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塑造了一个“怪人”斯特里克兰,解读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代表现实)。 本书故事 小说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原本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有着世俗目光里标准幸福的家庭,但他在婚后第17个年头突然离家出走,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关于理想和人性 斯特里克兰绝对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为了画画,舍弃人类的情感,舒适的生活、社会责任甚至道德约束,对世事皆抱有置身事外的讥讽态度。他的眼里只有月亮的幻梦,他竭力试图用画笔把他的梦表现出来。为此,无所谓饥寒交迫,无所谓病痛物欲,在逐梦的路上,他是纯粹的。但是对于他身边的人,他也是可恨的。抛妻弃子,伤害帮助他的朋友的感情,导致他的情人自杀,最后和爱塔结婚,这里面爱的成分也不知道有多少,可能也只是为了爱塔为他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不打扰他创作而已。 画家施特略夫崇拜他的天赋,为他付出一切,他说:“有天赋者必为天赋所累—对这些人,咱们必须以宽容之心对待,必须具有十二分的耐心。“他尽心尽力的帮助照顾斯特里克兰,但是得到的是贬低嘲弄,是抢走并占有他的妻子及他的住所,家破人亡,爱情幻灭,最后痛苦的回到老家疗伤。 追寻理想可能需要一种纯粹坚定,可能需要放弃部分欲求,可能天才自身有与众不同的个性。但是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伤害贬低身边的人的理由。 人的美好之处不只是天赋和创作,不只是对美的追求,还有人天性便有的善。人性的美好并不是和理想有冲突,但是借理想之名,行作恶之事,再伟大的作品或天赋也无法照亮这自私冷漠的阴暗。 关于爱情、家庭生活和理想的平衡 激情和爱情最终归于平淡,当爱情走进婚姻,“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会让你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这种安详宁静的生活固然快乐,却似乎叫我不安………我渴望变化,渴望过一种无法预见的激动人心的生活。”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童话故事也是到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便结束了,似乎后面的故事就像平静的小河一样,千篇一律,柴米油盐,鸡毛蒜皮不值得提起了。很多夫妇也是由激情转平淡,然后选择麻木,忍受,抱怨或者重新寻找新的激情。但是他们找不到的,因为爱情或激情本来就是自己的想象并投射到某个对方身上,由于陌生带来的新鲜刺激感和神秘带来的好奇而已。最终归于熟悉带来的平淡,如同自己的左手熟悉右手,都是必然的结局。 但是这份平淡在本质上是乏味的灵魂把自己的期望和人生寄托在某个人身上,期望别人带自己实现自己实现不了的梦想和生活。如果没有变得更好或者越来越好,未满足越来越多的欲望,就会感觉到幻灭或是乏味或是责怪对方。如果个人立足于自身,家庭可以是相互信任在必要的时候相互守护,同时也保留自己的个性和独立。在尽了必要的责任之余,大家还是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不可以吗? 可能在某些时候我们都需要为得到六便士而努力,为家庭或生活尽责任。但是在休息的时候,在闲暇之余,我相信也是可以抬头看一眼月亮的。
28岁,我可能对月亮和六便士有了新的理解。斯特里克兰,作为一家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生活原本富足美满,但在婚后的17个年头突然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妻子埃米和大部分的其他人都以为他是有了外遇。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住在伦敦一间狭窄的小屋里,不修边幅,离群索居,只是为了画画,不停地画画。周围充满了不理解的声音,大家谩骂他行为荒诞,抛妻弃子,像一个疯子。后来流转到马赛,又辗转到塔希提岛,在那里,他结识了爱塔,并与之结婚,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生活,绘画,但最后他不幸患上了麻风病死了,还要求爱塔将他最后的壁画付之一炬。 斯特里克兰可以说是用生命坚守着心中月亮,以一种甚至有些极端的方式奔赴着自己的理想之路,我想毛姆是为了把观点亮的更加鲜明,于是选择了抛家弃子,冷漠决绝的形象塑造。而正是这种对月亮的极端追逐,使得斯特里克兰本身成为许多受现实所困的读者头顶的一轮明月,毕竟现实从不如斯特里克兰般决绝。 当我们自我意识开始觉醒的时候,心里面总会有一种离开平静生活的激情,它可能就是马斯洛需求金字塔顶端的自我实现,但自我实现的下面安静地躺着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等等,这些需求常常又成为我们走向自我实现的枷锁。正如小说对斯特里克兰有这样一段描述: “斯特里克兰固然也有情欲,但这在他的生活中占很小的位置。情欲对他并不重要,甚至叫他厌恶,因为他的灵魂在追求别的东西。他也会情欲勃发,有时会因为欲望过于强烈而身不由己,继而纵情地发泄,但内心却痛恨这种人的天性,觉得它致使自己丧失了自制力。” 在狂热的月亮追逐中,人在不断地向神趋近,但人性与神性之间始终存在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是因为作为生物性的人本身的存在,就注定人是带着枷锁而来。 施特略夫,他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欣赏斯特里克兰,但他不一样的是,他没有抛家弃子,相反,他非常爱他的妻子,爱到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但他有一天好心的将身患重病斯特里克兰接回家中疗养,不幸就开始了,妻子布兰琪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并把施特略夫逼了出去。再后来,斯特里克兰离开了布兰琪,布兰琪自杀了。而施特略夫在经历一系列的创伤后,把目光投向了家乡,他渴望在那里寻找到他生命的宁静。 在小说中,施特略夫在某种程度上被描绘得几乎和斯特里克兰截然相反,他虽然同样热爱绘画,但他不会抛家弃子,他不仅不是自我中心者,甚至甘愿为他人牺牲一切,他在经历千帆后放弃了月亮,捡起了地上的六便士。他也因此成为了斯特里克兰的一面镜子,两人相互对照,相似却又不同,都怀揣月亮,却走向不同的结局,也许这也是小说向我们传达的,月亮与六便士并无优劣,只是一种选择。 我自己,我从小就很尊敬科研人员,我认为他们总是在探索人类的边界,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于是我就将他们的人生奉为我的月亮。但后来我高考失利,在家庭的影响下选择了与科研几近脱离的专业。再后来两次考研,勉强获得读研的资格,当初我信誓旦旦说我要读博,可实际上,几年下来,我才真正看清月亮与六便士之间的那模糊不清的界限。从外面看,科研是高尚崇高的事业,从里面看,路上布满了荆棘,平静而枯燥的生活中布满了六便士,不断重复的早出晚归,枯燥而没有结果的实验,困难而无处求助的难题,每天都摆在眼前,挥之不去,焦虑,抑郁,时常发生。 我突然理解到,也许月亮从不是什么具体的理想,而是心中那不灭的激情,这与旁人无关,就像斯特里克兰将他的壁画付之一炬一般,他从不是说要留下什么,要获得什么声望,只是想在生命的每一刻都拥有激情,向内看见自己,从他者的评价中抽离开来,成为真正自由的人。 就像小说第七章结尾处的描写:“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会让你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旁边树影婆娑,最终流入浩渺的大海。不过,那大海过于平静,过于沉寂,过于冷淡,会叫你突然隐约感到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奇怪念头吧—这念头在那些日子里异常强烈,让我觉得大多数人所过的这种生活缺了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也看到这种按部就班的生活自有其幸福之处,但我的血液在沸腾,渴望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人生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生活固然快乐,却似乎叫我不安—我的一颗心渴望冒险,时刻准备翻越怪石嶙峋的高山,渡过暗流涌动的险滩。我渴望变化,渴望过一种无法预见的激动人心的生活。” 渴望本身便是月亮。 线下读书会 偶然的机会参与了这本书的一次线下读书讨论会。 1. 一个人一次反常的选择,可能是多年生命中某一次很小的事件所影响,被压抑在潜意识的欲望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就会突然爆发开来。 2. 从生物层面上说,人的这种激情更像是多巴胺的一种追逐,欲望达成,获得多巴胺,但很快多巴胺又会跌落在正常水平,于是人就永远被困在这样的追逐中。 3. 小说总是在呈现一种故事的可能性,其中蕴涵的道理和思辨需要读者自己去解读,小说的作者总是存在一种时代的局限性,我们需要从当时的角度去审视它。 4. 调和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那我们就需要从过往的人生轨迹中去认识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看清楚现在的自己,接纳现在的自己,并对未来做出更正确的选择。 5. 我们不可预知未来,唯有活在当下,敢于行动,解放自我。
选择并忠于选择 抬头是梦想,低头是现实,任何一个人能够摒弃一切私心杂念去终其一生专注做一件不后悔的事是很了不起的。 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最初自己想要什么,是在被平淡无味的生活中消磨殆尽的时候猛然觉醒,是一直内心汹涌最后被精神世界奴役后爆发,还是就此销声匿迹不问红尘? 斯特里克兰那种为画画执着热烈的力量让人钦佩,但并不等同他抛弃妻子是对的。是,任何一个人不可能完美,但是人是除了良心还要有责任的,如果他从抛弃妻儿开始,往后的岁月,不近女色,执着热烈的献身自己所热衷的画画,那我相信他是心无杂念,而且并非因为厌倦而舍弃。后来呢,一直落魄,做了苟且之事伤害帮助自己的人,又再一次享受另一个女人带来的一切舒适,且不用负责完全自由,不就是那句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吗? 一个伟大的画家,有其优秀的天赋和才气,也正是看了这本书,了解当时那个时代男性对女性的抨击,内心真实的想法,不是付出就能换来同样付出。 人最应该忠于自己,忠于自己的选择,选择过怎么样的生活 当你内心不知道该相信什么的时候,当觉得有些歪理似乎也有道理的时候,请永远选择相信那个正能量的东西。
《月亮与六便士》,是诞生于十九世纪欧洲的世界名著。书中男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坊间传闻是以大画家高更为原型而设计撰写的。在本书的阅读过程中,时刻会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不适感,不止于因为时代背景与潮流时尚,更多地是因为男主角独一无二的个性。艺术不仅是作品本身,还有艺术家的经历。能摆脱世俗的捆绑,是一件很难的事,也是一件很棒的事,这一点,没有人比斯特里克兰做得更出格、更彻底。他简直是完全脱离人间烟火气的艺术奇葩:似乎特别喜欢坐没有扶手的凳子,在室内经常一丝不挂,只在腰间围一条“帕里欧”,不羡吃穿、不惧贫窘、不屑世人的恭维与嘲讽;对好友经济上的无偿援助与生活上的长期接济,甘之若饴而不心存感激;对待女人弃之如敝履,贴上“女人如衣服”的标签,一点没有冤枉他。 斯特里克兰先后经历三任女人:原配斯特里克兰夫人三十七岁,身材高挑、体态丰腴、精明强干,是管家理财的一把好手,两人因生活理念不合,在儿子十六岁那年突然分道扬镳;画室赞助者兼艺术崇拜者德克·施特略夫的内室布兰琪·施特略夫,端庄素雅,别具风韵,男主角曾与之风流一时,又止于激情探索的终结,概因不想被女人束缚,而致其悲愤殒命。直到在塔希提岛上邂逅十七岁的土著女孩爱塔,对他百般依赖、唯命是从,他才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抽身离去;也正是这个女人,在他罹患麻风病被周围众叛亲离的时候,陪伴他渡过了在塔拉瓦奥的最后时光。 自己的时间花在哪里,人生的花就开在哪里。他的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他的所思所想、所图所绘。当超出常规做法时,他人的眼光并不重要。从一开始标新立异、筚路蓝缕,开创前人从未有过的画风,无视世人格局未开的花式品评,始终坚持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艺术姿态,取悦自己、听从心声,跳出以财富、权势来框定人生价值的庸俗观念,一心一意追随自己、倾听内心,认定心中之美,即是艺术殿堂的致美,并为之殚精竭虑、全力以赴。 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事实上,人是一种自我解释的动物,世界的意义是人类赋予的。人生两种痛苦:一是自我约束带来的痛苦,二是悔恨带来的痛苦。斯特里克兰完全将这些甩于身后,因为他只认一条道理:我生来就是为了成为自己,而不是变成一个“正常人”。 书中采用的写作方式别具一格,是以众多旁观者的视角,来叙述不同故事里的斯特里克兰。正如本书作者毛姆所言,作家只关心人性而不判断人性,他所做的就是不断呈现不同人口中的斯特里克兰,或者各种相关的线索,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角色。比如,自斯特里克兰去马赛后,他的故事通过尼克尔斯船长、布律诺船长、巨乳提亚蕾店长、亚伯拉罕医生等旁观者口口相传,渐渐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斯特里克兰的形象。 波涛汹涌之后的平静,才有真正的平静;撕心裂肺的挣扎之后,才是真正的安然;痛彻心扉的觉悟之后,才懂真正的快乐。生也罢、死也罢、苦也罢、乐也罢,都阻止不了他对“美”的灵魂的孜孜以求。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觉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瑰丽的东西,是艺术家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从宇宙的混沌洪荒之中提炼出来的精粹。如欲辨识它,就得经历这位艺术家那样的磨难;如欲共鸣它,就得具有相应的知识、情感和想象力。 在他与爱塔最后居所里的那幅巨型壁画,是他目盲之后的天才之作,以至于被库特拉斯医生惊呼为“黑色魔法”。他为此实现了自己的终极梦想,人生已经圆满,他亲手创造了一个全新世界,并看到那个世界如此美丽。 出于骄傲和蔑视一切的天性,斯特里克兰继而又嘱托爱塔,在他死后彻底毁掉它。而他的灵魂,终于冲破躯壳的枷锁,飞向了自由而圣美的天国。于他短暂而漫长的一生而言,爱与死亡才是他停驻世间的唯一价值。
第三遍拿起这本书才把它看完。 家里实体书的封面印着“满地都是六便士 抬头却看见了月亮”,读完后觉得“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才是整个故事最成功的地方。 哦,我当然无法否定这本书在英国文学史及万千古今中外读者心中的地位、毛姆对人性画龙点睛般的讽刺。但对我个人来说,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的一生不过是马斯洛需求的极致颠倒而已,而人们怀揣着猎奇心态对这个“异端”进行的各种剖析甚至自我映射都让人觉得有些乏味。我能清晰理解斯特里克兰对美的追求及那种原始的不受控的激情,也能感受到毛姆也在灵肉趋于分离的状态中特有的冷漠与幽默,却也只能到“尊重祝福”的程度。 用斯特里克兰的话来说,我可真是个大傻瓜。这个故事引人入胜,却乏善可陈。
月亮与六便士你更爱哪个? “便士虽小,却能容纳人间污垢;月光虽稀,却能使人心澄明。” 月亮就好比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便士就是我们可以挥霍的金钱,但似乎又可以买断世间所有的美好。说实话,心情有点杂乱,暂且随便说说吧! 在说之前,我想问问你们:你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短短的一生?那如果你年近不惑,家庭美满,工作稳定,你又会不会打破这一切的平静?月亮和六便士你选择哪个? 故事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一家证券工作的经纪人,薪水丰厚足以让整个家庭过上富裕的生活,太太埃米为混进文学圈,整日请文人墨客吃饭,有时还组局在自己家里。日子惬意,夫妻和睦,儿女顺心,那你以为他们就这样平平稳稳的度过这一生吗?不,故事远远还没有结束,而且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了,而且发誓永不归来。所有人都以为他这个老男人命犯桃花,带着新欢私奔了。而事事并非如此,我们跟着叙事者的脚步探寻了真相:他住在一群狭窄的小屋,形象邋里邋遢,满脸胡子拉扎,颠覆往日的贵族形象。他说他离开是为了画画,仅此而已。他有一个艺术的种子在童年就诞生了,只是父亲不同意,而现在他要追寻自己的内心,重塑梦想,面对所有人的鄙夷和不屑甚至不被理解,因为大家都谩骂他行为荒诞,抛妻弃子,糊弄合伙人,简直就是一个混账和疯子。而他却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我不在乎”。 他虽过的一度穷困潦倒,但内心的艺术灯塔从未熄灭,以至于在出租屋里独自病倒,被善良的施特略夫解救接回自己的家里,精心照顾,尽管被妻子布兰琪所不满。可结果很狗血!朋友的妻子布兰琪爱上红鼻子,长相野蛮粗犷的斯特里克兰,而他则不记恩情,枉负正人君子,逼走了救他的施特略夫,最后布兰琪以为用她全部的爱就能留住或者舒服住这个野蛮的艺术家,她错了。最后服用草酸因他而死。 你又以为故事就这样了吗?不,他一度流浪,吃不起饭,住救济屋,流离失所,食不果腹。可即便这样,他从未想过回到过去,在他眼里,只有画画是他亘古不变的使命。在他最后的日子,他是在塔希提岛度过的,可以说非常幸福,他结识了爱塔,这个美丽顺心的女子,她才17岁,她带着他归隐到山里,那个如桃花源一样的地方,他们很幸福,有两个孩子,一个去世。他也不幸患上了麻风病,双眼失明,即便这样,他也完成了心里的那幅壁画,最后全身溃烂而死。死后他的画作声名鹊起,如数家珍,受到全世界的追捧。这也是画家高更的原型。他们都一样热爱艺术,将自己的毕生都奉献于艺术。故事到这里已经完结。 这就是所谓的月亮吧!而我们每个人总是为了六便士而疲于奔命,却忘了时刻抬头看看头顶上的那轮月亮。如果是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不会这样吧!追求梦想,于一切都不顾,至少不会抛妻弃子,背叛朋友。我们都很爱很爱我们心中的月亮,却总也不能放弃生活所需的六便士。我觉得我们应该是用六便士去撑起心中的月亮,不违背道德,不遗忘梦想,不背叛善良。月光虽稀,却始终使人心澄明,我们总该用有一个梦想,然后坚持不懈地去努力追寻,心无旁骛,始终如一,就像斯特里克兰医生那样,六便士虽然藏纳人士污垢,我们也不能一贫如洗,流浪一生。
很多人读这本书可能都会感觉主人公很怪异的个性,其实不是主人公怪异,而是我们的社会怪异,全世界都是疯子的时候,正常人就成了疯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潜意识都是这么怪异的,只是有些人不加掩饰,多数人从小接受教育,被告知按照社会文明规范要求去做,从而忘记了自己。 高更原型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失败,什么叫成功,坚持自己的本心也许当下是失败的,因为社会不懂你,然而你是成功的,因为每个人的本心都是绝无仅有的,你创造了唯一,传统公认的成功其实大多是别人定义的成功,当下是成功的,然而却是失败的,因为你失去了一个绝无仅有的自己,迎合了大众的标准,短短几十年后,在历史长河中将默默无闻。 我很理解斯特里克兰(或者说高更)心里所想,正如其所表现的毫无掩饰,也很佩服他的洒脱和睿智,他坚韧不拔的追求独一无二的自己,尽管当时不被社会认可,却最终成就了自己的永恒(人类不灭,其艺术价值就不灭)。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不是多余的,上天不会创造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出来,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可惜只有极少数的人坚持了摒弃世俗文化的羁绊,发现自己、成就自己,这样的人都成了伟人、大师、科学家,绝大多数人顺应了文明规范的约束,失去了改变世界的机会。 放眼自古以来人类历史的文化进步过程,高更和他的那些同类人是创造文明的人,很多当时都不被社会认可,他们却能坚守本心,伽利略、哥白尼等等,他们都不是学习别人的人,要成为这样的人,唯有坚持本心,守住真我!
威廉.萨姆赛特.毛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或在书店或在电子书架随时可见,曾经光看书名还以为是一部神奇的甚至带点童话色彩的故事,当翻开书页,看到扑面而来“我”的那一桶自白与解释,没有一点儿童话的意味。小说主体是以斯特里克兰为主要对象开展的,从初步间接结识到后面断断续续或直接接触或间接的了解,透过作者对“我”的极其严格的第一人称限知,把一段段碎片连成伟大艺术家的“养成”史,“我”的有限见闻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纯粹但也可以说是复杂的人,他身上有着独特的魅力,往往让人又迷恋又憎恨,以正常的眼光来看,谁与他瓜葛太深似乎谁都会遭殃,因为他是一个除了追寻画画的理想以外对任何人与事都不在乎的人,友谊或爱情不过身外之物,对别人的生死可以毫不在乎地置之度外,对自己也只要不在完成理想前饿死就绝对是一个最讲“原则”的人。他的单纯就在于纯粹的为理想而无所谓其他任何人与事。他的复杂性则在于未知性,人生轨迹完整性的缺失和无法完全揣测的心思,甚至是“我”一直好奇一直试图弄清楚却又似乎没能弄清楚,斯特里克兰几次独特的行为,“我”都似乎想模糊的呈现其“人”性,但却似乎只能是一直揣测。 书名当中的“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现实生活,对于一般人而言,要么庸庸碌碌到只为“六便士”而存活,要么心怀遥远“月亮”却不得不向“六便士”低头。能如斯特里克兰一般纯为追求“月亮”的存在的人似乎也如“月亮”一般虚无缥缈,小说中也以各种方式刻画出一群群打着“月亮”幌子却满腹“便士”的虚伪的真实人,包括“我”自身,在自述当中毫不顾忌的自白与“我”的言行之间的巨大反差,都在表明人跟人交往中的虚伪,或许只要斯特里克兰才真实——因为他无所顾忌。 我们注定成为不了斯特里克兰,但只希望在人生中心怀“月亮”,无愧于心吧。
一口气读完,找一个词形容主角,那就是寄生虫。并不是说他完全依附于别人。寄生虫有一个特质:从细胞到整个躯体,都为一个目标而存在,那就是生存与繁衍。 主角的整个人生,是为了艺术。为了艺术,他不顾礼义廉耻,没有道德观,不在乎人们对他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自己。他可以朝不保夕,饥寒交迫。他的躯体的存活,只为了拿起画笔。 这是个让人讨厌的人,抛妻弃子,忘恩负义。但不可否认,他是个非常纯粹的人。 毛姆的小说,构思精巧。但凡构思精巧的作品,都有匠气,废名和莫泊桑就这样,毛姆也这样。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是契诃夫,这本书仍然是难得的好书。
那一轮圆月亮得多纯粹 万千公尺外的美丽易碎 又有多昂贵 撞南墙才知道一切 只能给资本做配 最后空想家 才最是可悲 倒不如选择做一棵 跟风摇摆的芦苇 只需要填饱了胃 人潮熙攘 独特早不值得收藏 皆为利往 理想只有暗淡光芒 兑换梦想那扇窗口 早早排起了长队 有谁在乎你的胸中有经纬 空举一面鲜艳旗帜 如何与现实对垒 成功变现才能够收获恭维 别自找狼狈 空气里充斥金钱的气味 散落的硬币敲谁的窗扉 谁嗅觉敏锐 别再让自己无聊的自尊 又出来作祟 原创是你是他都无所谓 现实里热度为王 早模糊了是非错对 观众蒙眼等投喂 人潮熙攘 自我早已无处存放 皆为利往 空谈理想太过孟浪 兑换梦想那扇窗口 早早排起了长队 有谁在乎你的胸中有经纬 空举一面鲜艳旗帜 如何与现实对垒 成功变现才能够收获恭维 人们步履匆忙没有兴趣 来辨别真伪 这场荒诞戏剧拉开了幕帷 纪念过去自己掉下几滴 虚假的眼泪 月亮硬币的抉择难住了谁 我与我相悖
题外话,微信读书上有许多版本的译本,之前买的纸质书是方华文翻译的,觉得词句优美,翻译的很得精髓,后来微信读书里看到别人翻译的,对比之下觉得粗糙许多,所以还是认定方华文翻译的这本。 毛姆这本书广受赞誉,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似乎是要告诉我们在理想和现实中到底选谁? 前面几章,纯粹是作者的铺垫,看的昏昏欲睡,之后在主人公斯特里克兰40岁上,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开始,故事变得精彩起来。作者叙述斯特里克兰在巴黎的潦倒生活,面对救命之恩的德克.斯特略夫的邀请却拐跑了他的妻子布兰琪,几个月后布兰琪又因他对其抛弃而自杀,斯特里克兰完全无动于衷,只是追求自己的内心。一个极其自私(或者不能说自私,因为其实他连自己也毫不在乎),毫无人性的渣男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之后斯特里克兰去了马赛,作者在若干年后,他死之后的第九年来到了塔希提岛,经由别人的口中听闻斯特里克兰在岛上的生活:他与一个土著女人结婚,隐居在岛上的世外桃源绘画,后来身患麻风病,死前完成了巨幅的壁画,却留下遗言让妻子在他死后焚毁这一切。 本书还讲了两个人物的小故事,一个叫亚伯拉罕的年轻医生前途无量却放弃事业跑去港口城市度过平凡的一生;一个叫布律诺的船长放弃安逸生活借债购买小岛,用二十年的时间把一座荒岛变成花园,他们一个追求平凡,一个追求劳动,正如斯特里克兰追求绘画,他们在自己认定的道路上义无反顾,不介意世俗的眼光,他们对生命的追寻,全无退路,永不后悔,这可能才是毛姆想要表达的一种价值观把。 但是,这种选择是否是正确的?又是否值得呢?全看各位读者自己的想法了,我个人虽然对荒岛的花园生活充满憧憬,却绝做不到如此决然;虽对斯特里克兰追求绘画心生向往,又对他的行径嗤之以鼻,我想,这才是冥冥众生正常的心理状态吧,或者,可以折衷一下?
人生没有标准答案,你赋予它怎样的意义,就是怎样的人生。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说:“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已。当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对他来说,画画是他人生的意义。 每个人的心里都曾埋有梦想的种子,但有些种子被生活的琐碎消耗怠尽,永远无法生根发芽。 董宇辉说:“月亮是那崇高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的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期待你温饱的六便士。我不是让你当一个不靠谱的浪子,我是让你在俗世的生活中也不要忘记眼里的星光。” 当遍地都是六便士时,我希望你抬头看看月亮。做一个站在六便士中可以时不时仰望月亮的人,让自己的心中尚存一丝美好。
没有阅读之前就看过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好多人都在给这个书名赋予太多的象征意义,什么理想与现实啊,什么梦想与实际啊,抛开这些我们通通不去谈论,我们只说一说这本书本身,我们来说一说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先不去管他到底是不是现实中存在的人物,当然,有人说他的原型就是高更啊啥的。应该说斯特里克兰是个极端主义者,人到中年抛弃了舒适的生活与幸福的家庭,去干了一件曾经的梦想中自己苦苦追求的事情,一件可能会一事无成的穷困潦倒!而且并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只追寻自己的内心。一般人是做不到的!他对帮助他的施特略夫以德报怨,毁了他的家庭,对委身于他的施特略夫夫人的死活不管不顾,在处理施特略夫的家庭问题上斯特里克兰表现出了极端的冷漠与无情,好多人都在痛恨斯特里克兰,我想,他此时也应该是痛苦的罢,相对于他的当时的一事无成,这种冷漠可能会是他再次前进的动力罢!他是一个极端的人,极端向往成功,并在成功路上极端苛求自己的人吧!他极端的砍掉了自己的七情六欲,极端的把自己置于艺术之外的任何事情的对立面,他极端的对帮助自己的朋友冷嘲热讽致命打击,应该是断欲望的终极表现吧!为艺术献身、献亲朋好友的体现吧!这可能就是所有大艺术家成名的必由之路吧!我们看重了亲情友情爱情,做不到绝情绝欲,这也许就是我们成不了大艺术家最大的羁绊吧! 书中语录: 艺术是感情的表露,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部分。 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有益于灵魂的健康。 出格的话语是机巧的灵魂。 同情心会像油井一样喷射而出,如果过于奔放,有时反而会让被同情者觉得尴尬。 只有诗人和圣人才坚信:在柏油马路上浇浇水就能种出百合花来。 感情那档子事,靠理智是解释不通的!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并存于一颗心里的。 有时候,幸福倒是可以叫人变得高尚,而苦难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变得狭隘、报复心强。 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是艺术家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从宇宙的混沌中提炼出来的精粹。 人生就是一场搏斗,要跟各种各样的困难作艰苦的斗争。 有一些人很不幸,即使他们流露的是最真挚的感情也令人感到滑稽可笑。 有天赋者必为天赋所累—对这些人,咱们必须以宽容之心对待,必须具有十二分的耐心。 在爱情这件事上讲自尊,那只能说明你实际上最爱的是自己。 女人可以原谅对她造成伤害的男人,但绝对不会原谅为她做出牺牲的男人。 所谓爱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女人除了谈情说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于是把爱情看得特别重,这未免有点荒唐。 一般人都比较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我们也许会于不知不觉之中利用这一点对他们施加影响力;对于不吃这一套的人,我们则会恨恨不已—这恐怕是最叫人感到痛苦的创伤,是伤人自尊心的。 作品最能叫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暴露无遗。 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精彩、更有意义,仅仅稍加考虑,便毅然决然放弃了自己的事业,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对于自己突然做出的决定终生无悔,就更需要有个性了。 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现实与梦想,你最终选择什么?能够义无反顾选择梦想的人微乎其微,毕竟人是欲望与矛盾的复杂综合体。 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初看是一部荒诞剧,此人有点无厘头,自以为是,甚至可鄙。随着了解地深入,渐渐理解他、同情他,甚至羡慕他的无敌的一往无前勇气,渐渐的,又不禁扼腕叹息,虽无法感同身受他在绝境中究竟是绝望大于希望,还是一心朝圣无暇他顾? 历史上,现实中,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斯特里克兰”,虽然我们无法都成为斯特里克兰,但务必保持对他的这份崇敬!六便士很重要,月亮呢?人能仰望,就是幸福!至少我们要拥有抬头望月的习惯和勇气吧?
我在心里想了许多次该用什么词才能准确表达出看这本书时的感觉。那大概是痛苦中带着一丝欢畅,厌恶中带着探索的欲望。 有人说它是根据高更的生平改写的。我去看了一下高更的生平,幸好,真实的高更不是如此的混蛋,神圣,丑恶以及格外的圣洁。 《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矛盾,丑与美,世俗与理想的极致碰撞。做股票经纪人的斯特里克兰,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在40岁时抛妻弃子,独身去到巴黎做了一个流浪汉,只为追求自己的理想——画画。 他一无所有穷困潦倒,摒弃一切世俗的枷锁。作者说他良心已经麻木,他放弃了所有称之为感情的东西——爱情,亲情,友情。他自己说:“告诉你吧,我非画不可!这已经由不得我了。要是一个人掉进河里,游泳游得好不好都不当紧,当紧的是必须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所以他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终沦落到一座原始的岛屿,几年后病死在岛上。 他摒弃文明人所有的伪装,作者多次用到肉欲这个词,那是他逐渐爆露的原始生命力,而这对于他接触的女人似乎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然而他对女人是极其厌恶,甚至痛恨的,因为他可以不要爱情。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欲。 在他死后,他的画被发现,人人称之为天才画家,人人才想起曾经那个被遗弃唾弃的流浪汉,竟然如此伟大。而他最伟大的作品却是在得麻风病,眼瞎后,死前的一年时间完成的壁画。他死后即被焚烧。他只为画而画,他展示了人的内心驱动力到底可以变态强大到何种地步。毛姆说他是魔鬼附身。我想是的。他用魔鬼的力量去追求心中的月亮。 毛姆最后说:魔鬼要干坏事,也会从《圣经》中引用词句的。他对过去的日子念念不忘—彼时,你花一个先令就可以吃上十三只“皇家风味”大牡蛎。 理想与现实孰轻孰重。让人厌恶的查尔斯,也让人崇拜。 看这本书时,我时常想到《瓦尔登湖》与《当尼采哭泣》。 《瓦尔登湖》像是一个精神无比富足,喜爱大自然的隐者,在湖畔安静的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只需要自然给予他的就足够他的思想畅游。 《当尼采哭泣》则是一个厌倦了生活的中年大叔布雷尔,想要摆脱世俗的束缚去完成自己不知所谓的理想。而在佛洛依德的催眠中体验了一把去摆脱束缚追求理想的经历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回归家庭,做一个世俗意义上幸福的人。 这三本书,我给他们归类了一下,大概是神,魔,人三界的代表了。 而我们大多数人像布雷尔一样,厌倦的寡淡无味的生活,隐隐觉得心中有那么一丝理想,偶尔冲动想去追寻,却最终胆怯。那一丝骚动的心,永远没有足够的力量。 梭罗像个大师一样告诉你禁欲吧,去亲近大自然。 毛姆说,看看理想犹如魔鬼般的力量。 布雷尔,算了,做个人吧。 然而他们都在说同样的话——享受孤独,去让自己的精神更饱满吧。
《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塑造了一个“怪人”斯特里克兰,解读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代表现实)。 本书故事 小说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原本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有着世俗目光里标准幸福的家庭,但他在婚后第17个年头突然离家出走,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关于理想和人性 斯特里克兰绝对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为了画画,舍弃人类的情感,舒适的生活、社会责任甚至道德约束,对世事皆抱有置身事外的讥讽态度。他的眼里只有月亮的幻梦,他竭力试图用画笔把他的梦表现出来。为此,无所谓饥寒交迫,无所谓病痛物欲,在逐梦的路上,他是纯粹的。但是对于他身边的人,他也是可恨的。抛妻弃子,伤害帮助他的朋友的感情,导致他的情人自杀,最后和爱塔结婚,这里面爱的成分也不知道有多少,可能也只是为了爱塔为他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不打扰他创作而已。 画家施特略夫崇拜他的天赋,为他付出一切,他说:“有天赋者必为天赋所累—对这些人,咱们必须以宽容之心对待,必须具有十二分的耐心。“他尽心尽力的帮助照顾斯特里克兰,但是得到的是贬低嘲弄,是抢走并占有他的妻子及他的住所,家破人亡,爱情幻灭,最后痛苦的回到老家疗伤。 追寻理想可能需要一种纯粹坚定,可能需要放弃部分欲求,可能天才自身有与众不同的个性。但是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伤害贬低身边的人的理由。 人的美好之处不只是天赋和创作,不只是对美的追求,还有人天性便有的善。人性的美好并不是和理想有冲突,但是借理想之名,行作恶之事,再伟大的作品或天赋也无法照亮这自私冷漠的阴暗。 关于爱情、家庭生活和理想的平衡 激情和爱情最终归于平淡,当爱情走进婚姻,“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会让你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这种安详宁静的生活固然快乐,却似乎叫我不安………我渴望变化,渴望过一种无法预见的激动人心的生活。”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童话故事也是到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便结束了,似乎后面的故事就像平静的小河一样,千篇一律,柴米油盐,鸡毛蒜皮不值得提起了。很多夫妇也是由激情转平淡,然后选择麻木,忍受,抱怨或者重新寻找新的激情。但是他们找不到的,因为爱情或激情本来就是自己的想象并投射到某个对方身上,由于陌生带来的新鲜刺激感和神秘带来的好奇而已。最终归于熟悉带来的平淡,如同自己的左手熟悉右手,都是必然的结局。 但是这份平淡在本质上是乏味的灵魂把自己的期望和人生寄托在某个人身上,期望别人带自己实现自己实现不了的梦想和生活。如果没有变得更好或者越来越好,未满足越来越多的欲望,就会感觉到幻灭或是乏味或是责怪对方。如果个人立足于自身,家庭可以是相互信任在必要的时候相互守护,同时也保留自己的个性和独立。在尽了必要的责任之余,大家还是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不可以吗? 可能在某些时候我们都需要为得到六便士而努力,为家庭或生活尽责任。但是在休息的时候,在闲暇之余,我相信也是可以抬头看一眼月亮的。
28岁,我可能对月亮和六便士有了新的理解。斯特里克兰,作为一家证券公司的经纪人,生活原本富足美满,但在婚后的17个年头突然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妻子埃米和大部分的其他人都以为他是有了外遇。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住在伦敦一间狭窄的小屋里,不修边幅,离群索居,只是为了画画,不停地画画。周围充满了不理解的声音,大家谩骂他行为荒诞,抛妻弃子,像一个疯子。后来流转到马赛,又辗转到塔希提岛,在那里,他结识了爱塔,并与之结婚,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生活,绘画,但最后他不幸患上了麻风病死了,还要求爱塔将他最后的壁画付之一炬。 斯特里克兰可以说是用生命坚守着心中月亮,以一种甚至有些极端的方式奔赴着自己的理想之路,我想毛姆是为了把观点亮的更加鲜明,于是选择了抛家弃子,冷漠决绝的形象塑造。而正是这种对月亮的极端追逐,使得斯特里克兰本身成为许多受现实所困的读者头顶的一轮明月,毕竟现实从不如斯特里克兰般决绝。 当我们自我意识开始觉醒的时候,心里面总会有一种离开平静生活的激情,它可能就是马斯洛需求金字塔顶端的自我实现,但自我实现的下面安静地躺着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等等,这些需求常常又成为我们走向自我实现的枷锁。正如小说对斯特里克兰有这样一段描述: “斯特里克兰固然也有情欲,但这在他的生活中占很小的位置。情欲对他并不重要,甚至叫他厌恶,因为他的灵魂在追求别的东西。他也会情欲勃发,有时会因为欲望过于强烈而身不由己,继而纵情地发泄,但内心却痛恨这种人的天性,觉得它致使自己丧失了自制力。” 在狂热的月亮追逐中,人在不断地向神趋近,但人性与神性之间始终存在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是因为作为生物性的人本身的存在,就注定人是带着枷锁而来。 施特略夫,他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欣赏斯特里克兰,但他不一样的是,他没有抛家弃子,相反,他非常爱他的妻子,爱到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但他有一天好心的将身患重病斯特里克兰接回家中疗养,不幸就开始了,妻子布兰琪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并把施特略夫逼了出去。再后来,斯特里克兰离开了布兰琪,布兰琪自杀了。而施特略夫在经历一系列的创伤后,把目光投向了家乡,他渴望在那里寻找到他生命的宁静。 在小说中,施特略夫在某种程度上被描绘得几乎和斯特里克兰截然相反,他虽然同样热爱绘画,但他不会抛家弃子,他不仅不是自我中心者,甚至甘愿为他人牺牲一切,他在经历千帆后放弃了月亮,捡起了地上的六便士。他也因此成为了斯特里克兰的一面镜子,两人相互对照,相似却又不同,都怀揣月亮,却走向不同的结局,也许这也是小说向我们传达的,月亮与六便士并无优劣,只是一种选择。 我自己,我从小就很尊敬科研人员,我认为他们总是在探索人类的边界,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于是我就将他们的人生奉为我的月亮。但后来我高考失利,在家庭的影响下选择了与科研几近脱离的专业。再后来两次考研,勉强获得读研的资格,当初我信誓旦旦说我要读博,可实际上,几年下来,我才真正看清月亮与六便士之间的那模糊不清的界限。从外面看,科研是高尚崇高的事业,从里面看,路上布满了荆棘,平静而枯燥的生活中布满了六便士,不断重复的早出晚归,枯燥而没有结果的实验,困难而无处求助的难题,每天都摆在眼前,挥之不去,焦虑,抑郁,时常发生。 我突然理解到,也许月亮从不是什么具体的理想,而是心中那不灭的激情,这与旁人无关,就像斯特里克兰将他的壁画付之一炬一般,他从不是说要留下什么,要获得什么声望,只是想在生命的每一刻都拥有激情,向内看见自己,从他者的评价中抽离开来,成为真正自由的人。 就像小说第七章结尾处的描写:“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会让你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旁边树影婆娑,最终流入浩渺的大海。不过,那大海过于平静,过于沉寂,过于冷淡,会叫你突然隐约感到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奇怪念头吧—这念头在那些日子里异常强烈,让我觉得大多数人所过的这种生活缺了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也看到这种按部就班的生活自有其幸福之处,但我的血液在沸腾,渴望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人生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生活固然快乐,却似乎叫我不安—我的一颗心渴望冒险,时刻准备翻越怪石嶙峋的高山,渡过暗流涌动的险滩。我渴望变化,渴望过一种无法预见的激动人心的生活。” 渴望本身便是月亮。 线下读书会 偶然的机会参与了这本书的一次线下读书讨论会。 1. 一个人一次反常的选择,可能是多年生命中某一次很小的事件所影响,被压抑在潜意识的欲望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就会突然爆发开来。 2. 从生物层面上说,人的这种激情更像是多巴胺的一种追逐,欲望达成,获得多巴胺,但很快多巴胺又会跌落在正常水平,于是人就永远被困在这样的追逐中。 3. 小说总是在呈现一种故事的可能性,其中蕴涵的道理和思辨需要读者自己去解读,小说的作者总是存在一种时代的局限性,我们需要从当时的角度去审视它。 4. 调和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那我们就需要从过往的人生轨迹中去认识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看清楚现在的自己,接纳现在的自己,并对未来做出更正确的选择。 5. 我们不可预知未来,唯有活在当下,敢于行动,解放自我。
选择并忠于选择 抬头是梦想,低头是现实,任何一个人能够摒弃一切私心杂念去终其一生专注做一件不后悔的事是很了不起的。 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最初自己想要什么,是在被平淡无味的生活中消磨殆尽的时候猛然觉醒,是一直内心汹涌最后被精神世界奴役后爆发,还是就此销声匿迹不问红尘? 斯特里克兰那种为画画执着热烈的力量让人钦佩,但并不等同他抛弃妻子是对的。是,任何一个人不可能完美,但是人是除了良心还要有责任的,如果他从抛弃妻儿开始,往后的岁月,不近女色,执着热烈的献身自己所热衷的画画,那我相信他是心无杂念,而且并非因为厌倦而舍弃。后来呢,一直落魄,做了苟且之事伤害帮助自己的人,又再一次享受另一个女人带来的一切舒适,且不用负责完全自由,不就是那句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吗? 一个伟大的画家,有其优秀的天赋和才气,也正是看了这本书,了解当时那个时代男性对女性的抨击,内心真实的想法,不是付出就能换来同样付出。 人最应该忠于自己,忠于自己的选择,选择过怎么样的生活 当你内心不知道该相信什么的时候,当觉得有些歪理似乎也有道理的时候,请永远选择相信那个正能量的东西。
《月亮与六便士》,是诞生于十九世纪欧洲的世界名著。书中男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坊间传闻是以大画家高更为原型而设计撰写的。在本书的阅读过程中,时刻会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不适感,不止于因为时代背景与潮流时尚,更多地是因为男主角独一无二的个性。艺术不仅是作品本身,还有艺术家的经历。能摆脱世俗的捆绑,是一件很难的事,也是一件很棒的事,这一点,没有人比斯特里克兰做得更出格、更彻底。他简直是完全脱离人间烟火气的艺术奇葩:似乎特别喜欢坐没有扶手的凳子,在室内经常一丝不挂,只在腰间围一条“帕里欧”,不羡吃穿、不惧贫窘、不屑世人的恭维与嘲讽;对好友经济上的无偿援助与生活上的长期接济,甘之若饴而不心存感激;对待女人弃之如敝履,贴上“女人如衣服”的标签,一点没有冤枉他。 斯特里克兰先后经历三任女人:原配斯特里克兰夫人三十七岁,身材高挑、体态丰腴、精明强干,是管家理财的一把好手,两人因生活理念不合,在儿子十六岁那年突然分道扬镳;画室赞助者兼艺术崇拜者德克·施特略夫的内室布兰琪·施特略夫,端庄素雅,别具风韵,男主角曾与之风流一时,又止于激情探索的终结,概因不想被女人束缚,而致其悲愤殒命。直到在塔希提岛上邂逅十七岁的土著女孩爱塔,对他百般依赖、唯命是从,他才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抽身离去;也正是这个女人,在他罹患麻风病被周围众叛亲离的时候,陪伴他渡过了在塔拉瓦奥的最后时光。 自己的时间花在哪里,人生的花就开在哪里。他的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他的所思所想、所图所绘。当超出常规做法时,他人的眼光并不重要。从一开始标新立异、筚路蓝缕,开创前人从未有过的画风,无视世人格局未开的花式品评,始终坚持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艺术姿态,取悦自己、听从心声,跳出以财富、权势来框定人生价值的庸俗观念,一心一意追随自己、倾听内心,认定心中之美,即是艺术殿堂的致美,并为之殚精竭虑、全力以赴。 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事实上,人是一种自我解释的动物,世界的意义是人类赋予的。人生两种痛苦:一是自我约束带来的痛苦,二是悔恨带来的痛苦。斯特里克兰完全将这些甩于身后,因为他只认一条道理:我生来就是为了成为自己,而不是变成一个“正常人”。 书中采用的写作方式别具一格,是以众多旁观者的视角,来叙述不同故事里的斯特里克兰。正如本书作者毛姆所言,作家只关心人性而不判断人性,他所做的就是不断呈现不同人口中的斯特里克兰,或者各种相关的线索,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角色。比如,自斯特里克兰去马赛后,他的故事通过尼克尔斯船长、布律诺船长、巨乳提亚蕾店长、亚伯拉罕医生等旁观者口口相传,渐渐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斯特里克兰的形象。 波涛汹涌之后的平静,才有真正的平静;撕心裂肺的挣扎之后,才是真正的安然;痛彻心扉的觉悟之后,才懂真正的快乐。生也罢、死也罢、苦也罢、乐也罢,都阻止不了他对“美”的灵魂的孜孜以求。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觉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瑰丽的东西,是艺术家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从宇宙的混沌洪荒之中提炼出来的精粹。如欲辨识它,就得经历这位艺术家那样的磨难;如欲共鸣它,就得具有相应的知识、情感和想象力。 在他与爱塔最后居所里的那幅巨型壁画,是他目盲之后的天才之作,以至于被库特拉斯医生惊呼为“黑色魔法”。他为此实现了自己的终极梦想,人生已经圆满,他亲手创造了一个全新世界,并看到那个世界如此美丽。 出于骄傲和蔑视一切的天性,斯特里克兰继而又嘱托爱塔,在他死后彻底毁掉它。而他的灵魂,终于冲破躯壳的枷锁,飞向了自由而圣美的天国。于他短暂而漫长的一生而言,爱与死亡才是他停驻世间的唯一价值。
第三遍拿起这本书才把它看完。 家里实体书的封面印着“满地都是六便士 抬头却看见了月亮”,读完后觉得“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才是整个故事最成功的地方。 哦,我当然无法否定这本书在英国文学史及万千古今中外读者心中的地位、毛姆对人性画龙点睛般的讽刺。但对我个人来说,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的一生不过是马斯洛需求的极致颠倒而已,而人们怀揣着猎奇心态对这个“异端”进行的各种剖析甚至自我映射都让人觉得有些乏味。我能清晰理解斯特里克兰对美的追求及那种原始的不受控的激情,也能感受到毛姆也在灵肉趋于分离的状态中特有的冷漠与幽默,却也只能到“尊重祝福”的程度。 用斯特里克兰的话来说,我可真是个大傻瓜。这个故事引人入胜,却乏善可陈。
月亮与六便士你更爱哪个? “便士虽小,却能容纳人间污垢;月光虽稀,却能使人心澄明。” 月亮就好比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便士就是我们可以挥霍的金钱,但似乎又可以买断世间所有的美好。说实话,心情有点杂乱,暂且随便说说吧! 在说之前,我想问问你们:你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短短的一生?那如果你年近不惑,家庭美满,工作稳定,你又会不会打破这一切的平静?月亮和六便士你选择哪个? 故事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一家证券工作的经纪人,薪水丰厚足以让整个家庭过上富裕的生活,太太埃米为混进文学圈,整日请文人墨客吃饭,有时还组局在自己家里。日子惬意,夫妻和睦,儿女顺心,那你以为他们就这样平平稳稳的度过这一生吗?不,故事远远还没有结束,而且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了,而且发誓永不归来。所有人都以为他这个老男人命犯桃花,带着新欢私奔了。而事事并非如此,我们跟着叙事者的脚步探寻了真相:他住在一群狭窄的小屋,形象邋里邋遢,满脸胡子拉扎,颠覆往日的贵族形象。他说他离开是为了画画,仅此而已。他有一个艺术的种子在童年就诞生了,只是父亲不同意,而现在他要追寻自己的内心,重塑梦想,面对所有人的鄙夷和不屑甚至不被理解,因为大家都谩骂他行为荒诞,抛妻弃子,糊弄合伙人,简直就是一个混账和疯子。而他却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我不在乎”。 他虽过的一度穷困潦倒,但内心的艺术灯塔从未熄灭,以至于在出租屋里独自病倒,被善良的施特略夫解救接回自己的家里,精心照顾,尽管被妻子布兰琪所不满。可结果很狗血!朋友的妻子布兰琪爱上红鼻子,长相野蛮粗犷的斯特里克兰,而他则不记恩情,枉负正人君子,逼走了救他的施特略夫,最后布兰琪以为用她全部的爱就能留住或者舒服住这个野蛮的艺术家,她错了。最后服用草酸因他而死。 你又以为故事就这样了吗?不,他一度流浪,吃不起饭,住救济屋,流离失所,食不果腹。可即便这样,他从未想过回到过去,在他眼里,只有画画是他亘古不变的使命。在他最后的日子,他是在塔希提岛度过的,可以说非常幸福,他结识了爱塔,这个美丽顺心的女子,她才17岁,她带着他归隐到山里,那个如桃花源一样的地方,他们很幸福,有两个孩子,一个去世。他也不幸患上了麻风病,双眼失明,即便这样,他也完成了心里的那幅壁画,最后全身溃烂而死。死后他的画作声名鹊起,如数家珍,受到全世界的追捧。这也是画家高更的原型。他们都一样热爱艺术,将自己的毕生都奉献于艺术。故事到这里已经完结。 这就是所谓的月亮吧!而我们每个人总是为了六便士而疲于奔命,却忘了时刻抬头看看头顶上的那轮月亮。如果是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不会这样吧!追求梦想,于一切都不顾,至少不会抛妻弃子,背叛朋友。我们都很爱很爱我们心中的月亮,却总也不能放弃生活所需的六便士。我觉得我们应该是用六便士去撑起心中的月亮,不违背道德,不遗忘梦想,不背叛善良。月光虽稀,却始终使人心澄明,我们总该用有一个梦想,然后坚持不懈地去努力追寻,心无旁骛,始终如一,就像斯特里克兰医生那样,六便士虽然藏纳人士污垢,我们也不能一贫如洗,流浪一生。
很多人读这本书可能都会感觉主人公很怪异的个性,其实不是主人公怪异,而是我们的社会怪异,全世界都是疯子的时候,正常人就成了疯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潜意识都是这么怪异的,只是有些人不加掩饰,多数人从小接受教育,被告知按照社会文明规范要求去做,从而忘记了自己。 高更原型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失败,什么叫成功,坚持自己的本心也许当下是失败的,因为社会不懂你,然而你是成功的,因为每个人的本心都是绝无仅有的,你创造了唯一,传统公认的成功其实大多是别人定义的成功,当下是成功的,然而却是失败的,因为你失去了一个绝无仅有的自己,迎合了大众的标准,短短几十年后,在历史长河中将默默无闻。 我很理解斯特里克兰(或者说高更)心里所想,正如其所表现的毫无掩饰,也很佩服他的洒脱和睿智,他坚韧不拔的追求独一无二的自己,尽管当时不被社会认可,却最终成就了自己的永恒(人类不灭,其艺术价值就不灭)。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不是多余的,上天不会创造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出来,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可惜只有极少数的人坚持了摒弃世俗文化的羁绊,发现自己、成就自己,这样的人都成了伟人、大师、科学家,绝大多数人顺应了文明规范的约束,失去了改变世界的机会。 放眼自古以来人类历史的文化进步过程,高更和他的那些同类人是创造文明的人,很多当时都不被社会认可,他们却能坚守本心,伽利略、哥白尼等等,他们都不是学习别人的人,要成为这样的人,唯有坚持本心,守住真我!
威廉.萨姆赛特.毛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或在书店或在电子书架随时可见,曾经光看书名还以为是一部神奇的甚至带点童话色彩的故事,当翻开书页,看到扑面而来“我”的那一桶自白与解释,没有一点儿童话的意味。小说主体是以斯特里克兰为主要对象开展的,从初步间接结识到后面断断续续或直接接触或间接的了解,透过作者对“我”的极其严格的第一人称限知,把一段段碎片连成伟大艺术家的“养成”史,“我”的有限见闻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纯粹但也可以说是复杂的人,他身上有着独特的魅力,往往让人又迷恋又憎恨,以正常的眼光来看,谁与他瓜葛太深似乎谁都会遭殃,因为他是一个除了追寻画画的理想以外对任何人与事都不在乎的人,友谊或爱情不过身外之物,对别人的生死可以毫不在乎地置之度外,对自己也只要不在完成理想前饿死就绝对是一个最讲“原则”的人。他的单纯就在于纯粹的为理想而无所谓其他任何人与事。他的复杂性则在于未知性,人生轨迹完整性的缺失和无法完全揣测的心思,甚至是“我”一直好奇一直试图弄清楚却又似乎没能弄清楚,斯特里克兰几次独特的行为,“我”都似乎想模糊的呈现其“人”性,但却似乎只能是一直揣测。 书名当中的“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现实生活,对于一般人而言,要么庸庸碌碌到只为“六便士”而存活,要么心怀遥远“月亮”却不得不向“六便士”低头。能如斯特里克兰一般纯为追求“月亮”的存在的人似乎也如“月亮”一般虚无缥缈,小说中也以各种方式刻画出一群群打着“月亮”幌子却满腹“便士”的虚伪的真实人,包括“我”自身,在自述当中毫不顾忌的自白与“我”的言行之间的巨大反差,都在表明人跟人交往中的虚伪,或许只要斯特里克兰才真实——因为他无所顾忌。 我们注定成为不了斯特里克兰,但只希望在人生中心怀“月亮”,无愧于心吧。
一口气读完,找一个词形容主角,那就是寄生虫。并不是说他完全依附于别人。寄生虫有一个特质:从细胞到整个躯体,都为一个目标而存在,那就是生存与繁衍。 主角的整个人生,是为了艺术。为了艺术,他不顾礼义廉耻,没有道德观,不在乎人们对他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自己。他可以朝不保夕,饥寒交迫。他的躯体的存活,只为了拿起画笔。 这是个让人讨厌的人,抛妻弃子,忘恩负义。但不可否认,他是个非常纯粹的人。 毛姆的小说,构思精巧。但凡构思精巧的作品,都有匠气,废名和莫泊桑就这样,毛姆也这样。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是契诃夫,这本书仍然是难得的好书。
那一轮圆月亮得多纯粹 万千公尺外的美丽易碎 又有多昂贵 撞南墙才知道一切 只能给资本做配 最后空想家 才最是可悲 倒不如选择做一棵 跟风摇摆的芦苇 只需要填饱了胃 人潮熙攘 独特早不值得收藏 皆为利往 理想只有暗淡光芒 兑换梦想那扇窗口 早早排起了长队 有谁在乎你的胸中有经纬 空举一面鲜艳旗帜 如何与现实对垒 成功变现才能够收获恭维 别自找狼狈 空气里充斥金钱的气味 散落的硬币敲谁的窗扉 谁嗅觉敏锐 别再让自己无聊的自尊 又出来作祟 原创是你是他都无所谓 现实里热度为王 早模糊了是非错对 观众蒙眼等投喂 人潮熙攘 自我早已无处存放 皆为利往 空谈理想太过孟浪 兑换梦想那扇窗口 早早排起了长队 有谁在乎你的胸中有经纬 空举一面鲜艳旗帜 如何与现实对垒 成功变现才能够收获恭维 人们步履匆忙没有兴趣 来辨别真伪 这场荒诞戏剧拉开了幕帷 纪念过去自己掉下几滴 虚假的眼泪 月亮硬币的抉择难住了谁 我与我相悖
题外话,微信读书上有许多版本的译本,之前买的纸质书是方华文翻译的,觉得词句优美,翻译的很得精髓,后来微信读书里看到别人翻译的,对比之下觉得粗糙许多,所以还是认定方华文翻译的这本。 毛姆这本书广受赞誉,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似乎是要告诉我们在理想和现实中到底选谁? 前面几章,纯粹是作者的铺垫,看的昏昏欲睡,之后在主人公斯特里克兰40岁上,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开始,故事变得精彩起来。作者叙述斯特里克兰在巴黎的潦倒生活,面对救命之恩的德克.斯特略夫的邀请却拐跑了他的妻子布兰琪,几个月后布兰琪又因他对其抛弃而自杀,斯特里克兰完全无动于衷,只是追求自己的内心。一个极其自私(或者不能说自私,因为其实他连自己也毫不在乎),毫无人性的渣男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之后斯特里克兰去了马赛,作者在若干年后,他死之后的第九年来到了塔希提岛,经由别人的口中听闻斯特里克兰在岛上的生活:他与一个土著女人结婚,隐居在岛上的世外桃源绘画,后来身患麻风病,死前完成了巨幅的壁画,却留下遗言让妻子在他死后焚毁这一切。 本书还讲了两个人物的小故事,一个叫亚伯拉罕的年轻医生前途无量却放弃事业跑去港口城市度过平凡的一生;一个叫布律诺的船长放弃安逸生活借债购买小岛,用二十年的时间把一座荒岛变成花园,他们一个追求平凡,一个追求劳动,正如斯特里克兰追求绘画,他们在自己认定的道路上义无反顾,不介意世俗的眼光,他们对生命的追寻,全无退路,永不后悔,这可能才是毛姆想要表达的一种价值观把。 但是,这种选择是否是正确的?又是否值得呢?全看各位读者自己的想法了,我个人虽然对荒岛的花园生活充满憧憬,却绝做不到如此决然;虽对斯特里克兰追求绘画心生向往,又对他的行径嗤之以鼻,我想,这才是冥冥众生正常的心理状态吧,或者,可以折衷一下?
人生没有标准答案,你赋予它怎样的意义,就是怎样的人生。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说:“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已。当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对他来说,画画是他人生的意义。 每个人的心里都曾埋有梦想的种子,但有些种子被生活的琐碎消耗怠尽,永远无法生根发芽。 董宇辉说:“月亮是那崇高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的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期待你温饱的六便士。我不是让你当一个不靠谱的浪子,我是让你在俗世的生活中也不要忘记眼里的星光。” 当遍地都是六便士时,我希望你抬头看看月亮。做一个站在六便士中可以时不时仰望月亮的人,让自己的心中尚存一丝美好。
没有阅读之前就看过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好多人都在给这个书名赋予太多的象征意义,什么理想与现实啊,什么梦想与实际啊,抛开这些我们通通不去谈论,我们只说一说这本书本身,我们来说一说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先不去管他到底是不是现实中存在的人物,当然,有人说他的原型就是高更啊啥的。应该说斯特里克兰是个极端主义者,人到中年抛弃了舒适的生活与幸福的家庭,去干了一件曾经的梦想中自己苦苦追求的事情,一件可能会一事无成的穷困潦倒!而且并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只追寻自己的内心。一般人是做不到的!他对帮助他的施特略夫以德报怨,毁了他的家庭,对委身于他的施特略夫夫人的死活不管不顾,在处理施特略夫的家庭问题上斯特里克兰表现出了极端的冷漠与无情,好多人都在痛恨斯特里克兰,我想,他此时也应该是痛苦的罢,相对于他的当时的一事无成,这种冷漠可能会是他再次前进的动力罢!他是一个极端的人,极端向往成功,并在成功路上极端苛求自己的人吧!他极端的砍掉了自己的七情六欲,极端的把自己置于艺术之外的任何事情的对立面,他极端的对帮助自己的朋友冷嘲热讽致命打击,应该是断欲望的终极表现吧!为艺术献身、献亲朋好友的体现吧!这可能就是所有大艺术家成名的必由之路吧!我们看重了亲情友情爱情,做不到绝情绝欲,这也许就是我们成不了大艺术家最大的羁绊吧! 书中语录: 艺术是感情的表露,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部分。 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有益于灵魂的健康。 出格的话语是机巧的灵魂。 同情心会像油井一样喷射而出,如果过于奔放,有时反而会让被同情者觉得尴尬。 只有诗人和圣人才坚信:在柏油马路上浇浇水就能种出百合花来。 感情那档子事,靠理智是解释不通的!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并存于一颗心里的。 有时候,幸福倒是可以叫人变得高尚,而苦难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变得狭隘、报复心强。 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是艺术家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从宇宙的混沌中提炼出来的精粹。 人生就是一场搏斗,要跟各种各样的困难作艰苦的斗争。 有一些人很不幸,即使他们流露的是最真挚的感情也令人感到滑稽可笑。 有天赋者必为天赋所累—对这些人,咱们必须以宽容之心对待,必须具有十二分的耐心。 在爱情这件事上讲自尊,那只能说明你实际上最爱的是自己。 女人可以原谅对她造成伤害的男人,但绝对不会原谅为她做出牺牲的男人。 所谓爱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女人除了谈情说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于是把爱情看得特别重,这未免有点荒唐。 一般人都比较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我们也许会于不知不觉之中利用这一点对他们施加影响力;对于不吃这一套的人,我们则会恨恨不已—这恐怕是最叫人感到痛苦的创伤,是伤人自尊心的。 作品最能叫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暴露无遗。 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精彩、更有意义,仅仅稍加考虑,便毅然决然放弃了自己的事业,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对于自己突然做出的决定终生无悔,就更需要有个性了。 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现实与梦想,你最终选择什么?能够义无反顾选择梦想的人微乎其微,毕竟人是欲望与矛盾的复杂综合体。 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初看是一部荒诞剧,此人有点无厘头,自以为是,甚至可鄙。随着了解地深入,渐渐理解他、同情他,甚至羡慕他的无敌的一往无前勇气,渐渐的,又不禁扼腕叹息,虽无法感同身受他在绝境中究竟是绝望大于希望,还是一心朝圣无暇他顾? 历史上,现实中,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斯特里克兰”,虽然我们无法都成为斯特里克兰,但务必保持对他的这份崇敬!六便士很重要,月亮呢?人能仰望,就是幸福!至少我们要拥有抬头望月的习惯和勇气吧?
我在心里想了许多次该用什么词才能准确表达出看这本书时的感觉。那大概是痛苦中带着一丝欢畅,厌恶中带着探索的欲望。 有人说它是根据高更的生平改写的。我去看了一下高更的生平,幸好,真实的高更不是如此的混蛋,神圣,丑恶以及格外的圣洁。 《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矛盾,丑与美,世俗与理想的极致碰撞。做股票经纪人的斯特里克兰,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在40岁时抛妻弃子,独身去到巴黎做了一个流浪汉,只为追求自己的理想——画画。 他一无所有穷困潦倒,摒弃一切世俗的枷锁。作者说他良心已经麻木,他放弃了所有称之为感情的东西——爱情,亲情,友情。他自己说:“告诉你吧,我非画不可!这已经由不得我了。要是一个人掉进河里,游泳游得好不好都不当紧,当紧的是必须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所以他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终沦落到一座原始的岛屿,几年后病死在岛上。 他摒弃文明人所有的伪装,作者多次用到肉欲这个词,那是他逐渐爆露的原始生命力,而这对于他接触的女人似乎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然而他对女人是极其厌恶,甚至痛恨的,因为他可以不要爱情。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欲。 在他死后,他的画被发现,人人称之为天才画家,人人才想起曾经那个被遗弃唾弃的流浪汉,竟然如此伟大。而他最伟大的作品却是在得麻风病,眼瞎后,死前的一年时间完成的壁画。他死后即被焚烧。他只为画而画,他展示了人的内心驱动力到底可以变态强大到何种地步。毛姆说他是魔鬼附身。我想是的。他用魔鬼的力量去追求心中的月亮。 毛姆最后说:魔鬼要干坏事,也会从《圣经》中引用词句的。他对过去的日子念念不忘—彼时,你花一个先令就可以吃上十三只“皇家风味”大牡蛎。 理想与现实孰轻孰重。让人厌恶的查尔斯,也让人崇拜。 看这本书时,我时常想到《瓦尔登湖》与《当尼采哭泣》。 《瓦尔登湖》像是一个精神无比富足,喜爱大自然的隐者,在湖畔安静的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只需要自然给予他的就足够他的思想畅游。 《当尼采哭泣》则是一个厌倦了生活的中年大叔布雷尔,想要摆脱世俗的束缚去完成自己不知所谓的理想。而在佛洛依德的催眠中体验了一把去摆脱束缚追求理想的经历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回归家庭,做一个世俗意义上幸福的人。 这三本书,我给他们归类了一下,大概是神,魔,人三界的代表了。 而我们大多数人像布雷尔一样,厌倦的寡淡无味的生活,隐隐觉得心中有那么一丝理想,偶尔冲动想去追寻,却最终胆怯。那一丝骚动的心,永远没有足够的力量。 梭罗像个大师一样告诉你禁欲吧,去亲近大自然。 毛姆说,看看理想犹如魔鬼般的力量。 布雷尔,算了,做个人吧。 然而他们都在说同样的话——享受孤独,去让自己的精神更饱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