》的英文名是“Gone With The Wind”,随风而逝。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旧南方的文明,是个体的命运,是决堤的爱意;是眉眼温柔的埃伦,是开朗豪爽的嘉乐,是有着明亮的蓝眼睛的邦尼,是张开怀抱揽住所有人的媚兰,是过去那个意气风发、离经叛道的瑞德;或许随风而逝的,也有瑞德离去后思嘉的失落,她说,“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墨尘

花了很长时间读完这本书(一个多月),我就想要好好的为这本书写一下书评,可是到了写书评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把前面的内容忘记了,这使我有点儿痛苦,但是书评还是得写,用仅剩的一点东西,为这本书画个句号吧,毕竟最后还能留在脑子里的,一定有它的与众不同之处。 首先关于书(小说)的主题,不像爱情,不像成长,不像战争也不像政治,如果非要下一个定义的话,叫生活怎么样~ 关于爱情,思嘉一直爱着卫希礼,因此结了三次婚(韩查理、弗兰克、白瑞德),但是都不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当她最后终于看透对卫希礼的爱并爱上白瑞德的时候,白瑞德的爱却枯竭了,其实,思嘉的爱情路挺悲惨的,多余的就不剧透了,相比之下,媚兰跟卫希礼的婚姻很难不让人羡慕,但是又过于平淡,也许这也是它的迷人之处,其他人的爱情(比如苏艾伦和威尔),相比之下无足轻重就不提了。 说说人物的印象(能记住的): 郝思嘉:本书的女主角,初始印象是她头脑简单,孩子气,幼稚,似乎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地方,但是在南方与北方的战争过程中,她表现出了不属于她那个年龄的勇敢和责任感,挑起了照顾所有人的担子,在北方士兵威胁着她们的生命安全时,她能够鼓起勇气开枪杀了他,后来历经磨难之后一心只想赚钱却成了别人眼中的“异类”,但是只有我们知道,那是因为在战争期间,体验过没钱饿肚子的感觉,不想再有那种感觉,才会在能够赚钱的时候想法设法赚钱,她是一个自强的女性,在母亲艾伦在世时,她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艾伦的保护伞下,当艾伦去世以后,她失去了自己的保护伞,尽管如此,她也能依靠自由调节保护自己以及成为家人的保护伞。 白瑞德:瑞德是本书的一个“传奇”,瑞德和希礼都是一样的人,他们睿智,能够看到战争的“本质”,不同的是,瑞德是一个“卑鄙的人”,他似乎很擅长赚钱,他劣迹斑斑,不过有一点却是真的,他对女儿白邦妮的“溺爱”简直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韩媚兰:媚兰是一个脆弱的人,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倒的那种,但是她却是精神上的伟人,是她为思嘉以及希礼树立起了强大的精神支柱,在维护思嘉这点上,她简直可以与世界为敌,太难以置信了,这个弱弱的女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勇气。 卫希礼:希礼虽然睿智,但是有些软弱,这一点有点像我,尽管他会为了毫无胜算的战争去上战场,但是对于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却总是不能坚持自己的立场,反而被迫“寄居于”思嘉的庇护之下,对于思嘉的爱,他无能为力,如书中媚兰临终所言,他的确只是一个“男孩子”。 艾伦:艾伦是思嘉的妈妈,如果说书中有两位天使,媚兰是一个,艾伦就是另一个,同时她也是一个可怜人,自己爱的人死了,所以才嫁给了思嘉的爸爸郝嘉乐,在生活中,她良好的教养获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这一点是思嘉没有遗传到的。 郝嘉乐:是思嘉的爸爸,虽然他是爱尔兰人,但是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种植园塔拉,赢得了注重家世的南方人的尊重,但是艾伦的离开,也让他失去了整个世界。 苏艾伦:思嘉的妹妹,她是不懂事的孩子,与思嘉一样,她是一个自私的人,因为间接害死了自己的父亲郝嘉乐,所以所有人都厌恶她,不过她也是可怜人,她的未婚夫(弗兰克)被自己的姐姐忽悠走了,父母都死了。 威尔:勇敢踏实的外来者,兢兢业业为塔拉工作,在嘉乐的葬礼上努力维护未婚妻(苏艾伦)的形象真的很帅。 嬷嬷:艾伦忠实的仆人,对于礼仪方面总是严格的顽固派,是思嘉又怕又爱的嬷嬷,对于同类的黑人奴隶总是口唇相讥,似乎自己高人一等。 白蝶姑妈:媚兰的姑妈,她是一个更脆弱的女人,如果听到一时之间难以接受的消息,她会晕倒的。 韦德:可怜的孩子,作为思嘉的大儿子,一出生就没了父亲,而母亲似乎并没有很多母爱给他,他喜欢跟媚兰相处,因为媚兰总是很喜欢孩子的,而且对付孩子有一套,在这一点上,与之相比,思嘉并没有所谓的做母亲的天赋,战争给他小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创伤。 印象最深的片段(方丹老太太与思嘉的对话): “孩子,一个女人要面对发生在她头上的最糟的事,那是很糟糕的,因为她面对过最糟的事后,她对任何事都不会真正感到害怕了。一个女人要是什么都不怕,那是很糟糕的事。” 关于结局带来的感悟: 迟来的爱,在爱情中更让人遗憾,他的爱已经枯竭,而你的爱才开始萌发,就像秋天已经到了,这时你才有开花的想法,是你错过了季节,还是季节错过了你? 思嘉名言: “我明天再想这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承受得了了。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如果今天的烦恼太多,何不学学思嘉,明天再想,能接受了再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能接受的时候烦恼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૧(●´৺`●)૭

王姑娘

在读东野圭吾先生的《白夜行》时看到书中的男女主角都看过这本书,让我很好奇,于是就开始读了起来。简单说来,就是一个少女到女性的成长史。 16岁的思嘉是个虚荣心很强的人,她想让周围所有的异性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她也是这么做的。除了得不到她喜欢的希礼的爱慕。在得知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时候,思嘉大胆地向希礼表白希望挽回却遭到拒绝的时候就应该明白希礼根本就不爱自己的。更不应该为了赌气报复而嫁给自己不爱的查理。结果就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注定是不会幸福的,思嘉也深有体会,在结婚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变成了寡妇,在当时的封建时代,守寡的生活对于一个17岁的少女来说是多么的痛苦,不能穿漂亮的裙子,不能去参加聚会。 当战争带给思嘉赖以生存的家园毁灭时,以及母亲的过世,父亲沉缅于失去妻子的痛苦变得精神失常时,作为家里的长女思嘉不得不承担起重建家园,照顾一家人生计的重担。然而生活是残酷的,就在她们的生活刚刚开始有所好转的时候,辛辛苦苦重建的家园再次遭遇毁灭走投无路的时候,思嘉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必须采取行动。拆散了亲妹妹的幸福,自己嫁给了妹妹的未婚夫。虽然保住了种植园、一家人的生计,而她的选择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也是很多人都无法做到的。思嘉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保护家园,可是把妹妹的男朋友抢来做自己的丈夫,这种行为却不光彩。同样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思嘉的任性妄为也葬送了第二任丈夫的性命。 此时的思嘉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产业及稳定的经济收入,可是还不满足于现状。嫁给了在周围人眼里名声狼藉、富有的瑞德。可她并不知道瑞德是因为爱她才和她结婚的,一直沉浸在奢侈的物质享受的乐趣中,对希礼的幻想中,无视瑞德的感受、存在。直到她们的女儿邦妮的夭折,媚兰的病逝。思嘉才幡然醒悟,也许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这就是自己一直对希礼念念不忘的原因吧。而看不到瑞德对她的爱,才会不断地伤害瑞德。当思嘉想挽回的时候为时已晚。瑞德对思嘉的爱已经枯萎了,疲惫不堪而选择放手离开!当思嘉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而无法挽留时又说起了那句支撑她克服一个个困难时的话“我明天再想这些吧,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可是真的能好起来吗? 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女主角郝思嘉是个受争议的人物,在她的身上有爱慕虚荣、自私自利的、拜金主义,同时也有面对困难的不服输精神,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敢。我觉得这样的人物才真实贴近生活。 虽然她让自己成为有钱人,却失去了真心爱她人。有所得必有所失吧,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在意你的过去的,就像瑞德一样。我们都在不停地寻找,却忽略身边的人,也许最爱的人就在身边。愿所有的有情人能牵手的时候不要轻易放手,也许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再也不见了。

没头脑小姐🍎

一月一本名著:③十月《飘》玛格丽特·米切尔/李美华 译 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的一去不返…… 本来是十月应该读完的,但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一月才读完。在读这本书时的三个月里仿佛跟着思嘉一同生活在那动乱时代,从思嘉的十六岁陪着她一直走到她的二十八岁。一路见证他们的成长。 思嘉: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她那一定是——勇敢,思嘉真的太勇敢了,不管是在塔拉辛苦劳作养活一大家子人还是在后面开锯木厂来赚钱,她真的很有赚钱的头脑。当然一部分原因也是她之前在塔拉饿怕了,穷怕了。思嘉懂得怎样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这也是思嘉很吸引我的一个点,在那样的环境下她为让一家人填饱肚子而“不择手段”何错之有?其外,思嘉对于希礼,是执着。思嘉是个笨蛋,她看不清自己的心,一直到最后才知道,原来自己爱的是瑞德,唉……可惜。 媚兰:媚兰是我从开头就很喜欢的人物,私以为媚兰是如水般的女人,水的力量在于以柔克刚。她善良,温柔,有同理心,一次又一次地站在思嘉身后,毫不动摇地相信她。每次都会想,要是能遇到媚兰这种朋友就好了,义无反顾地支持我。思嘉跟媚兰本是一体的两面,完全互补的两个人,媚兰死时书里有句对思嘉的描写: “她意识到,媚兰一直手里拿着剑站在她的身边,像她自己的影子一样不引人注目,但却爱着她,带着盲目的忠诚为她而战,跟北方佬、大火、饥饿、贫困、公众舆论,甚至跟她有血缘关系、她深爱着的亲戚作战。 思嘉意识到,横在她和这个世界之间的那把闪着寒光的剑已经永远插入剑鞘了。她觉得自己的勇气和自信也在逐渐消失。” 可见得媚兰对思嘉的影响之深。媚兰给予了思嘉勇气和自信。 白瑞德:很喜欢他的原因在于他跟思嘉两个人的思想太超前,敢于对当时的社会习俗提出质疑。瑞德有头脑而且清醒地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书的后面他跟思嘉两个人有矛盾时,一直为两个人感到难过,因为在我看来两个人如此合拍。一直觉得瑞德的爱很大声,他乐于逗思嘉,也会在思嘉做噩梦时抱住她轻拍她的后背。真的真的好遗憾啊,后面他说“你难道从来都没有意识到,我很爱你,把一个男人所能给予一个女人的爱全都给了你?在我最终得到你以前,我已经爱了你很多年了?战争期间,我离开了,试图把你忘掉,可是我做不到,我总是不得不又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为了回来找你。我非常在乎你,我甚至认为,如果肯尼迪不死去的话,我可能都会把他杀了。还好他死了。我爱你,可我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都很残忍,思嘉。你接受了他们的爱,却把这当成鞭子悬在他们头顶。”我一个读者都快看哭了,思嘉太单纯太浅薄太笨了,她不懂瑞德爱的委屈。他把邦尼看作小思嘉,用尽全力去给予她爱,要月亮也给她摘下来…… 希礼:很喜欢对他的概述“理想的守旧者” 书中思嘉的经典台词: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的最后也是这样写得:“我明天再想这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承受得了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开放式结局,所以我更倾向于去想象思嘉在之后去找瑞德,二人解开矛盾。我希望故事圆满,希望瑞德的爱有回应。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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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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