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套装上下册)(译文名著精选)

玛格丽特·米切尔
《乱世佳人(套装上下册)》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的一去不返……《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蜡笔小昕

有些书真的不适合太小的年纪去看,因为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和自己的人生感悟,你看到的一定不是这本书的全貌。 第一次看这本书还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受我母亲的影响,我从小就爱看书,小学一二年级认字后最喜欢的就是泡在书店的小角落里,看各种各样的故事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中国古代传说,故事会等等。各种版本的童话故事书,只要书店里有的,基本看个遍。 后来书店里的故事书已经不能满足我了,家里母亲收藏的世界经典名著小说,就印入我的眼帘。我人生的前三十年看过的大部分名著居然是在小学读得,你敢信?不过小学生看名著,最多也就当个故事书来读,大段大段的情景环境描写,大量篇幅渲染的心里活动都被我一概跳过,只看书中人物身上发生的故事和戏剧冲突。所以《乱世佳人》这本书(家里的译本为“飘”),在那会我的心中,只是一个女人在战争期间,围绕在她身上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而已。唯一记住的细节,居然是生活穷困落魄后的斯嘉丽,去监狱探望瑞特,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好看一点,使劲咬自己的双唇,好让它们红润一些。 大部分故事情节都忘了,随着时间推移,斯嘉丽这一形象在我脑海里,居然和放荡的妓女一般可以相提并论,都是那么虚荣自私不知好歹。可能青少年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这个世界不是白即是黑。他们用从学校和书本中学来的知识还有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和其他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能学到的一切,都是人类文明的掌权者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为了让社会和国家长久治安稳定的持续下去,为了驯化年轻的一代又一代,更好地服务于规则制定者,而存在的。 而立之年过后重新阅读这本书,我反而很喜欢斯嘉丽,她是那么鲜活,那么充满生命力。好像世间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和想法是那么真实,没有什么大是大非的崇高理想和纯粹高尚的无私,从她的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是,她是朝三暮四,喜欢年轻的小伙子们都围着她转,希望自己永远是宴会聚焦的中心,享受姑娘们对她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她也的确一直偷偷喜欢阿希礼,尽管她听不懂阿希礼的人生见解,看不惯他斯文安静偏安一隅的生活方式,即使是阿希礼和玫荔结婚后仍妄想占有他。她热爱美丽的华服,喜欢一刻不停地翩翩起舞,品味欣赏咖啡茶点,向往一切热热闹闹的聚会和宴请,就像一只俗不可耐的花蝴蝶一般展现自己。可是你能说她不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女性吗?她是那么可爱,那么美丽,那么富有生机活力,而且那会她还只有十几岁!哦,原谅这时候还是个小姑娘的,任性自私而又娇艳明媚的斯嘉丽吧! 到后来发生南北战争,家园破败,到处是战火纷飞留下的断壁残垣和废墟残境。斯嘉丽用自己娇嫩的双肩挑起生活的重担,成为家中的主心骨。她从小渴望成为像母亲埃伦那样温婉娴静充满智慧为人钦佩的贵妇人,却被战争塑造成了冷酷无情,自私自利,为了获得金钱不择手段的让旧时代上流绅士阶层不齿的人。初嫁查尔斯,是为了赌气阿希礼对自己情意的拒绝;二嫁弗兰克,是为了从弗兰克手中获得资金支持来保住塔拉庄园;三嫁瑞特,是为了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为了那种有趣的另一种生活方式,以及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内心期待。 小说中后期斯嘉丽的一些行为是让很多读者都深恶痛绝的。在亚特兰大开办工厂;恣意在暴乱黑人和贫民街区穿梭,导致第二任丈夫弗兰克死亡;任由冷酷的锯木厂干事约翰逊残酷对待犯人奴隶来获取利益;追求纸醉金迷和虚荣繁华的表象,与北佬、提包客、共和党人为伍,不惜变得声名狼藉与旧时代的人们决裂等等。斯嘉丽不是完美的女主角,她的性格有着种种人性的阴暗面。我们往往站在上帝视角来批判她的内心世界,但是扪心自问,品尝人间疾苦的我们,又何尝没有过类似的阴暗想法?从客观来讲,作者并没有试图去塑造一个神,而是描写了一个真实可爱又有点可恨的女性角色。 她在塔拉庄园的艰苦奋斗那么让人钦佩,她的虚荣自私任性也让人觉得唾弃,她对阿希礼一叶障目的爱让人恼火,她和玫荔之间的脉脉关怀也让人感到温暖,当然最让人惋惜的就是和瑞特的互相伤害和不断错过的爱情。结局是开放式的,我们不知道斯嘉丽和瑞特最终有没有破镜重圆,我觉得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斯嘉丽不被过去的回忆所挟裹,不为未来的艰险所困顿。今天的事情想不明白,那就留给明天去解决,毕竟一辈子的事,一晚上怎么能想明白,而且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

Alifa

这是我看过的对《飘》(又译,乱世佳人)和郝思嘉(又译,斯佳丽、思嘉丽、斯嘉丽)最客观、真实的评述,感谢本书译者🌹张琼。 附:故事简介 【小说以美国的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中的佐治亚州为背景,从南方人的视角出发,叙述了以斯佳丽为核心的人物情感和生活经历,反映了在美国旧南方向新南方转折的历史过程中,人们在情感选择、生活态度、思想观念上的变迁。 斯佳丽是爱尔兰移民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从小生活在父亲所拥有的塔拉庄园,一个富饶美丽的农庄里。十六岁那年,任性而漂亮的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而当时正值南北战争爆发之际。 令斯佳丽伤心欲绝的是,阿希礼却打算娶表妹玫兰妮为妻。一气之下,斯佳丽冲动地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此后,亚特兰大落入北方联军的手中,查尔斯不幸死于战场。 不久,斯佳丽的母亲也因为伤寒病逝,父亲因此神志不清,丧失了劳动力。🌹斯佳丽只得挑起了全家的生活重担。在此期间,她与妹妹原来的未婚夫弗兰克达成了权益婚姻,用丈夫的资金保住了塔拉庄园,并在亚特兰大开了一家木材场,还把阿希礼和玫兰妮夫妇留在了身边。一次,斯佳丽遭黑人袭击,弗兰克为她复仇而被枪杀。 很快,斯佳丽又和在内战中发家的瑞特结了婚。玩世不恭的瑞特从很久以前就深爱着斯佳丽,一直希望以自己的真情赢得斯佳丽的真爱。可是,婚后的斯佳丽依然自以为是地幻想着要得到阿希礼的爱情。 直到玫兰妮逝世,斯佳丽才终于明白自己深爱的人就是丈夫瑞特。但是,在一系列的变故中,瑞特对斯佳丽的感情已经渐渐枯竭,最后他只能黯然离去。】 斯佳丽颠覆了我们对魅力女人的期待,她果敢、算计、狡猾、顽强,甚至具有强烈的征服欲。但是,瑞特对她的着迷却每每让我们在阅读中深叹:按说情感的发生是没有理由可言的,可是瑞特却在小说的许多片断中,不断地剖析他的情感,袒露他醉心于斯佳丽的原因。当然,原因是作家给的,如果人物能自主思考的话,⚠️他们两人的相像或许不应该是瑞特坠入爱情的主要原因。 南方女性少有斯佳丽这种强悍的生命力,和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执拗,更重要的是,我们始终有理由相信,瑞特的爱来源于一份男性的征服欲: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始终知道斯佳丽不可救药地爱着阿希礼,而他此后的所有努力,就是要将这份感情夷为平地,虽然他最终颓然放弃。 因此,阅读《乱世佳人》,我们的心会始终纠结在那份征服与被征服之中,斯佳丽要征服爱情、征服贫穷的境遇,征服要达到目的的一切人和事,却忘了倾听内心;瑞特要征服斯佳丽,要征服她的芳心,挑衅制度和伦理规则,可是他最终承认了失败。 我们依然爱看电影和小说的《乱世佳人》,爱那种不问对错、不扪良心的第一反应——或许,因为我们仍然死心眼地偏爱真实,偏爱不加虚饰的真话,哪怕它们粗糙丑陋。我们喜欢斯佳丽,喜欢那份拒绝打磨、粗糙直接的强悍,更喜欢斯佳丽在粗糙之下又有着美丽剔透形象的矛盾错愕。 瑞特(又译,白瑞德)对女儿美蓝的痴爱似乎是他对斯佳丽无望的爱情的转移,他因为女儿怕黑,坚持在房间里全夜点灯,在女儿恐慌哭泣时,紧紧地搂住女儿……这一切,都琐碎得令人感动。 作为机会主义者,瑞特比谁都敏锐地看清局势,把握时机,甚至,在斯佳丽的丈夫弗兰克刚死去时,他就不失时机地求婚了,因为他害怕失去斯佳丽,这个同样是机会主义者的狡黠女人。 阅读的痛快或许还在于我们一次次的期待最终落空:每次当我们以为,敏感现实如瑞特,他不会有真情了,可是偏偏他对斯佳丽,还有他们的女儿如此透彻心脾地爱着,甚至不惜绝望地盼着。 每次当我们觉得斯佳丽应该对阿希礼(又译卫希礼)死心了,觉得她应该意识到瑞特的真爱时,她却偏偏执拗地坚持少女时期就有的最初的爱恋。 现实自私如斯佳丽,可是她却始终不放弃心中那份纯真的情愫。 读到这里,掩卷长叹,人啊,每每有着不可捉摸的地方,参不透的那个灵魂黑洞。玫兰妮虽然是个几乎完美的人物,可聪明的她偏偏坚定地把斯佳丽的一切表现崇高化,以天真的信任来以一当十地维护自己的爱情。 或许,很多读者会醉心于瑞特近乎鲁莽仓促的求爱,感动于他在黑夜里抚慰妻女的那对温暖坚强的臂膀。欲言又止的他,看似轻狂的他,举重若轻的他,只有面对纯真善良的人,如玫兰妮、黑妈妈、继子韦德时,才会抛却他的浪荡形骸,露出严肃、真诚、文雅的一面(其实,这个时候的他最有魅力)。可是,天知道,哪一面更加真实呢?瑞特在斯佳丽小产后的病重时分,曾哭着对玫兰妮说,他一直认为斯佳丽看不上他,从来心中没有他,他为之付出了尊严,可是依然换不回她的情感。酒醉后的瑞特撕开了那道玩世不恭的面具,赤裸裸地暴露了自己的脆弱。可是,瑞特和斯佳丽从来都是一对战斗的敌人。瑞特违背常理的付出,和他常常言不由衷的挖苦,让那个不懂爱情的斯佳丽陷入了困惑。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斯佳丽,因为我们不惧跌落摔伤的危险,执意要摘那个遥不可及的月亮🌕,要求得到那份其实不合适的爱情,却漠视了身边最好的、最适宜的爱人。 很多人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看了电影《乱世佳人》,也有很多人在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中继续追寻。电影已经对这段爱情进行了诠释,我们却还要继续探询着新的意义。我们发现,和斯佳丽一样,一个再现实自私的人,也会在心中留一个虚幻的高贵的影子当作期盼的目标,人生就是如此矛盾,人人都要找一个平衡点。 玫兰妮在无意中成了最睿智的人:不论事实如何,坚持自己的信念,让善良和纯真来捍卫尊严,也让自尊和信任使威胁自己、羞辱自己的人汗颜。有时候,固执己见并非弱点,善良也并不是软弱。人身体最坚硬的部分总是最早衰竭,而最顽强的,能坚持到最后的,总是那柔软娇嫩的部分。 我们发现:战争在摧毁自然和人文的同时,也把人性剥得赤裸裸的,让不同的人在战争的非常态下,显现出真实的自己。 斯佳丽常以为“当我经历过最坏的事情后,什么都不再可怕了”,可是,生活给她的答案却是:我们从来都敬畏生命,因为我们的自以为是常常落空。每一次不期而遇的遭遇,都仿佛是天大的事,而这,或许就是生命的神秘。 小说中,方丹奶奶的一句话很有道理:“我们这些人要是有条座右铭的话,那就是:‘别抱怨——面带微笑,等待时机’。我们就是这样熬过了不少事情,面带微笑,等待我们的时机,我们终于成为熬过来的专家。” 斯佳丽之所以占据着无数读者、观众的心,也是因为她真实地让人们恍惚中以为是自己,或是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她让人们更多地记住了她那些基本可归为缺点的个性:贪婪、自私、固执、好嫉妒、虚荣……,可是却因为这些缺点而成为了大伙念叨不已的精灵。 P.S这个译本的好处—— 是把最初经典译本《飘》中舍弃掉的繁多风景描写补充回来了😊

金穂儿

第一次读《乱世佳人》是高中时代,只当一个故事就过了。第二次听是刚入微读时,觉得很好。这是第三次听了,印象更深刻,心中不免引起波澜。 这是一部女性成长的励志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由一个漂亮,自私,任性,骄傲的富家小姐成长为一个勇敢,独立,坚强,聪明能干会赚钱的当家主妇。这其中经历了战争,动荡,饥饿,贫穷以及家庭变故,正因为这些,使她立志改变,为了生存,她不择手段,利用男人对她的爱慕之情,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 遗憾的是她在爱情方面没有把握好机会,致使第三次婚姻(其实应该是最幸福的)也陷入危机。 首先,她以为心里爱着的阿希礼,一直把他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到最后才知道其实并非她真正所爱,但她因为阿希礼与梅兰妮结婚而随便嫁给另一个男人; 其次,当她与白瑞特结婚后心里依然爱着阿希礼,并做出一些让瑞特无法接受的事情,而瑞特付出浓烈的爱她不以为然,使瑞特的热情一次次在失望中消失殆尽。最后当她醒悟过来时瑞特已经离她而去... 人要懂得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否则握在手里的幸福也会偷偷溜走。 结局虽然不是很明朗,但我相信斯佳丽,凭她的聪明能干,美貌与智慧,以及她最后的觉醒,一定会把瑞特追回来的! 我喜欢斯佳丽的一句名言:“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 是的,明天就有新的希望!

Jingle

T:20230517 从一开始的翻阅到现在读完,感觉意犹未尽,跟随作者的笔伐,看到了斯佳丽一路的成长历程。还特意去看了这部电影版,上映已经80来年了,里面的演员演绎的很传神,特别演绎斯佳丽这一角色的费雯•丽,为这个角色注入了灵魂。一出场,深深的被她吸引住了,她那古典精致的相貌,她那双宛如暹罗猫的绿色眼睛,将斯佳丽演绎的如此还原,如此的传神。 电影版还是改了蛮多剧情,例如斯佳丽只有一个小孩邦尼,而小说中是有四个小孩:和第一任丈夫查尔斯生下的小韦德,和第二任丈夫弗兰克生下的女儿埃拉·洛雷纳和第三任丈夫瑞特生下的美蓝以及第四个还未出世就胎死腹中的小孩。 这本书是分为五部分剧情来写的,从第一部分(第1~25章)—短暂的第一段婚姻。斯佳丽人群中闪耀的星星,总是吸引住全场的目光,周围总是有一大群男人围绕着她,而她心里只有阿希礼,为阿希礼失魂落魄,只想阿希礼能够关注她,而阿希礼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玫兰妮。当阿希礼拒绝她时,她的生气、恼怒和失态的样子,瑞特都看在眼里。而斯佳丽为了让阿希礼后悔,而任性的拿自己的婚姻当赌气,就与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了,结婚不到一个月就成了寡妇,同时南北战争的开始。 第二部分(第26—53章)—初到亚特兰大的生活。来到新的城市—亚特兰大,因为战争的原因,这里成了枢纽站,成为了工业区,一派生机勃勃。与瑞特的再次相遇,瑞特知道她的秘密,而瑞特对她看的很透彻,斯佳丽打破了旧有的传统,寡妇不能这么抛头露面的,同意与瑞特共舞,即使全场哗然,成为众矢之的。 第三部分(第54—97章)—南方的逐渐失利,亚特兰大逐渐沦陷。越来越多受伤的士兵被送往这里,挤满了街边和各个店铺,这座城市逐渐拥挤不堪,脏乱的环境,而人民依然相信南方会胜利。随着北佬的步步紧逼,炮声逐渐逼近了亚特兰大,妇女们陆续撤离。玫兰妮已临近产期,不能再奔走了,佩蒂姑妈都抛下了她们四人而逃离。斯佳丽逐渐变得勇敢,守住给阿希礼的承诺照顾好玫兰妮,没有抛弃她,守护在玫兰妮身边,还为玫兰妮接生。亚特兰大要沦陷了,斯佳丽她们在瑞特的帮助下回到了塔拉庄园,中间瑞特抛下她们毅然决然的去参军了。 第四部分(第98—160章)—塔拉庄园生活的开始。面对满目疮痍的庄园,面对缺乏的食物,面对母亲的已离世,面对父亲的精神失常,面对妹妹们的重病缠身,面对庄园仅剩的两个黑奴黑人妈妈和威尔,原本娇生惯养的她成了一家之主,勇敢担起了责任,做着连黑人都不想做的农活,因为她只有一个信念要活下去。面对忽然入侵的北佬,她勇敢果断杀死了他,获得了第一笔资金。为了保护庄园不落入他人手里,她用窗帘和窗帘绳裁剪成自己出征的战袍。为了庄园,她不讲情面,不讲道德,不择手段先向爱慕她的瑞特求助,后嫁给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妹妹的心上人),并开启了她的木材生意,为了生意甘愿与昔日仇敌北佬做生意,还非法雇佣囚犯。 第五部分(第161—199章)—与第三任丈夫瑞特的生活。再次丧夫的斯佳丽嫁给了相爱相杀的瑞特,瑞特给了斯佳丽想要的生活,一切都是如此般的美好。可斯佳丽不懂得珍惜,依然对阿希礼念念不忘,对他的执念,亲手将原本幸福生活给毁掉了。瑞特慢慢将自己对斯佳丽的爱转移到女儿身上,给予她全部的爱,为了她的未来不惜花时间、金钱和精力去改自己以往形象,而在女儿美蓝死之后,他的爱已经分崩离析了。而当斯佳丽幡然醒悟时,瑞特的爱已经被她消磨殆尽,他们回不去了,最后是开放式结局。 从每一部分中看到了斯佳丽一步一步的蜕变,从一开始的骄横任性、虚伪和自私,经历了生活和战争的千锤百炼和洗礼,她逐渐为自己画上了更多的色彩勇敢、坚韧、善良和独立等等。再回到塔拉庄园,面对这破败不堪的庄园,她毅然决然担起责任,她没有放弃,而是勇敢面对,永远充满希望,充满着斗志。一步一步的迎来自己想要的生活。 可当她在爱情面前,她摸不清和看不清自己,三段婚姻都不是以爱为基础而结婚,而是因为带有目的性的去结合。与查尔斯结婚是因为要让阿希礼后悔,与弗兰克结婚是为了拯救庄园,与瑞特结婚是为了瑞特可以给她想要的生活和挽救木材生意。一直执念于阿希礼,而她其实并不了解阿希礼,而当她深知自己爱的是瑞特时,一切已经太晚。她一生中就爱阿希礼和瑞特,而可悲的是她并不了了解他们。如同原文写到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喜欢瑞特这个非常清醒的人物,简直不要太有魅力了。在南北战争开始时,他已了解局势。书中对他的描写并没有那么细致,而从最后一部分笔墨才多,看到了一个作为父亲为了孩子,宁愿做曾经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以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政治立场,为孩子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可他与斯佳丽的爱却是小心翼翼,互相伤害,不敢轻易去表露自己的想法和爱,因为他太懂斯佳丽,而让他有所遮盖自己对于斯佳丽的爱。 整本书中玫兰妮从始至终的善良、温柔和坚强,她爱身边周围的人,她有自己的立场和底线。她用自己的爱和善良感染着身边每一位人。还记得独眼的杀人犯阿尔奇,玫兰妮也毅然决然收留他,阿尔奇对玫兰妮是非常尊重,要不是玫兰妮的请求他是不会来保护斯佳丽的。以及她对妓女贝尔的尊重,“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她都平等对待,在战争期间其他太太小姐拒绝贝尔的捐助,因为她们觉得这钱是肮脏的,而唯独玫兰妮与她们相反,才会有了后面3K党时贝尔的帮助得以让阿希礼脱险,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玫兰妮像阳光一样给身边的人带来温暖,总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能够带给身边人快乐,胸怀宽大又阳光,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阿希礼,总是对斯佳丽模凌两可的言行举止,让斯佳丽总抱有希望和幻想。如同瑞特对阿希礼的了解一针见血,阿希礼在用他旧世界准则面对新世界而处处碰壁,是他拘泥于过去,留念过去,而不愿意勇敢面对已变化的世界。(原文:他倒的确是个正人君子,只是陷入了一个跟他格格不入的世界,可他还在用着旧世界的那套准则,在这个世界上苦苦挣扎,所以只能到处碰壁。” ) 这部小说真的经典,不是简单的一部女性成长励志小说,不仅是一部简单的爱恨情仇,而是里面还夹杂了当时的南北战争前后时期,政治经济历史的变迁。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值得反复回味和阅读。 很喜欢最后那一句:“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所以无论昨天、今天是怎么样,不要懊悔和拘泥于过去,明天就是全新的崭新的一天。

我热爱的

每一个故事终会有终点,这是很长的一个故事,每次看完这种长篇小说总是心绪翻腾着,一时竟无语可说。 每个人心中都有柔软与害怕的地方,斯佳丽是一个特别真实鲜活的女性,她自私自利爱慕虚荣享乐刻薄,她坚强乐观坚毅有目标有强大的执行力,她特立独行。这是她的魅力,可能也是她的必须要戴的面具和对自己的保护。如果一个人经历战争,失去父母支持,陷入贫困,无依无靠,从一个应该端正贵小姐变成一个承担起一大家的女主人,该有多大的勇气呀,这可能也是她一直坚信希望明天又是新一天,即使最大的困境也想方设法不倒下度过去。 婚姻对一个女性意味的什么呢,依靠、托付、社会地位财富…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即使枚兰妮如此有爱有自己坚持也接近完美的女性,她的婚姻幸福吗?她自己肯定认为是幸福的,因为她是那么的好,那么有爱,永远相信别人。而斯佳丽呢,我无法理解她对阿希礼一直以来的迷恋,这种幻想、得不到的执着,但是终有一天我相信大家终会发现知晓自己所爱! 一直以来都觉得的女性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我想我不想谈阿希礼与瑞特,如果就玫兰妮与斯佳丽二个坚强坚毅柔软善良的女性在一起生活那也是多么的美好呀!(我不喜欢这样的结局,我不喜欢这样的爱,我不喜欢这样的突然醒悟与离去…)

★伊轩★

历时48小时读完了这本书——《乱世佳人》。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凄婉动人的故事,依旧在心头回荡。谢谢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感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整体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全文以斯佳丽的一生为主线展开,从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婚,原本任性的娇小姐一直在成长,逐渐走向成熟。她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爱她的勇敢坚强,恨她为得到而不顾一切的狠劲儿。但又不得让人产生敬佩之心,战争期间,小小女子独自承担起责任,照看好家人,守住塔拉庄园,经受过吃不饱穿不暖,还得堤防北佬的入侵……她都英勇的面对,并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要有很多很多的钱,再也不因挨饿受冻而害怕,即使是不择手段那又如何,她真的做到了。 她一生爱过两个男人,一个是从小就欣赏的阿希礼,另一个是瑞特。最可悲的是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以至于最后失去了爱他的瑞特,瑞特爱了她一生,可是爱是会被消磨殆尽的。【原文: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直面困难时候,那种充满斗志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不逃避,不退缩。很喜欢最后那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在无能为力时,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还有另一位我最喜欢的女子——玫兰妮,她是善良,温柔,外柔内刚的一位女性,可以说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是真的用心爱身边所有的人。玫兰妮的所作所为也让我们知道:生命中最值得追求的东西是什么呢?不是金钱,不是荣耀,不是杯盘交错时的欢笑,也不是成功后的鲜花和掌声,而是爱,无声无息的爱。这里的爱不再是简单的拥有,而是融入,浇灌和渗透,是灵魂与灵魂的相互认同。 关于爱,在斯佳丽与瑞特、阿希礼身上,也有了一个辩证的看法:不禁想问——这个世界上有永恒不变的爱吗?爱作为一种观念,它只会在相对的时间里保持相对的稳定,观念的改变可以使原来的爱情观彻底崩溃,爱是可以被消磨殆尽的,并不是那么永恒。 珍惜所拥有的,善待周遭的一切,即使呈现的角色不一,也都值得被温柔以待。 2018•11•25[爱心]

思悠

第一次看书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30个小时读完了这部传世许久的伟大著作。最初看到的斯嘉丽,活脱脱一个交际花,专为俘获男人的心为乐,唯独捉不透阿希礼而穷追不舍。为了能和他在一起,甚至诅咒瘦弱的梅兰妮为什么不早点离开这个世界。这是初之印象,自私、虚荣、狡诈、肤浅。在经历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她毅然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那也是她的精神家园。为了生存,为了一大家子能继续存活,她拿起枪杀死了白佬,用娇嫩的手摘取棉花、犁地,她要用物质上的满足填充内心缺失的安全感。之后靠挑拨自己妹妹和弗兰克得以上位,以及爱尔兰血统里流淌的精明算计能力,她在亚特兰大立足了。不料3k党被捕,弗兰克牺牲,我们一直渴望的巴特勒船长终于再次登场,是的,他们在一起了。对于当时的斯嘉丽来说,嫁给巴特勒船长意味着有花不完的钱,可她不知道,爱情的种子早已发了芽。追求物质的表面下已开始了对巴特勒船长灵魂上的依赖。只有他在看清她真实面目后依然爱她,宠她,虽然这一切是在他们相互拌嘴、讥讽中进行着。满心期待他们就此可以幸福就算偶尔不愉快的生活在一起,现实给出了连环掌。一个关于拥抱的谣言导致巴特勒船长带着他最爱的女儿美蓝一声不吭的出走,归来的争吵让斯嘉丽意外流产。对美蓝的溺爱让她在骑马跳栏杆中意外夭折。一连串的变故终于击垮了这两个人。他把对她无回应的爱转移到美蓝上,可是美蓝现在也离他而去了,他的心理支柱崩塌了。惹人怜爱的梅兰妮也去世了,斯嘉丽才意识到以前多么憎恶的一个人原来是她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妈妈艾伦外最爱的女性了,她爱梅兰妮,她看到了梅兰妮瘦小的身上聚集着巨大的能量。就像巴特勒船长说的,她是个伟大的女性。也就在梅兰妮去世的当晚,斯嘉丽突然觉醒,醒悟到自己被阿希礼的梦模糊了双眼,阿希礼只是她的幻想,真正靠近真正了解才知道阿希礼是那么懦弱,金黄色头发上的光都是她斯嘉丽自己想像出来的。多么希望巴特勒船长在听到斯嘉丽的这番告白会有多开心多幸福。然而,巴特勒的一席话敲醒了做梦的人,“斯佳丽,我这个人从来没有那份耐心,把已经破碎的布再拣起来粘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补好的衣服跟新的一样好。已经破碎的总是破碎的——我宁愿记住它破碎以前的样子也不愿意把它补好后一辈子看着那些补丁。如果我年轻---”可是,没有如果。 是的,一切回不去了,巴特勒船长不再年轻了,他的爱已经磨灭了,被阿希礼,被斯嘉丽,被美蓝,他也不是无坚不摧的。至此,心碎的声音那么清脆。没有王子和公主,有的是优缺点集一身的男男女女们,他们有人性的弱点,有自带的光芒。起初对这些人物会用挑剔的眼光去看待,末了,对他们更多的是怜惜。

染柒

《乱世佳人(套装上下册)》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的一去不返……《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心心

乱世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书要重读才能沉淀,尤其是隔了很多年,跨越了人生的不同阶段。如今可以拥抱当年那个浅薄、执拗、愚蠢但勇敢的自己,重新解读文本和文本之外的人生可能。 谁会不爱斯嘉丽呢,过去就喜欢她,是中心视角的那种理所当然,现在喜欢她,是因为足够鲜活,像极了生活中的我们自己,在被撕扯的命运中,怀着对自我的执着,一次次跨过生命的难关,从一个被娇宠的女孩,被迫去支撑家人周围人、甚至是情敌的生活,所以她没有办法做一个浪漫主义的人,所有的困难都实实在在的压在她的肩头,只能用最务实的手段去解决,当艾伦去世,塔拉庄园前所未有的危机,女儿去世,瑞德离开等这种严重打击来临的时候,也会软弱,她总在这时对自己说:“我现在不去想它,等到我能够忍受时再去想”,这看起来似乎是一刻的逃避,但只要是逃向前进的方向,就是勇敢,甚至是一种笨拙的智慧,人在那样的境地,能在混乱中安顿下来就已经是胜利。她盲目而执拗,无法判断自己的感情,伤人伤己,纠结于情爱,但从未舍弃道义。年轻骄傲让她叛逆冷漠甚至不光彩,但重重险难之后又跋涉回善良高贵的心灵,不断犯错却勇于反省,她是我们挣扎人生的投射。 说来真是该死,年轻的时候,我和陷入盲目的斯嘉丽一样,憎恨玫兰妮,甚至期望她快点死去,我想年轻多么自负啊,不相信这个世上看似平凡自在的那些才是真正的救赎,那些你看轻不屑的却总在默默的支撑你,就像玫兰妮,她那么柔弱,如果斯嘉丽是一柄出窍的剑,锐利但也会伤人,玫兰妮就是她的盾,为她挡下所有的攻击,鼓舞她,将不安的她一次次庇护于她圣洁的羽翼,她甚至是所有人精神的象征,是爱在世间最大的印证,当她离去的时候,我与斯嘉丽一样肝肠寸断,更为这世间圣像的毁灭惋惜。 阿希礼,这个幸运而软弱的忧郁男人啊,他就是所有青春少女的向往啊,那么的优雅,充满理性主义的情怀,像不识人间烟火的王子,笼罩在童话一般的光环之中,于是,战争与社会形态的种种变革于他就是幻灭,从童话落入残酷人间,清醒而苦痛,斯嘉丽那样热烈美丽的生命是吸引他的,然而他害怕这样旺盛的生命力,他知道他无法掌控,于是总在警告自己要保持距离,玫兰妮才是他神魂的归宿,他甚至不必成功,不必富有,可以犯错,可以做他自己选择的一切,是他无需多言就能完全安心被接纳的唯一归宿。 瑞德,让人迷恋又心疼的瑞德·巴特勒,口是心非的家伙总是吃亏吧,突然就不想说得太多,因为最用情至性的好最是细微,无需宣之于口,他或者总有伪装但总是可靠,如果你也遇见一个这样好的人,愿上帝保佑你识货并珍惜,不必像斯嘉丽一样为时已晚。 还有其他那些或者可爱或者不完美的人,艾伦,杰拉尔德·奥哈拉,佩蒂姑妈,老彼得大叔,黑妈妈,米德大夫家,方丹家,塔尔顿家,威尔等等,在那样的时代顽强的生死,闪耀着人性的光辉,都值得敬佩。 人或者总有喜恶,然而很多时候,你看重的那些让你幻灭,你鄙弃的将你打倒,这并非天意春秋笔法,不过是“我执”。 书中对于南北战争的描写,从南部邦联人的视角,审视了战争的本质,战争从来无所谓正义,为的只是利益,它所带来的仅仅是无数的创伤,生死离散,家破城毁,政治对立,地域隔阂,民生凋敝,社会动荡,任何一种文明共识都不可能靠一场粗暴的战争达成,它只会摧毁美好,放大丑恶,增加不幸。 乱世有佳人,遗世而独立。愿我们都能深受启发,活出光彩,即使只是一颗小小的星辰。

བྱམས་སེམས

读完此书,洋洋洒洒百万余字,却丝毫不会觉得晦涩与无聊。书中围绕着女主角斯嘉丽展开故事,描述了她的人生经历、爱恨情仇,更讲述了在动荡的历史下对于书中人物的深远影响,是时代、战争与个人的故事。 “《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战争在摧毁自然和人文的同时,也把人性剥得赤裸裸的,让不同的人在战争的非常态下,显现出真实的自己。每一个人物都复杂饱满,斯嘉丽冷酷、不择手段、贪婪;但坚强、勇敢、坦诚这些品质也同样在她身上体现。 如欧丽娟老师所言,每一个人物都有他的特色、他的生命史、他的地狱、他的喜怒哀乐。我们借由认识他们来增加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增加我们对于这个丰富奥妙、深维的人性的更多理解,而这个最终的获益者其实是我们自己。让我们可以与那宏大的世界更走近一步。 瑞德的爱用卡夫卡的此句表达再恰当不过:如果说,你是我最心爱的人,那么,这也许不是真正的爱情。爱情就是,我觉得你是把刀子,我用它搅动我的心。 而斯嘉丽,瑞德也早已为他们的结局作出预言:我担心等你能有条件把你扔在海里的信誉啊、德行啊、仁慈啊,打捞起来,你会发现那些东西都被海水泡得变样了,没有用了,我担心,都变成叫人发笑的、奇形怪状的东西了…… 爱要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才好看,爱要从对立中产生才好看,爱要爱上不能爱的人才好看,爱要在世俗的压力下爱着才好看,爱要彼此误解才好看,爱要为爱伤到血肉模糊才好看,爱要爱到变成另外一个人才好看,爱要经历过一切磨难,忽然决定不再爱了才好看。爱是世上最美的事物,却要面目全非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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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电影就是为了看郝思嘉和白瑞德,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现在再看,人生也到了中年,感觉完全不一样了。疫情三年,也遇到过非常难熬的时期,人生不应该是诉苦,应该把苦都揉碎了自己吞进肚子里,看到国内国外的各种新闻,2022世界各地新闻包含了多少的家破人亡,又看到庆祝新年的各种醉生梦死。想到2023年的伊始,会有怎样的一番光景。一定是在忙乱,挣扎,焦虑中再次建立有序的生活。最近正好看到飘的小说情节,说到郝思嘉从亚特兰大回到tara,家破人亡,每天要趴在地里挖萝卜,做苦工,赶猪赶羊群,还要每天担惊受怕的活着,回忆着之前的大量浪费的美食,跟饥寒、劳苦、叛军做无穷无尽的搏斗。她像个农妇般粗声大气干活、指挥黑人妈妈、责骂教育自己的妹妹,收留内心并不喜欢的“白莲花”闺蜜Melinda,朝企图非礼她的yankee 士兵开枪。而她最脆弱的时候就是穿着母亲的丝绒窗帘改装的新衣服企图勾搭白瑞德的那一刻。 但时过境迁,她也终于明白男人靠不住、父亲靠不住,母亲靠不住、过往的文明教养温良谦恭统统靠不住。所以她要自己站起来,改变现状,好好爱生活,她骨子里还是有着父亲继承给她的爱尔兰血统。人一辈子不用有什么大的生活抱负,远大理想,只要我们都努力靠自己的把生活过的一天比一天好,那就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巷里猫

斯嘉丽.奥哈拉小姐和她的男人们——读《乱世佳人》有感 事实上,在正式读这本书之前就对它有所耳闻,这次读到它完全是一种偶然。原本是为了增加阅读时长换取无限阅读卡,但偏偏被内容吸引,忘记了本来的目的,而且还在没有打算写读后感的前提下写了这篇读后感,可见其成为传世佳作的确名不虚传。好了,言归正传吧!这本书中的元素相当多,美国南北战争、黑奴解放、旧贵族情节、政党之争、爱情、亲情、友情、人性的丑与恶......如果要用寥寥数语概括作者宏大的谋篇布局和叙事显然不太可能,所以在诸多精彩内容中我选择了给我最大震撼,同时也最引人遐想的一个元素——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 古今中外关于情爱的名篇不胜枚举,作家们对这人世间最令人捉摸不透却最能触动人心的东西情有独钟,在他们的笔触下传唱出一段段绝响,尤其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平凡普通的生活不曾如书中描述的那般泛起过摄人心魄的涟漪,有的只是柴米油盐、只是日复一日的平淡、只是在漫长的时光中有幸成为一粒微小的尘埃。相信对于这位斯嘉丽.奥哈拉小姐的魅力已经无需我多言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对于她动人的美貌和惹人嫉妒的异性吸引力的描摹都未曾吝啬,而我想这也正是造就她传奇一生的重要原因吧。 查尔斯—— “大冤种”初任 他是斯嘉丽的第一任丈夫,却不是她的爱人,他和她结婚是为了赌气,是为阿希礼的拒绝和自己的魅力所下的赌注。在十二棵橡树庄园,斯嘉丽带着一如既往的骄傲和自信向阿希礼袒露心声,想象着怎么应对他潮水一般汹涌的爱意,如何安慰自己和他不顾一切抛下所有的远走高飞,但事实却是平静的拒绝,甚至没有期待的表白和犹豫纠缠。霎时间委屈、难以置信、屈辱填满她的内心,愤懑的冲出门外,遇到了那个迟到的“真爱”—瑞特.巴特勒。但这时两人的交集仅仅只有这不经意的撞见,却为二人长达半个世纪的纠缠埋下伏笔。就这样,满心满脑都是阿希礼的斯嘉丽决定嫁给他未婚妻的哥哥查尔斯先生,在她懵懵懂懂涉世未深,不容他人否定质疑的年纪,成为了查尔斯太太。对于二人短暂的婚姻生活书中并未提及只言片语,但不难想象这位生性懦弱胆怯并不受女生欢迎的查尔斯先生迎娶了这位异性缘与之截然相反的美丽十足同时个性却自私骄傲的奥哈拉小姐是有些勇气的,怪不得后来瑞特在教育查尔斯的儿子维德时说:“从你父亲娶了你母亲这一点来说就足以说明他的确是一位英雄。”而这位查尔斯先生早在二人结婚后不久就去世了,但好在他也给这段婚姻留下了自己的印记,那就是二人的儿子维德,斯嘉丽也因此在她风华正茂的十九岁成为了查尔斯先生的遗孀,不得不为他遵守着丧期的各项礼仪,而这对于天性活泼好动,钟爱酒会跳舞,享受男人们众星捧月追随的斯嘉丽而言无疑是种难以承受的折磨。谁又能否认这是她为自己少不更事冲动行事所付出的代价呢? 弗兰克——卑微的“宠妻大叔” 对于斯嘉丽的这位第二任丈夫,我本不屑做任何评价,原因在于他摇摆不定的内心和并不出彩的生意头脑,他们的结合是时代推波助澜更是他浅薄蠢顿的直接表现。弗兰克.肯尼迪本应该成为斯嘉丽妹夫的一位大叔,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局下经营了一家店铺,拥有一笔积蓄。而当时斯嘉丽急需支付塔拉庄园的租金,自从战火烧到亚特兰大,摧毁了十二棵橡树庄园以及琼斯博罗等诸多南方庄园,斯嘉丽带着梅兰妮和她的孩子在幸存的塔拉庄园内挣扎度日。因为缺少食物不得不下地干活,摘棉花、耕地,吃干豆子,纤纤玉手也变得粗糙,她不得不接受这难以想象的艰难日子。自从艾伦小姐也就是她敬爱的母亲因病去世以后,杰拉尔德也一蹶不振,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部落在这个年仅二十岁的少女身上。她一边为一大家人每日的饮食奔走,另一边还要不断告诫自己暂时忘记失去母亲的苦痛和战争的恐怖。于是,在得知战争终于结束,而那位在战争中积累了大量财富的巴特勒船长身陷囹圄或被绞死时,一个念头涌上她的心头:向他借钱就可以解决塔拉庄园的困境了。但现实却是她精心打扮后伪装成他的妹妹去见他,一面装作关心他当下的处境,另一面却在盘算着怎样才能向瑞特表明真实来意,然而瑞特何其聪明早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就已经看穿了她心底的秘密。结果是两人的交谈不欢而散,斯嘉丽认为瑞特在为自己不愿意借钱找借口,恼羞成怒地转身离开,却在不久以后成为了肯尼迪太太。她用自己诱人的美貌和机敏的话术将可怜的肯尼迪先生迷得团团转,哄骗他自己的妹妹早已经背叛了与他的约定想要另嫁他人。而那位老实巴交的中年大叔哪里是她的对手,早早地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即使自己也曾怀疑过苏艾伦小姐是否如斯嘉丽所说那般早已背叛了他,他还是甘愿在人前沦为背信弃义者与斯嘉丽举行了婚礼。婚后,如斯嘉丽所设想的那样,她用弗兰克的钱为塔拉庄园续了租金,还去他的铺子照看生意,甚至表现出惊人的做生意的天赋和能力,这点的确出乎弗兰克的意料。原来,斯嘉丽和他谈论这些生意上的事时所表现出的异于一般女性的洞见是出于对他的爱意和崇拜,在他扑闪的绿眼睛里弗兰克迷失了方向,但现在看来,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做生意,并且的确做到了。斯嘉丽收回弗兰克店铺的欠款,并且向瑞特借钱开了一家锯木厂,在这人人自危、艰难度日的时期惨淡经营着,她用她的精明能干换来了可观的收益,当然也因此招致了亚特兰大没落贵族们的流言蜚语、鄙夷否认。面对妻子出格的行径,弗兰克虽然心中反对但又无可奈何,对斯嘉丽他向来是无底线的宠爱的,以至于亚特兰大所有人都为他妻子的行为感到羞耻,当然还有对他深深的同情。就这样,斯嘉丽每天驾车往返于锯木厂和家中,中途需得穿过一片危险四伏的丛林,在那里游荡无数不安分子,她的生意越做越大、野心却未曾得到满足。尽管如此,弗兰克对于斯嘉丽经营锯木厂仍然给予无限的包容,他期望通过孩子来拴住斯嘉丽匆忙的步伐,于是斯嘉丽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名叫(存在感比较弱所以忘记了......)这样的生活一直到一场意外的发生而终结。这天,斯嘉丽如往常一般赶车去锯木厂,却在半路遭遇了抢劫,而恰好弗兰克和阿希礼所参加的3K党正在谋划一场行动,这次事件成为了行动的导火索,而弗兰克也成为了这场荒唐行动的牺牲品。终于,斯嘉丽再一次失去了她的丈夫,这个原本该成为她妹夫的男人、这个看似懦弱却有胆参加地下组织的男人、这个被她忽略、受她折磨、未曾感受过她丝毫爱意的男人。而她也在他葬礼的当晚因自己的残忍和弗兰克的离世感到羞愧,只是这短暂的悔意也被精明的瑞特一眼看穿,藏在斯嘉丽内心深处的不过是对自己可能因无限制消耗他人善良和爱意而在死后坠入地狱的恐惧,毕竟道德观念从来就不可能成为她斯嘉丽的座右铭。 瑞特——消失的“爱人” 我不惜以最多的笔墨来描绘巴特勒船长,只因他不顾一切的爱着斯嘉丽。看到他对斯嘉丽的爱和包容,我不禁想到之前在另外一本书中读到的一句话:一个女人的一生不过是希望被爱。而对于这位消失的爱人,我们的女主人公仿佛意识得太晚了,在瑞特心灰意冷的时候想他倾吐爱意,但就像是注定的错过,他们的感情最终也成为了书里的童话,成为别人嘴里的故事。关于瑞特,要从哪里说起呢,他的出场仿佛揭示了他的结局,在十二棵橡树庄园初遇斯嘉丽的一见倾心,到后来战争期间的不离不弃,再到后来对斯嘉丽一如既往地追求,并最终成为了他的第三任丈夫,不能不说他对斯嘉丽爱得深沉,以至于在遭受她一次次的背叛和伤害之时,也始终坚定地选择了原谅,他的不舍、对她的骄纵、任性、自私了如指掌,然而他仍然爱她,爱她的缺点和不足,爱她的真实,爱她的所有。原本,我为瑞特准备了至少两页的篇幅,但真到了落笔之时,却发现我贫瘠的语言根本无法描述他那真诚炽热的爱意。我更多地是羡慕、是期盼,希望有一天能有人如他这般暴烈的爱我,欣赏我并不出众的外貌、知晓我平静理性的面孔下汹涌的感性,接受我诸多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阿希礼——心头的“白月光” 对于阿希礼,我想大概有一句歌词最能概括: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至于其他的话,我竟然一句话也不能完整的组织。

掷地无声

可能所谓的《乱世佳人》在那时只是想着怎样过好生活,自己本身的倔强和执着与自尊等,都可以一边拿起一边放下,等到可以用上它们的时候再来拾起。一个人习惯可能很难改,但是有人为你做出努力的时候,千万不要忽略,那是满满的爱意啊! 爱情的凄美可能也就在于爱而不得,两人的爱意与在乎不会出现在一个时间点,不会出现在人生的重合点上。你爱我,我还是差一点爱上你;我爱你,你还是差一点爱上我。所有的爱都有被磨灭的时候,所以请不要消耗一个人对你的爱,也不要明知道可以敞开心扉却被倔强与自尊牵着鼻子走。 世界上人人都有理想型,可真能遇上理想型的人寥寥无几,而更多的人都着眼于现实,找到那个可以陪伴,可以相伴一生的具体存在的人,而不是虚幻飘渺的那个“理想型”。 以下为文中金句: 奥哈拉家是一大宗族,不仅患难与共,而且安乐同享,这倒不是出于什么了不起的亲情,而是因为他们在无情的岁月里懂得了一个家族要生存下去就得牢牢抱成一团,一致对外。 母亲从来没告诉过她愿望和如愿是两码事;生活也没教过她捷足未必先登这个理。 你对生活充满热情,我就没有,叫我怎么能不喜欢你呢?你能强烈地爱和恨,而我却办不到。为什么你像火,像风,像野生物一样纯真,而我——” 斯佳丽,任何时候都应该有所忌惮,正像任何时候都应该心有所爱一样……” 无论文明建设时期还是文明破坏时期,都同样有利可图。 为方便而结婚,为快乐而恋爱。 艰苦既能造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 整个世界没法制伏我们,可是我们要是过分想望我们已经不再有的东西——老是念念不忘地回忆过去的话,那我们就能把自己给制伏了。 别抱怨——面带微笑,等待时机’ 貌美未必成淑女;锦衣也造就不了出色的女性! 生活没有义务让我们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只有安于现状,只要不再变得更糟,就该感激不尽了。 而赔礼道歉这种事儿,一旦拖下来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最后就完全不可能了。 对你的未来,我要能继续关心就好了,可我不能了。 “这一切等我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明天我要想出个办法来重新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

Aimee🌽

耗时足足一年读完了我目前这辈子读过的最难的一本书:《乱世佳人》。 只能说不愧是世界名著的经典,看完以后自己其实是挺五味杂陈的。在读1/4的时候就因为读不下去跑去看了别的作品,硬撑着回来继续看下去的。看到1/2的时候还跟我妈交流,说至今还没看出来这部作品的厉害之处,只是觉得像是在写流水账日记,看思嘉莫名其妙的跟各种男孩子的爱恨纠葛。当时还没有正式开始打仗,也就是那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看的这么无聊的原因,是因为还没有开始戏剧冲突。直到亚特兰大的沦陷开始,故事才开始慢慢好看起来。还记得自己看的最揪心的几个片段:嘉乐的死因(某些方面在嘲笑苏埃伦的同时也有点理解她),肯尼迪的死,邦妮的死(甚至也跟男朋友讨论过如何不溺爱孩子,如何保证管教孩子的同时,也去倾听他的观点),梅利的死和瑞德的离开。 记得亚特兰大沦陷后,思嘉为了给梅利找医生和接生的那种绝望。还记得自己当读到思嘉在塔拉,想着自己的家所在的红土地,发誓要靠自己的力量不让家里人和自己再次挨饿。哪怕是借用自己不喜欢的肯尼迪的好心,也要自己作为女性经营商店和锯木厂。那一段真的让自己再次回到了高中,也回到了想要通过自己的力量学理工科,拥有想成为女工程师的梦想的自己。这一方面自己是真的很欣赏思嘉。后来南方来了那些的北方佬和试图来北方牟利的人,看着思嘉选择和他们接触,选择在战争中不是固守原来的那些规矩,而是物竞天择,顺应自然,也是在提醒自己要适当的接触变化和接受新鲜事物。 看到80%多的时候,意识到因为看的战线拖得太长了,思嘉的形象被割裂成了两半。一半的她不会被困难打倒,可以顺应变化;另一半的她恋爱脑,耍脾气。但同时又发现,或许著作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的,就像EVA的真嗣一样,正因为优缺点非常明显,才会让故事好看和被人记住。自己不明白,为什么思嘉需要花那么多的时间才能意识到,自己爱的只是想象中的希礼。读到最后瑞德离开的时候,她为什么没能想到,之前瑞德对她的一切付出:邀请她在守丧期间跳舞,带她离开沦陷的亚特兰大,都是对她的爱和慷慨。(但其实反过来想,自己刚开始看前半部分的时候自己也有点觉得这些帮助都是理所当然,当时只是觉得他们俩肯定会有羁绊)。真的很需要在4月去佐治亚州之前,好好的用四个小时看一下电影,把剧情再串一遍的同时,也在好好的品鉴一下思嘉和瑞德。 看到60%左右的时候有意识地去看南北战争相关的历史资料了。因为在自己的印象里,美国南部不仅是神秘,而且让我觉得很有野性,只知道在那里有很多的黑人,但不知道那里的白人跟北方白人究竟会有什么差别,真的不能想象那些白人妇女会对什么品种的马如此了解。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个让自己印象非常深刻的片段:载着思嘉的彼德大叔,被北方来的夫人形容成“不可信任的人”,甚至怀疑黑人难道不就是家里的宠物。明明自己的自治州才是号召解放黑人的口号,但是自己却不肯雇佣黑人的保姆。一方面让自己想,光解放这些黑人并不够,如何让他们顺应新的社会生活,找到自己的位置,让旧社会的人接受。另一方面又感受到,这些口号真的好像只是美国政府的资本阶级拉拢资本家和支持者的口号罢了,真正的百姓还是另眼看待黑人。 记得在看B站的电影片段的时候,有不少弹幕都在说希望思嘉追回瑞德。自己完全不这么想。这就好像以前看过的好多起暗恋,一方已经等待和付出了太多的时间了,真的筋疲力尽了。等另一方意识到,愿意去回报的时候真的已经晚了,破镜不能重原了。啊,也在时刻提醒自己,不要把任何人对自己的好当作理所当然哇。

夢荍錵鐦

看完了才知道《乱世佳人》和《飘》是同一本书。挺惭愧的。 我觉得这不像一本关于爱情的书,这更像一本关于征服欲的书。斯嘉丽出生在一个富庶的农场主家庭里,她美丽,骄傲,自私,任性,偏执。她打破了人们对完美女性的认知。她偏执的以为自己喜欢阿希里,告白失败后愤然嫁给查尔斯,其实她执着的不是爱情本身,执着的是征服阿希里,尤其是回到塔拉庄园后,饥饿,贫穷,母亲父亲相继离世,瑞特的讽刺使斯嘉丽不断改变自己,走上独立女性的道路。她击杀闯入家中的北佬,不关心士兵有没有吃的,抢夺妹妹的未婚夫,雇佣罪犯,明知道他们被虐待却因为能带来更多的利益而妥协,这样的斯嘉丽很真实,她不在乎流言蜚语,只在乎家人有没有饿肚子。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想要生存的更好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尤其是他这种种植园农场主家的小姐。 瑞特一直深爱着斯嘉丽,明知道她对阿希里怀有执念依然跟她结婚,瑞特的深爱或许因为斯嘉丽跟他是同一类人,所以他每次都能斯嘉丽的内心。我看到很多人说瑞特是渣男,明明知道斯嘉丽的伪装,自私还是喜欢她,最后却说受不了而离开斯嘉丽,我觉得并不是,瑞特一开始就说斯嘉丽可以随意花费他的钱,但是不会投资木材厂,不会吧钱给斯嘉丽用来养阿希里,就像斯嘉丽想征服阿希里一样,瑞特想要的是斯嘉丽完整的爱。瑞特最后告诉斯嘉丽他之所以找贝尔是因为她满足了他男人的自尊,虚荣心。美蓝的离开更是结束了瑞特对这段婚姻的幻想。 瑞特和斯嘉丽或许都不是个完美的人他们的爱情并不是个悲剧,只是从一开始他们就奔赴不同的人生方向。有人期待结束后的故事,我觉得他们的爱情故事就此结束了。就像斯嘉丽生的三个孩子,一开始都是不愿意的,而她所期待的孩子却因误会而失去,她说“她一定能够重新得到瑞特。她知道自己能够做到这一点!只要她一心想得到,从来还没有哪个男人她没有得到过。”故事的开始她也是自信她可以得到阿希里,还有那句“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斯嘉丽还是那个塔拉庄园骄傲,自信,执着的奥哈拉斯嘉丽,那里才是她心灵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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