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的作者说明:“美国心理分析小说开创者;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恍然小悟了一下。篇幅不长,情节不复杂,但很有得唠。 霉霉后遗症就是现在每次看到scarlet letter脑内自动播放love story: Cause you were Romeo I was a scarlet letter, And my daddy said stay away from Juliet, But you were everything to me, I was begging you please don't go, Romeo take me somewhere we can be alone, I'll be waiting all there's left to do is run, You'll be the prince and I'll be the princess, It's a love story, Baby just say yes.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于1850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婚外情、罪恶、救赎的故事。 故事发生于17世纪的美国殖民地。小说的女主角海丽丝·白兰被判处犯奸淫罪,并被迫在胸前佩戴红色的“A”字,象征着“通奸”。这个红字成为她生活中的沉重负担,使她承受着社会的耻辱和指责。 海丽丝在戴上红色的字母"A"后,成为整个社会唾弃的对象。她被迫居住在社会边缘的小屋中,孤立无援。然而,她的坚强和内心的善良使她逐渐赢得了一些居民的尊重和同情。 海丽丝带着女儿珀尔在社会边缘的生活中,展示了道德与罪恶、宽容与惩罚之间的冲突。海丽丝经历了内心的挣扎和痛苦,但她也展现出了自己的勇气和坚强。她试图逃离这个小镇,但最终选择回到社会中,并在自己的善行中找到了救赎。 25岁的海丝特听父母的话,嫁给了60岁的医生罗杰·奇林沃斯,但二人之间并无爱情。在孤独与寂寞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识相恋并生下女儿珀儿。禁忌之恋对于身处其中的人就像水一样,过多则淹没、窒息,过少则焦渴、死亡。 在无数次审问与煎熬中,海丝特死不松口一直没有暴露牧师。当医生发现情妇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后,他隐藏在牧师身边,一点一点击溃牧师的心理防线。可是当“复仇”计划完成后,他没有感到如释重负,因为这复仇的重担已经压了他太久,久到他打破了生活的平衡,生命中只剩复仇。复仇完成后,他的生命也如燃尽的蜡烛无法复燃。 “然而,我们在承受苦难的时候,往往并不知道那有多么痛苦,直到事后才会感到痛彻心扉的苦楚。这是我们人性中令人惊叹的一部分,也是上帝对我们的怜悯。”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海丝特,可不是每一个都有勇气戴上红字。
这部小说没有太阳光,却有月亮光,人有良知,始终光明! 如果你做错了一件事,别人都知道并给你一个标签,你会怎么做?如果你做错了一件事,别人都不知道并且尊重你,认为你品德高尚,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收到了伤害,并且有复仇的机会,你会怎么做?这本书就是告诉你三个人如何回答这三个问题。整本书是个悲剧。读完,很想给霍桑写封信,告诉他自己的诱惑,自己的痛苦,因为,我也曾经犯过错。 被别人打标签的人,爱自己,爱情人,爱所有人,谦卑自信,关爱他人,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大多数人的赞同,让别人把她的标签更换了含义,成为大家心目中品德高尚的人,活出了自己的道德价值!这就是海丝特.白兰,内心痛苦,却爱护她人。 被别人认为高尚的人,一辈子背负着这种痛苦。因为他是一个牧师,他的职业让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但到了生命最后的时光,他没有逃避,他发表了最精彩的布道,然后在所有人面前坦然承认,让自己和爱人、孩子站在一起,最后死在白兰的臂弯里,虽不理智,但最符合他! 受伤的人,一心想要报复,让自己内心扭曲变成了魔鬼,让我们由同情他变成可怜他,“你也是罪孽深重!” 整本书把不可见的道德力量,人的心灵变化,写的非常紧张真实,用了很多恰到好处的比喻,将心理活动进行主要描写,并且有很强的主观想象色彩,让我们以心灵来了解人性。 墨黑的底色,血红的“A”字!
世间从来不缺佩戴红字的人 先看了《一本好书》的推荐,才开始读的这本书。十分感谢喻恩泰、海一天他们精彩的演绎,引领着我们初读,了解了人物关系、历史背景,这些都是我个人直接阅读难以实现的。 讲述的是一个200年前的故事。女主与牧师私通生下孩子,公众对女主的惩罚是给她佩戴象征屈辱的“红字”,讽刺的是,佩戴着红字的女人,被无数人唾弃,却拥有最纯净最高尚的灵魂。逃脱红字的牧师,却被自己良知的红字折磨而死。道貌岸然的医生,一辈子都生活在仇恨的阴影里。 可是,还有那些,站在行刑台下面围观的人群呢?那些道貌岸然的施刑者呢?他们,才是无形的刽子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在他人的苦难里汲取优越感。 世间从来不缺挂“红字”的人 。200年后的今天依然如此,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我们的爱恨情仇的情感感知都是一样的。 鲁迅先生笔下,那些围观砍头的人群,围观者是什么心态呢,除了麻木不仁,还有能吃上人血馒头的侥幸。 百年后,现在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了吗? 世间佩戴红字的人从没有减少,围观者、吃人血馒头的依然无处不在。微博、微信、那些无孔不入社交平台,成了围观者狂欢的集结地。那些热门的话题事件,那些疯狂的热搜评论里,承载着无数键盘侠们的谩骂、指责、口水!就这段时间,李小璐事件,被无数人践踏谩骂,围观者这次很爽吧,在他们眼里李小璐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万丈光芒的明星,而是一个连自己都不如的“烂人”,你看,大家都骂她!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所有的围观者都怀着“比她强”的优越感,尽情地唾弃、鄙夷、批判。 然后呢!那些只会对别人的一切指手画脚的人,怎么能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围观者们回到自己的世界,依然是生活在社会边缘的无名之辈,在自己家庭、工作、生活小圈子里被别人围观、被佩戴“红字”、围观别人、给别人挂“红字”。生活周而复始,实在乏味,只有等着新的事件发生,口诛笔伐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期待着再一次狂欢的到来!
霍桑的救赎 这是一部有关心灵罪恶的忏悔录,而非简单的隐忍的爱情史。尽管霍桑曾经极力想要摆脱父辈遗留(参与了1692年的驱巫案)的罪恶,而其世界观中的清教徒意识依然存在并因此影响着他的创作,书中苦于挣扎的主人公并没有表现出过多超越于历史的自省意识,几乎所有人都沦陷在犯罪与对罪恶的救赎之中而无法挣脱命运的枷锁。 在加尔文教义中,一个罪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愿望获得赎罪,他的灵魂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这也是丁梅斯代儿始终处于一种脆弱无助心理状态的症结所在,作为一个虔诚的牧师,最为接近上帝,甚至被封为圣人,感化了众人却无法拯救自己失足的灵魂,甚至无法对自己的罪孽作出弥补,足以淹没他的赞美与崇拜使他的良心受到了更为深刻的谴责。作为一位虔诚的清教徒,他最终选择出逃来从新开始,而从本质上说是他对自己信仰的叛逃与否定,所以当他心力交瘁地死在忏悔的邢台上的时候,这个结局其实早已注定。他与白兰的密临约定由此看来更象是一场回光返照。很多人不喜欢书中这个过于脆弱无助的角色,他试图用愧疚填满生命的间隙而从未给爱情留出足以滋长的空间,他难以激起我对他曾经狂热过的爱情的想象,爱情是他偶尔淘空了自己后拿来慰藉自己的一种寄托。本书的译者曾用过“伪善”来标定丁梅斯代儿,事实上它源自人性深处的自私,恐慌与手足无措的自我保护,对与丁梅斯代儿我们应该给它予中肯的宽宥,毕竟这份难以坚守的爱情从一开场就代表着一份难以救赎的罪恶,它牢牢地嵌在上帝的戒条之中。 所谓罪恶,在书中应该是给被完全重新阐释的定义。对于不同的人物都应该具体而微,单单从教义上来看,白兰与丁梅斯代儿的越轨不当的恋情显然是不会得到容忍的,尽管他们共同造就了这短被他们看来是错误的历史,而两人面对罪恶的态度与方式却迥然不同。海丝特公开地经受罪恶所带来的惩罚,并通过近乎苦行的生活对自己救赎,并渐渐在一个漫长的七年的时光中觉醒,有了从牢笼中挣脱出来的意识,一种自由与独立的意识。而正是拥有了这种意识,白兰能够在丁梅斯代儿死后坦然自尊地生活下去,并将那个耻辱的标志A变成德行的象征。而丁梅斯代儿隐藏了罪恶,备受折磨,当他不堪这种罪恶对心灵的积压在生命的余辉中决定彻底地忏悔时他成为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的郁郁而终是对人们慎重的告戒,当一个人的心灵完全被仇恨所占据并不择手段甚至最为阴毒的手段复仇时,他离撒旦也就不远了,这是一个人自我堕落与毁灭的过程----纯粹的罪恶。 霍桑书在中的对于宗教态度是摸棱两可的,带有一种复杂的情绪,虽然在书的后半部分它带有明显的批判色彩,而就整步作品而言,对于上帝的这种捆绑式的信仰一方面是对人性的束缚与禁锢,另一方面又是一种净化。 霍桑并没有全盘否定宗教的作用,尤其是在这部对人物心理有着如此细微刻画的小说里。白兰是一个被还原于真实的人物, 她并非电影《红字》中摩尔所扮演的那个无所畏惧的女性形象,应该说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角色。她的心中时常汹涌着波涛,在一种坚忍之中亦然会出现恐惧,动摇,不安。她不止一次地在精神上将自己交由上帝处置而没有产生过由那个男人来拯救自己的奢望,信仰成了她灵魂的某种寄托,并使她得到某种警醒,这种警醒时刻引导她在现实中保持勤劳与善良的品质。这成了她的救赎。 书中还有一个最为接近自然人的角色---珠儿,这个遗传了白兰狂野与无畏孩子安全脱离于宗教的光环之外并因此保持着一中于生俱来的灵性,即便她偶尔会被视为邪恶的精灵。她的身上因为散发着人类自由的气息与野性,时刻保持着一种欢快的状态而很容易受到我们的偏爱。或许她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类的理想状态。《红字》于1994年被改编为电影,而电影中由DEMI MOORE扮演的白兰事实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珠儿。而与原著不同的是,电影更着力于爱情引导自由与独立的力量。 《红字》中矛盾的人物形象 《红字》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与菲次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起,被誉为美国的两部道德文化寓言。它描写了二百多年以前发生在新英格兰殖民时期一个浪漫的爱情悲剧。是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部象征主义小说,集中体现了霍桑“原罪”意识,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篇。《红字》探讨了罪与罚的问题,作者塑造了四个矛盾的人物形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霍桑对清教教义与人性的思考。这四个主人公并非单纯地是善者或恶者,他们是多维的、立体的,是圆形的人物。探索他们的复杂心理,可以窥见清教对人们的影响。 一、真实勇敢却又虚伪的海丝特 海丝特·白兰身材颀长,体态优美,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古老贵族世家。年轻貌美、热情似火的她嫁给了一个年老的学者,他们之间很难说会有真正的感情,但也可以相互依靠度日,海丝特也恪守妇道。然而,她的丈夫热衷典籍,又与海丝特长期分离,更何况有传闻他已经去世,海丝特便与牧师发生感情,生下一女。但是,她犯了那个年代最严重的通奸罪,有着贵妇风范的她却要在17世纪波士顿这个小城接受审判,要终身胸前佩戴“A”字以表惩戒。面对这样的惩罚,她表现得勇敢、无畏。当被问到孩子爸爸是谁时,她一直不肯说,愿意自己一个人承担罪责,保护自己心爱的人。在那个宣扬禁欲的年代,她的作法必然为人们不齿。她是17世纪美国殖民时期清教的牺牲品,人生中的美好被无辜扼杀。海丝特本不是清教徒,但她也受到教义的影响,也认为自己有罪,还勇于公开自己的罪行。她也愿意赎罪,用自己的辛劳,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把别人对她的嫌恶转化为尊重,本代表通奸(Adultery)的“A”字,最后却变成了能干(Able)和天使(Angel)的含义。霍桑通过这一人物形象表达自己的清教善恶观:要勇于坦白承认自己的过错,要通过自己的“善行”为所犯下的过错赎罪,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拯救,从而避免更大的痛苦。 然而,海丝特也是虚伪的。她为了真正的爱情,背叛了婚姻,尽管她和齐灵渥没有感情。她表面上离群索居,是在赎罪,热心帮助别人,但在海丝特内心深处,有着不满清教的叛逆。她把胸前的“A”字绣上奇巧的花边,足以表明她的反抗,她并没有真正的屈服。对于海丝特的反抗,作者是持赞扬态度的。“这里曾经是她犯罪的地方,也应当是她受人间惩罚的地方,因此也许她日常受辱的痛楚,终于会荡涤她的灵魂”。看起来,她似乎在真心受罚,但我们也可以读出她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是丁梅斯代尔。她在这里甘愿爱人鄙视,也是为了等待能和心爱的人再聚的机会。 许多人认为海丝特是小说的主人公,但事实上,霍桑在描述的过程中没有偏重四个人物中的哪一个,作者探究每个人物心中的秘密,揣摩他们的心理,所以说,他们四个都是小说的主人公。 二、敏感懦弱却又真诚的丁梅斯代尔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年轻而有前途的牧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天天宣扬教义的他也犯下了和海丝特一样的罪行。可是,由于他的敏感懦弱,他不敢将罪行公之于众。让海丝特一人面对这巨大的压力,自己却选择逃避。这是他的致命弱点,不将罪行公开,他就无法解脱,7年来,他忍受着比海丝特更大的心理折磨。 但他也是有另一面的,一定程度上说,他也是真诚的。虽然,他仍然每天受到大家的尊敬,而他一直在内心深处受摧残。丁梅斯代尔意识到了自己的伪善,多次想在众人面前坦白罪行,却没有说出口。他一直受着身体和精神的折磨,时刻反省自己。他认为海丝特是幸福的,她可以公开佩戴红字,而丁梅斯代尔的红字却在暗中灼烧。他曾无比振奋地想离开殖民地,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选举日上,他在精彩的演说后,站到绞刑架上,与海丝特和珠儿一起,坦白自己的罪行,以死超脱。丁梅斯代尔,为教义耗尽才智与心血,他也是清教的牺牲品。 三、凶狠阴险却又可怜的齐灵渥斯 齐灵渥斯在小说中就像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当他出现在波士顿时,穿着一身“文明与野蛮”相混合的衣服。这个出场就有几分令人生畏。霍桑对齐灵渥斯的行为也是深表痛恨的,年迈的他娶了年轻多情的海丝特,这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 两年后,他与妻子再相见时,妻子已站在绞刑架上,成为通奸犯人。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失去理智,寻找破坏家庭温暖的人。他伪善地扮演成一个好心的医生,不断接近丁梅斯代尔,花费7年时间,一点点揭开隐藏在深处的秘密,达到自己的目的。当通过药物作用,齐灵渥斯发现了丁梅斯代尔胸前的红字时,他欣喜若狂,对其进行疯狂地报复。自己的生命也在这种黑暗的生活中失去光彩,最后,在牧师死后,他的生活没有了目标,再没有了报复的对象,不到一年时间,他也死去了。 换个角度思考,齐灵渥斯也有可怜的一面。他毕竟是海丝特的合法丈夫,他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我的心可以容下许许多多客人,但是我孤独而凄凉,没有一个烧着炉火的家。尽管我年老,脾气阴沉,但是,在普天之下随处都有的,人人都可以摘取并享用的那种朴实的幸福,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啊!”齐灵渥斯渴望爱,在这一点上,他是值得同情的。 四、顽皮古怪却寓希望的珠儿 珠儿是小说中最具有灵气的人物,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结果,是活的红字。她时刻提醒着母亲要赎罪,是母亲的拯救工具。海丝特故意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生活环境的不同也让她表现出与清教区孩子们的明显差异。她有时聪明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时执拗得她母亲也拿她没办法。海丝特都不禁发问:“天上的圣父啊——如果你还是我的圣父的话——我带进这世界来的是怎样一个生命啊!”珠儿缺少父爱,一定程度上,也是缺少母爱的。因为母亲海丝特对珠儿的感情无疑是复杂的,珠儿是活的红字,是罪行的证据。更何况聪明古怪的珠儿,对爱情有着自己的超出本身年龄的价值判断,一针见血地戳到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内心的最痛处。 同时,珠儿是有着象征意义的,霍桑对于清教教义的反抗,对人的天性的崇尚和对性的自由的提倡,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珠儿来表现的。通过这个孩童与众不同的纯真视角,作者寄予自己的希望。珠儿迷恋大自然是人的天性的表现,她的活泼身影出现在灰暗的清教区里,是那里的一支野玫瑰。 霍桑以擅长探索人的复杂心理著称,他曾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在于反映心灵的真实。在读《红字》这部小说时,我们也无法简单定义哪个是好人还是坏人,通过对人物心理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的思考。《红字》反映了霍桑的主题:“人因有罪恶的灵魂而产生负罪感,这种负罪感折磨人的精神,毒化人的生活。” 小说中的红字,我曾经的那位professor曾经跟我们说过,有几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红字A代表Adultery,即通奸。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和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生下一个小孩,为了保护牧师,海丝特独自一人承担了罪过,被“示众”三小时。并被惩罚戴上红色的标志A。对于海斯特而言,世界是吵杂的,她生怕这些唾骂的声音会将自己和女儿淹没。她的内心是日趋平静的。从罪恶到光明,她完美地完成了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在精神上得到升华和蜕变。 第二层含义,红字A代表Able,即能力。海丝特在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孤独地生活,把唯一的爱都放在孩子珠儿身上,她以做针线活养家糊口。这时A代表海丝特的能力:生存能力以及高超的手艺。 第三层含义,红字A代表Angel,即天使。海丝特并没有因为受白眼而怀恨在心,而是热心地帮助别人。后来,由于她的这种美德,大家认为A是美好的象征。 Angel我想还应该代表着海丝特的女儿珠儿,一个纯真无邪的生命。 不知道为什么在完成《红字》的阅读后,我时常将那位讲师的自囚与《红字》里海丝特的自赎联想到一块,从目的来看,自囚与自赎都是一种隐忍的修炼,都是在精神上的一种自愿的折磨。前者是源于鞭策,后者是源于罪恶,归根到底两者都是一种自省过后的自我约束。两者总是相伴出现,相伴离席。 anyway红字是一个标志,是别人赋予的,是约定俗成的。罪,只是因为亵渎了神,只是别人,乃至自己对自己的束缚。每个人都能够洗清,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努力。别人的眼光并不是评论事情对错或罪恶与否的唯一标准,重要的是我们做事,要对得住自己。 每个人的心里面都有着一个,或者更多的letter A。问题是,你的是哪一个…… 自由与独立的力量,或许它也是种与 霍桑殊途同归的救赎把。
起初开始读的时候,心中隐隐感觉这是一个寻求真爱的故事,是一个女主人公冲破世俗与道德偏见,勇敢去爱的故事,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似乎一直就是一个人追寻真正自己的故事,一瞬间故事的主角似乎并不是一开始就浓墨重彩的女人,牧师才是这个故事的真正主角,让我们一起来踏上牧师寻找自我之路。 在心理动力学中,弗洛伊德提出我由自我、本我、超我组成。本我指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自我指个人有意识的部分,是人格的执行者。超我指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超我有三个作用:1.是抑制本我的冲动;2.是对自我进行监控;3.是追求完善的境界。就红字中的对应关系:牧师是自我,女人是本我,医生我暂时称他为超我。 牧师是一个多么高尚的职业,他在这个世界中扮演的是上帝的使者,纯洁高尚,一切好听的词加在他的身上都不为过,大家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大多指的就是他,但是这是牧师本人吗?好像是大家对牧师这个职业的刻板印象投射到充当牧师职业的人身上了。使得从事这个职业的人觉得自己似乎就是这么一个人,但是究竟是不是呢? 考验随即而至,牧师角色这个人没能控制住自己,听从了本我的召唤,满足了自己的原始欲望,本来洁白无瑕的翅膀上竟然出现了黑色的羽毛。这时候医生登场,用超我严厉口吻质问自我,你还配做一个牧师吗?你配吗?超我的谆谆教诲,让自我痛苦万分,他在本我和超我之间徘徊,此时痛苦是他生命的主题。一边继续充当神使,一边为自己不是处男的事情懊悔。七年后的一天自我和本我相遇,本我说这个超我太讨厌了,咱们两个私奔吧!这样我们就能一起过没羞没臊的生活了,这样神仙般的日子,你还忧郁个什么鬼,听我的咱们一起走。自我一瞬间似乎闻到了本我还残留在他身上的一点点香水味。思绪一瞬间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屋外电闪雷鸣,屋内床板有节奏的咯吱声。一瞬间他就能量爆棚就像熬夜快熬不下去时一下喝了一提红牛一样。 他脚底下像是抹了油,一个呲溜就冲回了家,开始准备离开的行李,避孕套怎么也得准备十箱吧!正这样想着,谁知超我突然降临,超我的降临让他迅速回归冷静,就像狂躁症刚吃完镇定药一样。瞬间的冷静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逃避能解决问题吗?这可完全不是十箱避孕套的事情。这是我对自己的期望啊,如果我不真诚的面对自己,我无论如何也逃避不了超我无情的揉搓的,就算有二十箱套,我还是不能真诚的面对自己啊。于是牧师暗暗下定了决心…… 时间一转来到了一个神奇的日子,这天什么大官上任,自我又要去扮演牧师了,本我在台下张望,看见自我就想这家伙装的这么一本正经,几年前的那个晚上,不禁害羞的笑了一下,男人都这样,提起裤子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此时超我注意到了本我,来到她面前,告诉她你们的新旅程怎么能没有我,我已经准备好了,跟着你们一起离开。本我一怔,晴天霹雳,心里全是你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没多久礼拜结束,本我脸上愁喜参半,看着自我过来,欣喜没有之前那么欣喜,悲愁也似乎没有之前那么悲愁。只是她也发现自我似乎也变得不同,愁苦虚弱中似乎像是喝了一点脉动,目光中透着坚毅。来到她身边,似乎是要准备去回味,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们逝去的青春。时间在那一刻动了起来,只是不是去回味我们逝去的青春。自我拉着本我,超我跟着,他们一起冲上万众瞩目的高地,只听见自我大喊:“没羞没臊的生活我想要,我也想要一份体面的工作。”在大家的惊愕中,自我似乎长出了翅膀,一脸自由幸福的飞向了天空。 为什么说医生似乎是超我呢?因为医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给自己定下的高标准,这个标准可能来自父母的期望,也可能来自文化的熏陶,总之不是你自己渴望的那样。这个超我总是责备我们,为什么不努力,为什么不好好干,为什么……一大堆的问题,这样的超我是真的超我吗?肯定不是,真的超我是我们能做到的超我,而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 我觉得这个小说里真正的超我是自我和本我小孩珀尔,她不是神灵却和神灵一样有灵性,她不是恶魔却和恶魔一样有匪气。一个人哪能做到完全的号或完全的坏,我们想做圣人,可是中华文化几千年,圣人有几个。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什么给自己定那么高的标准,吓得我们畏首畏尾,不敢前进。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们为什么要给自己定一很大很难的事,搞得自己手足无措,一做错事就不停的责备自己,不停的贬低自己。 其实生活本来就没有什么大事难事,有的只是我们每一天都遇到的那些小事,不停的重复,日复一日。 “诚实!诚实!诚实!向世界袒露你的真面目吧。就算不公布最卑劣的罪行,也要表现出少许迹象,好让人们据此推断!” 真诚是什么?不就是认认真真的做好每天面对的一件件小事吗?认真的面对自己,承认自己是普通人这么难吗?总说人人都是假面,自己又何时以真面目见人。世界总是等量交换,你看到什么样的世界,正是你展现给世界的样子。
一个不平等的对待,在出现时只是针对于一个个体,但通过时间,传播的方式,会让这个不平等通过多数人皆为的方式,成为一种常态,是最初造成的人也想不到的,此会一直进行,难以改变的传下去,此如一个人对一个人言谈此人做的错事,当消息不经意的传出,那么此人做错将成为一场网络暴力,人人指责,而所做的事也遭受人的唾弃,辱骂,此作为一个开端,将之扩大范围,而真相实际是对于一个人的不平等的要求,人确站在道德之上去要求于人,当不平等的任何一个事情开始,都将难以挽回,此如对女性的不平等,慢慢的一些不平等事成为常态,常见的事,而本身针对从个体成为集体,此不能说明事情的不可为,只能说明人不平等的对待一个集体,双性当中的女性。 一种痛苦是在明面上的,因为人选择去承担,就要为承担付出代价,此本身的目的就是希望隐瞒,不会因为过程改变最初的选择,此对于人是煎熬的。 而对于暗面,隐藏在心理,不为人知的更为痛苦,煎熬,不会去说,发泄,让真相隐藏在心里,无论是没有勇气,或者是享受现在的拥有,都会痛苦,挥之不去,永远存在心理,忘记不了,对自己的心理产生变化,希望解脱,和盘托出,但不希望将现在一切名利因之舍去,在意他人眼中的自己是否是杰出的,而对于自己眼中的自己视而不见。 当一个人走向成功,更会对过去的行为而痛苦,但也更会因此,在时间上过去,而对现在的一切不舍,生活在痛苦,煎熬当中,不能自拔,当选择逃避的开始,最终只有选择面对,将事实真相说出,才算是一种解脱。 心中藏的事情,无论多么深,始终心在心里,日夜都有可能去回想,存在记忆里,当人选择通过忘记做为方式的时候,他人的话语,现实所见的,所闻的,这些都会引起回忆,而对于事情相近的,更会痛苦,让人往此方面进行深思,从而崩溃。 人知道结果会发生什么,也清楚的明白现在的行为可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都并非无知,都是在有意识之下进行的,但还是不会拒绝诱惑,贪图享乐着,此不否认人需要快乐,需要放轻松,毕竟物质是永远无法满足的,只会因为贪欲而不断前行,可此是在人有能力有基础的情况,需要适可而止的进行的。 而大多数人知道自己造成的结果,也会毫无准备,无进取心的进行,当已知注定的结果到来,行为将晚矣,有的注定是无法改变,回天乏术的,此在开始时就知道的答案,在过程中还是任由去进行,为梦想或者是生存,都会在失败后推卸责任,将要求不断降低,言出的努力与行为的努力不一致,最终将进行的因为失败而放弃。
之前对于美国文学的了解较少,印象中可能更多偏向英俄法这些国家的文学作品。《红字》是我第一本从头到尾读完,并且也让我很震撼的美国作品。纳撒尼尔·霍桑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有罪孽在身上,每个人的身上都烙印着鲜红的“A”字,只不过大多数人都会将其隐藏在阴影中。然而,当这样一个象征着耻辱的标志被放置在阳光之下暴晒后,灿烂与灼烧的程度就会等价。 海丝特佩戴着这枚精致的“A”,这枚闪闪发光却又向世人宣告着黑暗的徽章。小说围绕海丝特、丁梅斯代尔、罗杰·奇林沃斯展开。如果单从一个维度来分析,或者说,如果故事情节按照表面的轨迹发展,那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海丝特背叛了丈夫并被打上耻辱柱;情人由于懦弱和名声不敢承担;丈夫出于愤怒火焰对二人进行复仇。这样看来,每个人怀揣着纯粹的恶。然而,悲剧性就在于美好的爱与善滋生的罪,温暖的阳光投下的阴影。海丝特正值妙龄,却嫁给了年迈且其貌不扬的老罗杰,两者缺乏情感与思想的共鸣;老罗杰的心灵孤独,只是想和海丝特建立一个温暖的家,希望用自己的爱来感化她,然而得到的只是背叛;丁梅斯代尔多年赎罪,承受着精神和身体的双重痛苦与折磨,世界于他已经成为虚幻,他为自己打上了“A”字。海丝特作为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她用自己的坚强、勇敢和勤劳,使得自己胸前的“A”在人们心目中变成了“Able”,即使面对着群众的冷眼,牧师的威胁,甚至于脱离了世界,她都坚持沉默,守住秘密。看到这部分情节时,我联想到了祥林嫂。二人可以说都是旧思想的献祭品,灵魂救赎作为筹码压在两者身上。不过,二者的结局确实截然不同的。或者这也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最深刻的区别之一。海丝特选择了直面耻辱,乃至最后即使她可以离开这个地方,她却依然选择了佩戴着“A”回来,不过此时她已经不再是多年前迷茫无措的少女了。此外,最初阅读时,海丝特的形象似乎要逐渐与包法利夫人重合。她们都拥有着年轻少女的美貌与活力,对待爱情都有无限的憧憬,不过都同一个不是那么完美但是却比较可靠的人结了婚,且最后都背叛了婚姻。但是,海丝特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将珀尔这个象征着她的耻辱的孩子带到了世界上,且她以自己强大的内心独自面对着世人的嘲讽与远离,用所有的爱意照顾抚养珀尔,保护着自己爱人以及女儿。她内心是有爱的,不是对自己,而是对他人。海丝特在森林中和丁梅斯代尔坦白了一切,她短暂地摘下了“A”,也卸下伪装。海丝特迷失在真实中,而丁梅斯代尔则迷失了真实。他们一个因为袒露而痛苦,一个因为掩盖而痛苦。我无法比较这两者哪个更加痛苦,只是看到了他们相遇在一起,并且决定要卸下这个红字,共同逃离这个地方。故事到这里,如果按照既定的情节发展,那么这个结局似乎不是那么坏,也不是那么好。而就在新总督就职那天,也就是他们即将离开之时,丁梅斯代尔终于还是战胜了内心的怯懦,与海丝特一同走上了受刑台,将自己身上的罪恶标志展现给了众人。他临终前也得到了珀尔的亲吻,或许他在女儿心中已经不再是一个怯懦的牧师了吧。丁梅斯代尔最终还是没有逃离红字,而是用生命完成了献祭。同时,老罗杰也完成了复仇计划,不过,他却跪在了敌人的身旁,表情茫然呆滞,仿佛成为了“丧失了生命力的行尸走肉”。一方面,老罗杰曾经是丁梅斯代尔最亲近信任的人,他们之间或许在仇恨之外,也产生过精神共鸣。另一方面,正如书中所说,“爱与恨,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是爱碰巧笼罩着天国的光辉,恨则碰巧散发着朦胧可怖的微光。”老罗杰在生命尽头处,或许早已成为了一躯被复仇火焰填充的空壳了吧。于是在丁梅斯代尔去世的同年,老罗杰也告别了世间,且将丰厚的遗产留给了丁梅斯代尔的女儿珀尔。老罗杰不断调查海丝特的情人,且引诱丁梅斯代尔吐露真相,想要让他受尽精神折磨,他在复仇的路上模仿恶魔,最终俨然化身为恶魔,但我们能说他是一个反面人物吗?身为天生畸形的人,他性情忧郁,渴望温暖,而海丝特的存在就给他带来了温暖。老罗杰将海丝特迎入了他内心最深处的房间,他竭力用这份温暖来温暖她。可是在老罗杰虔诚地与心爱之人“一同走下古老教堂的台阶时”,却没有料想到,在他们婚姻道路的尽头,“燃烧着那个如同火葬堆一般耀眼的红字”。比较经典的复仇主题作品还有《基督山伯爵》,两者同样都带有浪漫主义的色彩。老罗杰与唐代斯同为复仇者,然而,在复仇成功后,前者结束了生命,后者渡向了远方。复仇的欲望是建立在虚无缥缈的过去的基础之上的,竭力从痛苦的回忆中寻找动力,在伤害他人(尽管是仇人)的过程中获得快感,却忽略了现世的体验,最终不可避免地会在复仇实现后迷茫困顿,给自己造成二次伤害。 书中还有很多对于死亡的描写,特别是开头就详细地描写了一片墓地的情景,其中还孕育着文明社会的罪恶黑花,这种场景十分奇异可怖。整篇小说都笼罩着这种低沉灰暗的气息,比如女巫、鬼魂和阴谋等因素。 值得一提的还有,霍桑是一位心理分析小说作家,这在《红字》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书中大量笔墨描写了人物的心理状态,比如癫狂、恐惧、愤怒甚至于变态等,可读性很强。
写得太好了。海斯特的坚忍,牧师的懦弱,医生的阴暗,无疑刻画地入木三分。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珀尔,海斯特和牧师的孩子。珀尔的身上折射的一种宗教的象征色彩,似乎是来督责母亲父亲认罪的,于是她有意识地/不经意地折磨着母亲,甚至于让读者看着就很不适,她是无罪的美好的精灵,又是有罪的邪恶的魔鬼。 最后海斯特还是选择佩戴上了红字,这个红字已经成了她的习惯,她的一生快乐或是不幸都与A字息息相关,红字凝注在了她的人生生命中。 最让我意外的是一位书友提到的,这本书或许和金庸的《天龙八部》有渊源。二娘不愿透露他的名姓,方丈不敢承认。执着于复仇的萧远山就是医生,乔峰胸口的狼头就是虚竹父母身上未显露的红字。实在是太精彩了! 2024.5.22补: 今天听文学理论课,讲到荣格的原型理论。其中有一种原型是“阴影”与“人格面具”。“阴影”的特征是动物性、邪恶,我就立马想到了珀尔。“……阴影是一个隐匿的、受压抑的部分,因为卑劣而负罪的人格大部分可以回溯到我们的动物祖先……”她生来仿佛是个古怪甚至邪恶的精灵,给海斯特带来了无尽的心理折磨。
三角的红字这是一本特别的三角关系小说。 它特别在以下2点: 第1点在于它包含了大量的心理和直觉描述描述,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但放在如今的碎片化阅读节奏里会显得过于繁琐,让人没有耐心继续读下去; 第2点则在于它在特定时期下的内容选材,整个内容选材迎合了女性平权运动的兴起,从男性作家角度来支持女性平权,在过去以至现在都是难能可贵的。 如果要我抽象几个关键词来概括这本小说,我会选择“哥特叙事”、“女性觉醒”和“救赎与复仇”这3个关键词。 故事线中的几个主要角色的身份象征很明确,象征“堕落与罪孽”的女主母女,象征“圣洁与光明”的牧师,以及象征“治愈与拯救”的医生。 小说的反差性也由此展开,几位重要角色的表现与自身的身份象征出现了显著的偏差。 因为离经叛道而遭到处罚的女主海斯特.白兰,被迫带上了象征耻辱与罪孽的红字“Adultery”(通奸之意),甚至要被剥夺亲生女儿的抚养权,不得已过着离群索居的困苦生活,其他人将其视为“堕落与罪孽”的罪人。 然而她究竟做错了什么呢? 仅仅是在丈夫失踪一年后,海斯特.白兰选择反抗神权和男权教条的束缚,勇敢去追求自己的爱情,这种放在如今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当时的宗教思想统治下却是离经叛道的存在。 于是海斯特在诞下女儿小珍珠后被迫带上“A”的耻辱标志,活在他人的鄙夷中,但海斯特的心理又是如此强大,即便遭遇了如此不公的待遇,她依然选择保护自己的爱人,绝不透露出丝毫关于他的信息,在靠自己独力保障了母女生活的同时,还一直在尽其所能的帮助其他更加困苦的穷人,象征“堕落与罪孽”的人一直在做着“圣洁与光明”的事情,这不仅是对宗教的不公审判的讽刺,也是对女性光辉觉醒的赞颂。 最终,在海斯特.白兰的坚持和善行下,世人逐渐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慢慢开始接受和尊重这对母女的存在。 而与此同时,象征“圣洁与光明”牧师丁梅斯代尔,却一直在进行着一段并不光彩的内心独白,他曾是一个无辜的爱人,他原本以为海斯特.白兰的前夫已经死了(包括海斯特.白兰也以为自己的前夫已经死了),却最终发现自己和海斯特.白兰的结合可能是一个错误,他没有海斯特.白兰追逐爱情的勇气,也不敢与自己的女儿小珍珠相认,为了维护光鲜的形象,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人和女儿受罪,放弃了一个男人的担当和父亲的责任,然后在无人的深夜里对自己进行良心折磨。 牧师无疑是懦弱的,但女主依然选择原谅他和拯救他,最终他在女主的开释下他选择直面自己的罪孽,公开向世人坦白自己的“罪孽”,并最终死在爱人的怀中。 在这段关系之外,还有一个悲剧性的关键角色,也就是象征“治愈与拯救”的医生老罗杰.奇林沃斯,书中关于他的内心独白很少,但他却是整幕戏中最值得揣摩的悲情角色。 他是海斯特.白兰的前夫,原本是一名正直善良的医生,他一直深爱着自己的妻子海斯特.白兰,只是可惜爱情无法强求,这段无爱的婚姻对彼此而言,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 后来医生在渡海时遭遇了困境,因此和自己的家人也彻底失去了联系,我们可以想象这两年的期间,医生为了回到家人的身旁,应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才从九死一生中逃了回来,却意外的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背叛?失意?愤怒?这一切复仇的种子开始在医生的心中萌发。 过去的医生老罗杰.奇林沃斯,心中想着的只有“治愈与拯救”,而不公的命运让他变成了一个执着“复仇与折磨”的魔鬼。 医生开始变的身体佝偻、面目狰狞,他隐瞒了自己是海丝特丈夫的身份,潜伏在牧师身边,诱使牧师的良心随时处于焦躁的状态,最终导致他的精神状态逐渐紊乱,濒临崩溃。 憎恨、痛苦、无奈的情感一直充斥在医生的心中,医生也曾有他的单纯,但也正是这种“精神的洁癖”让他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牧师死后,医生也一下子就憔悴枯萎了,支撑着他的精力和体力都不复存在,同年也随之去世。 于是三个人的故事由此落幕,牧师选择死亡,医生选择了毁灭,只有海斯特.白兰跨越了耻辱获得了新生。 再看向海丝特.白兰胸前佩戴的“A”字,你会发现它就像一个三角,稳固地维系着海丝特、医生、牧师三个人的关系,我们无法单纯地痛恨或者拥护某个人,因为你无法明确辨析出这里面的是与非。
一部神神叨叨的宗教小说。 故事说欧洲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古板的老学究,他两相约一前一后去美洲,谁知老学究耽搁了,女人先到了美洲,与新英格兰的清教牧师产生了私情,然后生下了一个孩子。这地方的人都是清教徒,崇尚禁欲主义,他们根据宗教来审判女人,逼她说出通奸的是谁,还让牧师去拷问她。但女的死活不肯,隐瞒真相替牧师保全了名誉。最终大家就给她脖子上戴了一个大大的红色字母A,并罚她终身不能取下,还把她隔离在村外。审判当天,老学究也到了现场,但他怕自己名誉受损,就装作不认识女人。之后他暗中调查与女人通奸的男性是谁,并且强迫妻子不对外人说出他们的关系。他发现牧师很可疑,就装扮成医生接近牧师,但牧师隐藏的很好,只是每天处在巨大的精神内耗和痛苦中,结果身体越来越差,但声誉却一天比一天高。牧师自从犯下了错误之后就一直不敢承认,一直不敢再与女人接触。老学究早已洞察了牧师就是妻子的通奸对象,所以处处逼迫牧师,并积极开药治疗牧师的身体,以让他能够承受更长时间的折磨。这个老学究是个变态,喜欢看别人痛苦为乐。最终,牧师终于受不了去找到了女人,孩子已经长大,女人还爱着牧师,约他一起逃回欧洲,牧师答应。结果被老学究发现,要与他们一起上船。在小镇的重大盛事当天,牧师上台演讲,终于鼓起勇气公开了自己的罪孽,并当场死亡。获得解脱。 这本书的写法上有很明显的浪漫主义影响。有些段落笔力精到,显示出一流的作家水平。但故事体量较小,且故事舞台不大,所以未能跨入顶尖文学大师水平。如果作者能够结合当时的政治环境,向历史延展故事剧情,再增加一些普遍的社会矛盾与强化核心精神,那一定会取得更高的艺术成就。 美国以清教立国。清教源自欧洲中世纪新教对传统天主教的改革。它倡导与天主教会划清界限,只承认圣经作为基教的最高权威。有些地方也称为加尔文宗。是一种原教旨主义。清教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传统经济取代的思想表现,它主张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号召大家过朴素禁欲的生活。但当社会向前发展时,原始的清教教义与禁欲思想已经逐渐成为了束缚人的枷锁,显露出它残酷的一面。霍桑深受清教影响,对清教既爱且恨。在《红字》中,这种爱恨的矛盾集中体现在牧师身上。他禁欲,然而,却禁不住。他犯戒,又不敢承认。只能日复一日遭受着残酷的精神折磨。就世界宗教而言,多少都有“禁欲”“克己”“简朴”的思想,都是对人某些特质的限制。宗教是一种社会组织,在组织中,人需要克制那些有可能伤害到其他人的行为,而多行那些能给其他人带来幸福的行为,这样组织才能维持稳定,不至于四分五裂。今天,清教福音派依然在对美国政治发挥现实影响。 《红字》故事结构很简单,主要在人物纠结的心理斗争上下功夫。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宗教思维。我们从小到大学习的道德,正向价值,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思想植入——在人的脑袋里植入一个思想警察。让人在做事前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思想是否有危害。正义感强的人,无时无刻都在以那个正义的思想作为标准去检测一切行为。但这样也很痛苦,因为正义是后天的,而人的行为偏好很多是先天的本能。无时无刻对自己进行思想检察,会把人搞成神经病的。人在很多时候还是发泄一下更好。 故事中大家把一个鲜红的A字戴在女人胸前。关于A字的解读有很多,有人说是通奸adultery,有人说是天使angle,还有人说是Americ……只要你有能力,词汇量广泛,大可以随便找一个A开头的词来进行文学解读。 这明显是一种象征的手法,给一个似是而非的意向,文学的模糊性与多义性就此产生。 比如说,我可以从人的身份入手,老学究是一个欧洲人,他古板、阴险,残害年轻女人,给不了她幸福和满足,所以可以代表老欧洲的旧宗教主义,牧师是美国人,他恪守教规却又违反教规,被折磨又很幸福,可以代表美国的新宗教思想,女人年轻有活力,热情,坚韧,乐于助人,她就可以被解释为代表美好的东西,美好的精神之类,甚至是《圣经》或者上帝本身,女人与牧师的女儿活泼,野性,就可以解释为美国新一代,这几个人物一起,就可以解读为美国的历史传承。在这个传承里,新生的美利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正义形象,而老学究欧洲则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半腐尸体。 整个故事的氛围就是那种冰火两重天的宗教氛围,符合我对基教一直以来的刻板印象。也可以看出来作者内心真的是很折磨——那种自己对自己的折磨——后天宗教思想对先天本能思想的时刻检察。所以我读的时候也深受折磨。所以最后,我想用一个地狱笑话来报复它:正义感就像东厂太监,本能欲望就像大明官员,在一个美妙的女子面前,我恪守正义就像入宫净身,虽然我得到了更大的权利,但,我也失去了很多…… 在这个比喻中,我以太监比喻正义感,是对正义的消解,正义允许我这样消解它吗?一切都取决于我们是否强烈渴望正义。 但如果站在自由的角度,我以这样一种比喻来抨击过时的“旧道德禁欲主义”,达到了一种反讽的效果…… 道德是动态变化的,所以我应该在合适的时候说合适的话,不然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就这些。 12.16
初读本书,本以为这是一部女主对爱情的大胆追求,但读完之后,深受震撼,这实际上是关于世人灵魂的救赎啊! 对于女主海丝特,由于婚内出轨,被戴上了那象征耻辱的红字,在行刑台上万般耻辱,但却凭借自己那坚强的意志和超凡的勇气隐瞒了真相,独自一人扛下了所有罪行,在之后的七年里,每日做善行,在他人异样的眼光中靠自己的双手把孩子珀尔扶养长大,这其间她也非常痛苦,但她却至始至终没有逃避,接受着惩罚,同时也不断自我改变,用行动来洗涤那个象征着罪恶的红字。而且她也是勇敢的,她后来承担起了责任,去帮助牧师从愧疚中解脱出来。 再来说说牧师丁梅斯代尔吧,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犯下了错误,但他一直都没有勇气站出来承认,一开始在行刑台前对海丝特的劝说那又何尝不是他内心的独白呢?他懦弱,不敢想象自己如果站出来要承受多么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谴责,可能会一辈子生活在他人的唾弃中。所以他在这七年里,每天都饱受精神折磨,他在外人眼中是品德高尚的牧师,权力地位让他饱受尊敬,可是在自己内心深处,却无时无刻不认为自己是一个魔鬼、一个骗子,他始终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道坎,越陷越深。每日都忧心忡,他一方面渴望将真相说出来,但另一方面都又对此十分恐惧,使自己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而且文中写道他总是下意识地捂着胸口,那是一个看不见的红字啊,正在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的心灵。不过,最后竟没想到,他居然战胜了自我,回到了一开始的行刑台,不再逃避,在人生的最后一刻道出了真相,那备受煎熬的内心也终于得到了解脱。 还有一个人物也是不可忽略的,那就是女主的丈夫罗杰•奇林沃斯。他从始至终都在复仇,但他的手段却十分地折磨人的精神世界,他明知和妻子没有感情,但却也对妻子出轨的行为十分唾弃,一次又一次地对妻子进行精神上的施压。后来,他自己找到了仇人, 便来到仇人身边做医生,活似一个魔鬼,要摧垮牧师的精神世界,一心为了复仇最终导致自己也“罪孽深重”,心灵也变得十分恶毒黑暗。我觉得他可能是最可怜的一位,最终复仇以失败告终,自己的灵魂也变得十分扭曲可怕,或许他再也回不去从前,也救赎不了自己。 至于小珀尔,她活似一个小精灵,作为两个罪人的结晶,她却与众不同,保有童心却又行为古怪,但她很聪明,总是能看透一切,作者安排了这样一个孩童,意味深长,她总是爱指着妈妈胸前的红字,加深了女主的羞愧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提醒呢?小珀尔对红字是什么的追问、要求牧师拉着自己和妈妈的手、清洗被牧师吻过的额头,这一系列的举动,又何尝不是对故事情节的一种推动呢,小孩子的举动肯定或多或少对大人产生了一定影响。结尾牧师的改变让小珀尔接纳了自己,这可能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吧。 红字本身并没有什何含义,都是人们所赋予的,你若行恶,红字便作为一种耻辱时刻提醒着、惩罚着你,但你也可以通过向善,让曾经那刺眼的、可怖的红字赋予新的含义,让世人不再那么讨厌,这可能就是作者一直坚信的原罪意识,希望有罪恶倾向的人能够向善。
红字A,通奸的代号,先是佩戴在女主的胸口,那是教会对她的惩罚。 因为她拒绝供出男人,独自承担所有责任。 红字A又被刻在年轻有才华的牧师的胸口。那是他为自己曾经的过错忏悔,以此惩罚自己,为自己赎罪。 最后,这个红字A,刻在两个毗邻坟墓的共用墓碑上,无声的叙述着这段传奇的爱情故事……
看到最后的作者说明:“美国心理分析小说开创者;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恍然小悟了一下。篇幅不长,情节不复杂,但很有得唠。 霉霉后遗症就是现在每次看到scarlet letter脑内自动播放love story: Cause you were Romeo I was a scarlet letter, And my daddy said stay away from Juliet, But you were everything to me, I was begging you please don't go, Romeo take me somewhere we can be alone, I'll be waiting all there's left to do is run, You'll be the prince and I'll be the princess, It's a love story, Baby just say yes.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 《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齐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1] 该小说以深邃的主题以及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法国的波德莱尔以及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戴着一个鲜红的A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戴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地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像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像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股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像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地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得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戴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地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戴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2] 小说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以当时严酷的清教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罪行”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神精世界。胸口上别着鲜红A字(Adultery——“通奸”一词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获得自新,那个耻辱的字母竟逐渐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标志。迪梅斯戴尔牧师则长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终于从狂热的宗教活动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个皓首穷经的学者,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生。而“通奸”生出来的小波儿则活像个野性未驯的异教精灵。小说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杯,层层深入地探究了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霍桑认为,没有任何一种道德体系能够完美地解释人性,我们又怎能自大的认为自己是道德的公平审判官呢? 在海丝特白兰接受审判时,底下的群众对他指指点点,恶语相加,满脸都流露出那种恶毒还有嫉妒,他们以为自己在道德上是高他一等的,殊不知他们狭隘的心早已触碰到了道德的底线,红字这本书警示世人,道德体系是社会必不可少的准则,但是道德不能将人压死,我们每个人更不能虚伪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借上帝之手将无辜的人送上道德的绞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