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

沃尔特·艾萨克森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企业家,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犀利激越的性格,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史蒂夫·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史蒂夫·乔布斯的个性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其所创造出的产品也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全然不可分割的,正如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两年多的时间,与史蒂夫·乔布斯40多次的面对面倾谈……
Cog Rev 2.0

乔布斯,这个苹果计算机公司的“独裁者”,是苹果不折不扣的灵魂人物。不甘人后,成为第一也一直是他的执著追求。在苹果计算机公司刚刚创立时,马库拉请来的首席执行官斯科特开始为员工发放带有编号的徽章,这些编号根据员工进入苹果计算机公司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他将沃兹的编号定为1,而将乔布斯的编号定为2,他认为沃兹是实际上的公司创立人,如果没有沃兹发明的AppleⅠ,就不会有苹果计算机公司。 于是他坚决要求将自己的编号改为0,斯科特感到很惊讶,但他知道如果不妥协,乔布斯将和自己纠缠到底,于是同意了乔布斯的要求。但乔布斯的正式编号仍然是2,因为美国银行的存折号码不能以0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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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盖茨看到苹果Macintosh的操作界面时,他震惊不已,很显然,这种人性化的界面将受到普通计算机用户的热烈欢迎,因此,他仿佛看到了微软的终结者,为了击败这个可能扼杀自己的强敌,微软立即开始了模仿,很快便开发出了自己的windows操作系统,通过与大量PC厂商合作,微软授权这些厂商在其计算机上预装windows操作系统,如此,微软便通过他们间接地将其新开发的windows操作系统推销给了用户。而苹果计算机公司没有允许其他计算机厂商使用自己的操作系统,这使得其在与微软的操作系统竞争中败下阵来,结果,作为率先将人性化的操作系统推向市场的苹果计算机公司,却将操作系统市场拱手让给了自己的模仿者,使得微软成就了日后的霸业,雄踞整个操作系统市场。

优雅

本书描述了,苹果缔造者史蒂去·乔布斯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史蒂夫·乔布斯具有强烈的个性、不服输的精神、追求完美的激情和不断学习的渴望,这些是他成功的关键因素。本书并没有试图掩盖乔布斯的弱点,揭开了面具下真实的乔布斯,但他的成就的确足以彪炳史册。 读完此书,深深触动我的的是乔布斯经历低谷的12年(1985年-1997年)。也就是乔布斯与苹果公司董事人员在经营理念上发生分岐,1985年9月,乔布斯迫于压力选择辞职。不禁问,乔布斯光明的坦途为什么会变成死胡同?他又是如何踩着泥泞、摔着跟头,在人生沼泽中跌跌撞撞,将满身泥土化作向上的台阶走过了职业生涯中关键的12年? 离开苹果之前的乔布斯,年轻气盛、羽翼未丰、不顾他人感受,沟通不力、判断失误、价值取向偏差,犀利激越的性格等,导致不得不离开苹果,独自闯荡。毕啸南说:“人年轻时,眼睛总是长在头顶上的青春,见惯了往上看的生机,却看不到底下的泥泞,但泥泞里也是有生机的。直至经历了一定的岁月,我才醒悟。绝大多数人的生机都是在泥泞里挣扎出来的。" 离开苹果后,乔布斯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他没有颓废,永远不放弃心口的梦想,他要做一个改变世界的人。泰戈尔说过,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无能弹出世间的绝唱。梦想是世间的绝唱,只有不甘于现状的挣扎无能不断演奏出不平凡的乐章。 当一个人无法甘干平凡,就会让自己特别。这12年间,他不断反思曾经的挫折失败、因此他不断改变,变得成熟,明智。人真正的成长是在逆境中,真能让你如梦初醒,看透人情事故的,只有经历吃亏、后悔和受伤。吃亏和吃饭一样,吃多了就会成长。 乔布斯说:“一直以来,我的目标不仅仅是制作杰出的作品,还要建立卓越的公司。”因此,他心中的梦想之火再次被点燃,他创建了一家新的公司Next,出资收购了皮克斯。虽遭遇了多次重挫,但还是那位要创造伟大产品,永远充满激情的乔布斯,一个永远怀揣梦想,实现梦想伟大的商业领袖乔布斯。12年间,乔布斯誓不罢休的激情,他领导的团队,制作的《锡铁小兵》(Tin Toy)赢得了1988年奥斯卡最佳动画短片奖,这是首部获此殊荣的电脑制作动画短片。乔布斯说“我们的电影不仅仅拥有好技术,而且是唯一有艺术内涵的。皮克斯是在融合艺术与科技,就像麦金塔曾经所做的那样。”这位杰出的商业领袖再次惊艳世人。史蒂夫最后10年所展现出的远见、理解、耐心和智慧,正是从这12年的不断尝试与探索中获得的。 通过阅读此书,从世界杰出的人物身上,学习与借鉴人生的智慧。挫折和困苦同是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面对挫折,摆脱困境,永不放弃心中梦想,直至实现。生命成长,不仅要学会转身和撤退,更应当学会直接面对和攻坚向前。坚持每日自省、敢于接纳自己、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用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更好的自己。 最后,以苹果广告词来结束全文。 致敬伟大的乔布斯! 致疯狂的人 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 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 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大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 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Takuya

我已经是第二次读这本书,第一次读是因为看乔布斯在斯坦福的演讲,对Stay Hungry,Stay Foolish印象深刻,觉得翻译为“求知若渴,大智若愚”不错,第二次读是在看完《硅谷钢铁侠:埃隆·马斯克的冒险人生》之后,想重温一遍,有评论称埃隆·马斯克已经接过了乔布斯的衣钵,正好研习下两个人的相同优点。 《硅谷钢铁侠:埃隆·马斯克的冒险人生》这本书中提到个人传记作品必须在两个方面非常突出: 1、 提供许多过去没有人说过的精彩故事; 2、 不以偏概全,为一位重要人物的曲折人生提供完整说明。 《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作者写的很棒,国内也有这样的作者,比如李志刚,写过《创京东》(京东刘强东)、《九败一胜》(美团王兴)。 以前对于名人传记是否该看的说法是众说纷纭、年少无知有想过看,又认为别人的人生总不可复制,所以没必要看,如今才明白,不是纯粹的去复制他人的人生,而是踏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即看得高远又想的深邃,所以是一定要看的。研习榜样人物的思想、做法等成功经验,即使只学习到一小部分,加上自身的理解与实践,内化到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就可以让自己的能力不断提升,继而随着自身阅历、经验以及知识的增加,又可以让你对这些榜样人物的思想、做法等成功经验有更深刻的理解,让阅历、经验以及知识滚雪球。 简单说下我认为的乔布斯与马斯克的相同之处与可研习优点: 1、持续创新:乔布斯的Apple电脑、iPod、iPhone 等与马斯克的PayPal、特斯拉、SpaceX等是从0到1,再从1到100+。持续不断创新创造出来的 2、跨界思维与产品:横跨多个行业领域产品,并形成生态系统 3、不断学习:进入新行业,制造新产品,深入研究并不断学习 4、逆商:面对挫折、摆脱困境和超越困难的能力 5、品牌塑造与成本控制:持续不断打造并提升产品品牌形象,严格控制产品成本 6、认知迭代,不断思考,不断完善自己的思维逻辑与处世哲学,终身成长 7、知行合一,相信直觉并快速决策(行业敏感度、数据支持等),热爱自己的产品与工作,愿意为之付出更多时间与精力 8、企业文化强渗透,影响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进而影响企业成本管控、运行效率、经营效益

悦读者-XYL

很多年前看过此书的纸质版,近日再次快速翻读了微信电子书。 什么是有意义的事? 我欣赏作者这种只陈述事实,而不夹带个人感情色彩的传记描写。 乔布斯的一生是伟大而传奇的,他成就了两个大的公司:苹果和皮克斯,将科技与艺术完美的结合,也许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实现的吧。看完书,再对比一下身边的经历,才体会到,他这种坏脾气、好指责又偏执,而又总是想法正确的人,凤毛麟角,所以只能感叹,世间再无乔布斯。 印象尤其深刻的是他的三个特点: 一、追求极简。从苹果产品的外形与功能,能充分体现这点。这也许与乔布斯热衷于禅修思想有关,也让我们可以思考自己的人生,那些过于复杂的追求,也许是不对的,是违背人性的。 二、不妥协,坚持伟大。在我们成长的历程中,总是越成熟越适应,越向这个社会大环境妥协,其实人类的每一次微小的进步,都是在与惯性做对抗,即便那是九死一生。 三、充分的准备。每个产品的发布,都是经过紧张的筹备,既有实际的内容也有营销的手段。乔布斯再次回到苹果后,充分思考好公司的大方向,然后精简部门,最终做出了伟大的ipad、iPhone,反观我们的生活,总是在马不停蹄的快节奏中匆忙应对,尽管知道方向很重要,但我们就是停不下来去思考,也不知道如何思考。 这么美好的世界,这么美妙的人生,本该是让我们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没想到却要被这么耗费,乔布斯一生虽短暂,却做了伟大而有意义的事,这激励着我,莫要甘心于眼前,要尽一切努力做有意义的事情,哪怕遍体鳞伤,也不要留有遗憾! 好书,推荐这本传记 ❤❤❤❤❤

杨宝宝

不知是冥冥中上帝的灵犀一指派来诸如乔布斯、爱迪生这样的人物改变世界,还是正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我们更坚信世间确有上帝。 坦白的讲,在我受过的教育中——无论是在中国的部分还是英国的——总会有意无意的被灌输“我们改变不了世界,只能适应世界”的思想。于是,当我看到“特立独行,非黑即白”的乔布斯成功时,认知受到了颠覆式的冲击。原来“圆滑”和“妥协”只不过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强大罢了,而一个人是的确可以改变世界,但可悲的是大多人却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 乔布斯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吗?答案是必然的。比如聚焦他的专注和坚毅,效仿他对完美产品的追求与不断超越,研究他对顾客深度需求的洞见和透彻表达。但是,这些品质是乔布斯身上独有的吗?不是。如若不信,试着查阅世界各地、各时期领袖的事迹,就会发现乔布斯身上的所谓特性没有哪怕一条是独一无二,史无前例。所以我们到底该学习他的什么呢?答案就是他是如何做好乔布斯。或者换一种方式讲,任何试图复制乔布斯的人都注定会失败的——起码在某种程度上说,因为他们把自己活成了别人。 恶魔的一半是天使,而天使的血液中也印刻着魔鬼的基因。我们无法用好人,坏人,怪咖,或者奇人来定义乔布斯。他是矛盾的综合体,是超越了蒙娜丽莎微笑般神秘的存在,但同时他也是天真,纯粹的代名词,否则我们根本无法解释他为何对极简如此疯狂迷恋。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活出了自己的人,也是我读过本书后最大的感受。做自己,做自己,做自己。

🥭Mangogo

唯热爱与浪漫不可辜负 7天前,我在B站无意看到一个标题叫「用35年前的电脑上B站」的视频。内容是一个科技类的博主开箱第一代mac实机的视频,视频本身可谓硬核又有趣,精彩至极。接着,拜大数据所赐我又在YouTube上被首页推送了07年初代iPhone发布会的80分钟全程视频。时隔13年,屏幕前的我依然被乔帮主那场演说史上教科书式的表演感染得热血沸腾,浑身鸡皮疙瘩。以2020年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再去审视乔布斯那影响世界的80分钟,对他的崇敬之情更是犹如滔滔江河决堤,延绵不止。乔布斯在那次发布会上曾说“1984年他们用mac改变了传统个人电脑行业,2001年靠ipod改变了个人音乐产业,今天他们要改变个人通讯产业的未来”。我想说,在那天后,他改变的是整个世界,苹果开创了一个时代。 「非传统意义的传记」 于是,并称不上是“果粉”的我立刻找到了这本书,花了7天,24小时的时间迅速地翻阅了乔布斯传奇的一生。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做了339处笔记,也是刷新了我微信读书单本阅读笔记数量的上限了。让我惊讶的是,这本传记和我概念中的传记有着很大的不同。大多数传记都会把人物的形象刻画得异常伟岸高大,侧重那些比较光彩正面的事迹以掩饰人物阴暗丑陋的缺陷。但在这本书的创作过程中,艾萨克森进行了大量的人物采访,在乔布斯的要求下,作者完全引用旁人对他的真实评价,采访对象甚至包括乔布斯生命中的曾经的对手和仇家。而且乔布斯完全不干预写作的过程,甚至出版前没有提前阅读,以至于这本传记真正意义成为了作者自己的书。在很大一部分篇幅里我看到的是乔布斯那些性格上的缺陷和荒诞的叛逆往事,听到的是曾经和他共事过的人的吐槽抱怨,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才华横溢,无数次改写人类历史的天才,而这个天才邋遢,吸毒,叛逆,脾气暴躁古怪,不懂得考虑别人感受,不认自己的私生女,自私自利占好朋友便宜,有着数不清的缺点和陋习。正因如此,我从书中看到的是一副鲜活饱满的形象,一个真实完满的灵魂,一段精彩传奇的人生。 「金字塔顶尖的两个人」 如果要给这本书评分,我会毋庸置疑地打出双五星。它是我读过最好最精彩的传记,没有之一。乔布斯的传奇人生必然值得五星评分,而另外一个五星则属于沃尔特•艾萨克森的完美发挥。这是一次来自两位在各自领域中能力位于金字塔尖的人物的相遇。艾萨克森在传记题材上的文学造诣与乔布斯创造力上的天赋之间形成了一种罕见的旗鼓相当,从而引发了文字的化学反应,两者相结合后便构成了这一部旷世奇作。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里,乔布斯于横跨6年的时间周期内多次请求艾萨克森为他写传记未果,直到作者通过乔布斯妻子口中得知他日渐恶化的病情后才终于答应负责这一巨作。全文篇幅长达50万字,但在艾萨克森行云流水的笔风下,本该沉闷冗长的阅读给到我的是一种酣畅淋漓的顺畅。时隔40多年的时光内每段大大小小的回忆都被他重现得绘声绘色,每一个形象都在他游刃有余的文字下变得栩栩如生,每一次人物之间的对话都能让我感到身临其境。按理说传记作为一种回忆形式的文体应该用顺序的叙事手法,然而作者用了一种水到渠成的插叙手法,把所有故事以微妙的节奏穿插了起来,阅读时下一个章节并不是挨着前一个章节,它是紧跟着是我们的意识出现的,故事发展随着我们的思绪延伸,你们懂这种感觉吗。同样的,作者每一次引用别人的评价,都是在它最该出现的位置,天衣无缝地安置在那,时不时还夹带诙谐幽默,这种无与伦比的阅读体验,除了力荐大家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热爱与浪漫」 通读全书,乔布斯最令我震撼而且感动的特质是两点,分别是乔布斯对于人生极致的热爱和极致的浪漫。“热爱”和“浪漫”是乔布斯与苹果的伟大无法被世人复制的最根本原因。迪斯尼无法效仿皮克斯的成功,是因为他们无法像拉塞特那样像热爱自己生命一样热爱动画里的每一个角色。他在创造每一个卡通人物的同时,慷慨地为他们浇灌了自己的灵魂,才使得这些角色如此深入人心。比尔盖茨无法模仿iPod的辉煌,是因为微软没有人可以像乔布斯一样热爱音乐和艺术。做任何事情,动机永远是最关键的因素。乔布斯说过,他们做iPod不是为了利益不是为了名声,是为了自己的热爱的音乐。他在书中回忆设计iPod时的情景时这样说道“我们突然间彼此相视,说:‘这个东西一定会很酷。’我们知道它到底有多酷,是因为我们都知道自己多想要拥有一部,一部酷到可以把1000首歌曲装进你的口袋的设备”。发自内心地热爱,无论是生活还是事业,人生才丰腴。因为热爱我们才会更有持久的动力和热情,我们才会有最纯粹的初心,我们对自己才会有最遥不可及的期许。乔布斯人生观里另一强大到足以与“热爱”匹敌的驱动力是他人生极致的浪漫追求。很多人可能理解不了浪漫的力量,我个人对浪漫情怀的理解是,它是一个人感性到极致后的一种积极的体现方式。在第一代mac问世前,作为整个设计的最后一道工序,乔布斯邀请所有主创团队成员把自己的签名写在纸上,一个不拉地刻在机箱内部,因为他认为“真正的艺术家会在作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他把团队里的每一个成员比作艺术家,而mac则是他们最完美的作品。书里这样写道“这些签名被刻在了每一台麦金塔电脑的内部。除了维修电脑的人,没有人会看到这些名字。但团队里的每个成员都知道那里面有自己的名字,就如同每个人都知道那里面的电路板已经被设计得尽善尽美了。”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泪水已不由自主地湿润了我的双眼。我清晰地记得,7天前的那个Mac开箱视频里,那位博主打开了机箱,用镜头给足了这些富有历史的签名特写,给观众介绍它们存在的缘由。也许所有主创人员永远都不会知道,时隔35年后依然会有无数人通过网络看到这些有生命的签名,但这并不重要啊,因为这并不影响这一充满仪式感举动的浪漫。乔布斯以一种人类常识里无法描述的极致浪漫给予了团队每个成员认可,鼓励和感谢。而我们因为种种机缘巧合,见证了这一幕浪漫这件事本身,也是上帝赐予我们人生中的最惊喜的浪漫。乔布斯为他的作品倾注的这些无形的热爱之爱,浪漫之爱正是帮助他和苹果完成一件件不可能的使命的最伟大的驱动力。 「那些看不见的东西」 再提几个书里给我启迪的小故事,我相信这些内容对大家的生活也会有启发。 苹果曾在iMac外壳顶部设计过一个内嵌提手,作为一台台式机这一设计的趣味性和象征性显然要大于它的实用性,因为并不会有人愿意提着它到处跑。设计师的想法是这样的“在当时,人们对科技并不“感冒”。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去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要制造一个凹陷的提手需要大量投入。在正常的公司,这种想法肯定会被否决。让人惊喜的是,乔布斯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这太酷了!”设计师从没向他解释过为何要这样做,但他就是自然而然地领会了。他认为,这就是iMac友好及有趣的方面之一。 乔布斯引用过别人的一句名言“要向着冰球运动的方向滑,而不是它现在的位置。”这句话也是苹果多年以来发展上的格言。当年互联网泡沫的破裂导致其他科技公司减少了对新产品的投入。乔布斯回忆说:“当所有人都在削减开支的时候,我们反而决定要在情况低迷时继续投资。我们主要会投资在研发上面,发明出一些新东西,一旦低潮期过去,我们就已经领先于竞争对手了。”这种投入造就了苹果公司持续创新最辉煌的十年,造就我们所熟悉的iPod iPhone iPad一系列的神话的缘由,从来就不只是苹果想出了一个前卫的设计这么简单,所有我们眼中的理所当然背后,其实掩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孤注一掷。 乔布斯认为很多时候消费者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福特汽车公司的创始人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永远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而我们需要成为那个敢于为之探索的人。 「过程就是奖励」 有人说,苹果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功,之所以可以逆风翻盘,是因为时间给予乔布斯失败与反思,我觉得这话说得特别有道理。在1985年乔布斯被踢出董事会之后的10年里,苹果也经历了历史最惨烈的阶段,没有创新,没有活力,没有利润,一度面临破产。乔布斯在那10年里也经历了多次挫折,但他从没有放弃,他在最关键的时刻选择了静下心来,回顾过往,思考人生,计划未来。在人生的低谷中,他重新认识了自我,意识到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最后带着他的热爱,王者回归,带领苹果登上世界之巅。在漫长的人生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压到自己喘不过气的挫折,这些都是我们生命里必然存在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超越过去,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回顾这段刻骨铭心的岁月,对于那些痛苦的时刻,也许已成过眼云烟,我们黯然神伤,又或者付之一笑。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我们所经历的任何过程,喜悦,悲伤,好运,挫折,包括那些曾一度把我们压到窒息的风浪,都是一种奖励。

Cherry Yeung

《斯蒂夫·乔布斯传》 —1 / 19 昨天晚上和朋友在喝茶唠嗑,朋友问我有什么书好推荐的,我顺手给她推荐了这本《斯蒂夫. 乔布斯传》,这是我一月份完成的书目。当然,当初这本书也是我找朋友给我推荐的,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传记呢,他当时给我推荐了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撰写的传记,包括《列奥纳多·达·芬奇传》、《史蒂夫.乔布斯传》、《本杰明·富兰克林:一个美国人的一生》、《爱因斯坦:生命的全部》,而且他撰写的传记条理清晰,可读性很强,得到业界普遍认可,是大牛中大牛。 很多人不喜欢读传记,觉得传记冗长乏味,干巴巴地看一个陌生人的一生有什么意思呢,他们那么厉害关我什么事,不就是一堆成功学毒鸡汤! 我上高中之时,我老大就提醒过我,每年至少读几本传记,传记和哲史是他每次的必点范围。我当时不以为然,读什么书有什么不一样吗?所以很自如地忽略了他跟我说的话。 2016年开始,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读一些人物传记,慢慢地自己开始有一种意识,每年至少读一本国内外的传记,注意,是国内外至少一本。毕淑敏说:“人在低潮期,要多读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的。” 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我们没有太多机会去认识那么多优秀的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跋山涉水,阅读传记何尝不是一种向优秀的人学习的方式呢? 我认识的一个书友小汪汪经常跟我们分享他的理念,人的一生很短,精力和时间都有限,要挑选值得看的书阅读,不要浪费宝贵的时间在不必要的书上。我理解为:专注于你认为值得的东西上面。 那么话题回到乔布斯身上,这本书是乔布斯生病之后邀请沃尔特·艾萨克森特地为他撰写的传记,据说乔布斯本人也不知道作者笔下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乔布斯说:“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我不经常在他们身边,我希望他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并理解我做的事情。另外,在我生病以后,我意识到如果我死了,其他人肯定会写我,而他们根本不了解我。他们会全都搞错。所以我想确保有人能听到我想说的话。” 我在想,如果以后有孩子了,我也愿意跟我的孩子说那些我以前的事情。选择让孩子接近自己的童年,靠近自己生活的那个年代,在增进亲近感的同时拉进认同感,愿意被他们了解,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看完这本书,深刻认同了四个字:灵魂人物。如果说在2011年前,苹果公司代表了乔布斯,那么乔布斯代表的绝不仅仅是苹果公司。他涉足的领域,所获得的成就远比我们想象的的要大。他是一个值得做产品的人钦佩和学习的榜样。他是一个让人很惊喜的人,性格上出户我意料,在产品上绝对追求完美,精益求精。 看这本书的感觉就像重新认识了某个人,刚开始是“为什么乔布斯老是这么不可理喻啊?”,“我为什么要来看他,他有什么了不起?怎么这么拽?”到后面变成了老朋友,“你看,乔布斯又要发脾气了!” 很好奇如果乔布斯知道了自己在作者笔下的模样,他会不会又要发脾气了呢?或者他可能会说:我喜欢这个家伙。 小羊砸 写于 February.2nd . 2019

非卿漫谈

苹果近几年的发布会,老是被主流舆论吐槽。从苹果和安卓的用户切换数据上看,苹果中国用户确实在加速向安卓流失。 本文是《乔布斯传》一个小角度的读书笔记。这个角度是「管理者对产品的本能热情」对「公司战略」的影响。 运营出身的苹果掌门人库克是否能带领万亿市值的苹果再创辉煌,我认为以他为首的管理团队对产品的本能热情还留有几分,仍是一个关键因素。 这两天恰好听同事分享这本书,忆往事、碰巧观今日,想起读这本书时的一些片段,串起来想想,颇有些趣味。 正所谓,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 1 先说一个「乔布斯抄袭施乐,比尔盖茨抄袭乔布斯」的故事。这个故事大家可能都有耳闻,稍微展开一些细节。 70年代末,复印机巨头施乐面临日本产品入侵的巨大竞争压力,开始陷入财务危机。施乐高层动了砍掉施乐旗下PARC个人电脑研究中心的心思。因为科技新领域实在太耗钱了,而产品却迟迟无法商用变现。 这个PARC当时是全美计算机天才的聚集地,据说100个人里有58个在这儿。1979年,对PARC崇拜已久的乔布斯给施乐高层打了个电话,提出要带苹果团队深度参观PARC,交换条件是把100万美元苹果股票折价卖给施乐。正愁没钱的施乐高层爽快地答应了这个提议。 PARC负责成果展示的戈德堡对于公司愿意把自己最宝贵的科研成果拱手示人感到震惊。乔布斯带队来到PARC时,她只打算展示一点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文字处理程序。 乔布斯当然不是这么好糊弄的,他喊到:“别再给我看这狗屁玩意儿了!”并马上给施乐高层打了电话。施乐总部立刻下达指示,命令PARC向乔布斯展示全部成果。戈德堡愤然离场。 于是乔布斯得到了他想要的,全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图形化操作界面。 当时苹果的 Apple II 还在用着dos系统页面。乔布斯一对比就知道了谁才是未来: 从PARC回程的路上,乔布斯已经决定,苹果要开发「图形化电脑」。 之后乔布斯还撬走了施乐公司PARC的15位计算机天才,一起参与苹果图形化电脑的研发。再之后,苹果的图形化电脑「麦金塔」问世,个人电脑新时代开启。 故事到这还没完。因为在合作中乔布斯向比尔·盖茨展示过图形化操作系统,在1985年,微软也推出了图形化操作系统Windows 1.0。乔布斯大怒指责盖茨抄袭自己。盖茨回应道:“得了吧,史蒂夫。我觉得事情更像是,我们都有一个名为施乐的富豪邻居,我闯进他家想偷电视的时候却发现,电视已经被你偷走了。” “施乐本可以称霸整个计算机产业的。如果施乐当时真的知道自己有的是什么,那么它可以变成「IBM+微软+施乐」。” ——乔布斯 # 2 为什么乔布斯和盖茨都看到了图形化操作系统的未来,而产品出自自家的施乐高层却看不到? 我猜,对于图形化操作系统,施乐高层可能看都没去看一眼;或者看了也没热情去理解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对产品本能热情的丧失,是公司战略坟墓的开始。 有人可能会说,所谓战略,就是取舍。施乐是复印机起家,舍弃主业去做一个前途未知的新产品,难道就是最佳战略吗?所谓的「看别人愚蠢」,不过是事后诸葛的判词罢了。 这么讲也不是没道理,要不怎么说成功机会往往属于没什么可失去的创业者呢。大公司的职业化高管不好当,风险能不冒就不冒,解决现实困境往往比考虑未来发展更迫切。 但是,产品没出来的时候你说你听不懂,我能理解;产品都出来了,你都没有热情去理解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一定是战略失职。 我所强调的是,职业化程度越高的高管,越容易会陷入「丧失对产品本能的热情」这一战略坟墓。 好比高管驾的是一辆汽车,经常跑着跑着就光顾着看轮子了,已经想不起发动机该不该修、该不该换的问题。大家忙着呢,压力大着呢,至于对新东西的好奇心和热情,能少点就少点吧。 而反观乔布斯和盖茨,都是对产品有着强烈本能热情的人。 # 3 再举一个《乔布斯传》中的例子,能更好地阐释这一点。 乔布斯在商业上有过多个重要合作伙伴。合适的合作伙伴是成就乔布斯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那些不合适的,也差点毁了他。比如那位曾策划过「百事挑战」的营销奇才、原百事可乐总裁约翰·斯卡利。 乔布斯很擅长为公司挖墙角找人才,他对斯卡利简直可以用「一见倾心」来形容。可以说,乔布斯把追女孩的手段全使上了,终于把斯卡利从百事弄到了苹果。 这俩人,「蜜月期」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处处都觉得对方和自己思维同步,理念一致,一起合作必将神挡杀神、所向披靡,成就苹果更美好的未来。 “蜜月”过了之后,真正开始一起共事,就出现了一些分歧,但也是正常的。那么是什么让这两个人关系真正恶化了呢?这里其实有一个重要细节—— 斯卡利是大公司职业经理人出身,职业化素质很强。他本身擅长的是营销,对技术和产品丝毫不感兴趣,在百事可乐的时候也对可乐配方丝毫不感兴趣。斯卡利认为乔布斯太过沉迷于产品细微的技术调整和设计细节。 他对产品也没有天生的热情,而这正是乔布斯所能想象的最深重的罪孽之一。“我试图教会他工程上的细节,”乔布斯后来回忆说,“但是,他不知道产品是怎样创造出来的,一段时间以后,这种培养变成了争论。但我知道,我的观点是正确的。产品就是一切。”——《史蒂夫·乔布斯传》 正是这个点,让乔布斯从对斯卡利的极端认同,转向认为斯卡利极其愚蠢。 董事会显然更喜欢有职业经理人范儿的斯卡利,认为这样的人更适合领导已经成为大公司的苹果。乔布斯最终在和斯卡利的对决中被赶出了苹果。 乔布斯出走的11年,对产品缺少本能热情的斯卡利领导下的苹果,日渐式微。 # 4 乔布斯的合作伙伴里,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四个人。一个是斯卡利,另外三个分别是斯蒂芬·沃兹尼亚克、约翰·拉塞特、乔纳森·艾弗。后面这三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说,和乔布斯的合作都是极为成功的,他们一起联手创造出了伟大的产品和巨大的商业价值。 这三个人,都是对产品有着本能热情的人。 沃兹尼亚克,苹果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是一个技术极客,早期和乔布斯合作「蓝盒子」,他负责做产品,乔布斯负责卖。Apple I 和 Apple II 都出自他之手,这是一个对技术产品有着极端热情的人。极端到什么程度?他一开始做出来的有商用价值的产品,竟然没打算赚钱,而是打算开源分享。当然极有商业头脑的乔布斯可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拉塞特,皮克斯动画的联合创始人和创新主力。他创作的《玩具总动员》大卖,拯救了当时濒临破产的乔布斯。这哥们在创作动画人物和故事的时候,简直就跟入了魔一般。这种本能的热情,趋使拉塞特和动画形象对话、揣摩神态,简直把动画人物当成亲儿子一般。也正因为这种本能热情,才使得拉塞特创作出《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这样的爆款电影作品。而那些找钱、花钱、和迪士尼对掐的麻烦事,都交给乔布斯解决。 艾弗,乔布斯回归苹果后的首席硬件设计师。艾弗说,“我最无法忍受的就是从产品中感受到草率的态度。”乔布斯不外出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和艾弗一起吃午饭,然后去艾弗的设计工作室看一看桌子上摆着的那些正在设计的产品。“单凭桌子上的模型,他(指乔布斯)就能看出公司在未来3年的发展。” # 5 纵观乔布斯的商业生涯,通常他与一位产品高手合作的时候,大概率会成功。 合作伙伴只需要对产品极为专注,外部的麻烦和营销推广乔布斯擅长解决。但如果乔布斯本身对于产品缺少深入的理解和本能的热情,那合作也不会这么成功。 一个成功的创始人或公司管理者,必然要兼具两个特质:在产品上有本能热情,在商业上有赚钱头脑。 职业化的管理者会带来系统效率提升,但同时可能会减弱对产品的本能热情。对产品本能热情的丧失,对新事物好奇心的泯灭,是一个公司挖掘战略坟墓的开始。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书笔记,真我社区第1期成长作业

琴🐌子

致疯狂的人 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 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 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 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 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 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乔布斯 苹果广告词

清澄如空

这本书读下来令人感动受鼓舞并深思。人生追求,幸福定义,快乐源泉,友情亲情爱情,完美与缺陷,诚实与伪装,软弱与勇敢,杰出与平庸,理想与现实等等,都是本书故事留给人思考的地方。非常喜欢本书作者娓娓叙述故事不添加主观评价的写作方式。对于一个人来说,自己的人生不需要他人的评价,尤其是对于乔布斯这样的人。他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说:“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

韩泽林

微信读书:阅读《史蒂夫·乔布斯传》作者:【美】沃尔特·艾萨克森,译者:管延圻。 人生就是那么的短暂,可是有些人却活出了他的厚度! 作者的文笔极佳,他是本杰明·富兰克林、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亨利·基辛格等诸多名人传记的撰稿人。这里有海量的采访、有太多的细节可以了解😉,几乎每一个章节都有可以反复琢磨、玩味的地方。 素食主义、佛教、禅宗、沉默、静修、冥想与灵性、自律、睿智、哲思、内敛、极端、追求完美、羞涩又谦逊、摇滚乐、迷幻药、现实扭曲力场、极端复杂人格、狂暴、犀利、不羁……史蒂夫•乔布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非同凡想! 乔布斯说:“我更清楚什么是重要的——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应该尽我所能,将此生放回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 对人才的珍惜、对创新的重视、对个性的宽容……我喜欢这样的氛围。

时光

花了20多个小时读完这本很久以前就听过的伟大人物的传记,只是今年才列入书单里。我没有一件苹果的产品,对电子产品也不热衷,对我来说,当年要不是所有的朋友都更换成了智能手机,我不得不跟着改变。我想到今天我还是会用传统的交流方式,写信或者打长途电话。 但不可否认,人们的生活方式,往往都是由几个天才改变的,不管愿不愿意承认,对普通人来说大部分的所谓选择,独立思考,是别人把选项做好摆在面前后个人再去决定的一种行为,其实都是他人给的一种设定,只是自己选了个队伍而已。 以前只听过乔布斯的伟大,他领导并创造了苹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没看这本书以前,对一种产品能改变世界改变的如此彻底这件事是没有明确的认知的。 乔布斯本人很有才华,也很固执,他的成功还在于,他成功的把一群一流的有强大抗压力的人材收拢到麾下,被他驱动。但这不能掩盖这个人的人品从头到尾,对普通人而言,至少对我来说,没看到什么可取之处,而且一个人的才华别人是无法学习到的,但为人处世是可以参考来的。很多成功人士的传记,要不自己来写,充满了一些自以为是的自夸和虚伪,要不别人来写,又会多出很多不切实际的恭维或者批判来。像乔布斯这样,这么真实的记录(起码看起来是这样的):成功与失败,才华之高与人品之低的传记,的确少见, 通常传记都会拔高人品,让人觉得成功在于高尚的品格。但乔布斯这里,你就会发现,品格高尚这词极其相关的事项大概从来不在他的人生辞典里? 这个人复杂到,不论你多么讨厌他的品行,却不得不佩服他的品味和才华。大部分人都会尽量避免和外界的争端拉扯以保证能融入现有的环境,乔布斯从来就不在乎这些,他把所有精力放在自己认为重要的目标上,其他事和人在他眼里要不是趁手的的工具(他就会表扬你是天才了)要不就是妨碍他的垃圾。这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关键。 普通人可以学习他对目标的专注,对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敏锐的把握,但吸食迷幻药,PUA周边的人,说谎,践踏他人的尊严等等这样的行为还是不要去学了,他成功不是因为有这些行为,而是真的有才华和执行力。普通人在年少时接触药物,最可能的的下场就是反社会,成为社会的边角料。 考场中,B是正确答案,选A就是错的,但人生,ABCD都有可能是对的,前提是,你能杀出重围,并让大家看到,确认这个选项是有人追随的,这样产品才能生存下去。 即使他和他的团队创造了苹果这么伟大的作品,也不妨碍他品行的问题。不要因为对方是成功人士,就对此没有异议,因为这对个人的认知和行为有影响。

Jacky

很遗憾在乔布斯去世多年后才读到这本著作,感慨未能早些认识乔布斯,未能早些认识 读《乔布斯传》我用了16小时,长大之后真的难得有如此心态阅读一本书,我想读完,快速读完,我想认识乔布斯,我想认识,想认识皮克斯!苹果的第一支广告让我振奋,精益求精的态度让我折服,抛售皮克斯给迪士尼的决定让我感慨.…或许,疯子在左,天才在右就是这样的吧! 在阅读过程中,我想起有段时间自己在看《计算机网络》,对于一个计算机小白来说,我当时惊诧于所有计算机世界中的各种协议,心里暗想,是哪些默默无闻的伟人么制定出这样适用于计算机的各种协议规则。。。 当时与朋友说:“我们现在有可能找到各种协议中的漏洞么?” 朋友说:“很难,如果你找到了,那你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改变的一个世界。” 乔布斯不就是改变世界的人么! 他一意孤行,将完美主义贯彻到苹果所有的产品当中,从图形用户界面到内部软件到大家看不到的机器角落,甚至到外包装,广告.预测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创造未来。 比尔.盖茨,这位和乔布斯相交,相争了半生的伟人最后也承认,乔布斯的一体式电脑是成功的,也是,我在使用的苹果全家桶证明了一切! “人生之路众多,一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内心中的感激。我相信有一种表达感激的方式,就是去创造一些美妙的事物,并展现给人们。” —乔布斯 希望执拗的灵魂,永存。

师汀☀️

全书精华,建议直接看/多看几遍“第四十一章遗产:我的激情所在是....” 最好的总结莫过于乔布斯给自传最后留的这段话了。 简括为: 1、领袖:科技和人文的交汇。 2、企业文化:创新、极度诚实、进化、完美。 3、产品:本质、设计、制造。 4、营销:共鸣、专注、灌输。 这算是他清醒时候给世人留的自我总结和遗言吧, 配上他葬礼上好友演唱的其生前最喜欢的歌曲:鲍勃·迪伦《Every Grain of Sand》, 以及葬礼上播放的他自己录音的《非同凡响》。 看到这直接要泪奔了…… 想起他一生标榜自己的科技与人文的交汇:禅修、素食主义、大麻、计算机、海盗旗🏴‍☠️、鲍勃·迪伦、包豪斯、皮克斯..... 还有那执拗的圆矩角、实体店里弗洛伦萨人行道上的灰蓝色石头…… 《非同凡响》致敬那些疯狂的人。 他们特立独行。 他们桀骜不驯。 他们惹是生非。 他们格格不入。 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 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 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 但惟独不能漠视他们。 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 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认定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 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就像这里致敬的科技人文偶像: 爱因斯坦:物理学家; 鲍勃·迪伦:著名音乐人,诗人; 马丁·路德·金:美国民权领袖; 理查德·布兰森:英国爵士,超级富翁第一个驾驶热气球飞跃大西洋; 约翰·列侬:甲壳虫成员; 富勒:美国建筑师; 爱迪生:美国企业家发明家; 阿里:重量级拳王; 特德·特纳:CNN创办人; 玛利亚·卡拉斯:希腊女高音歌唱家; 甘地:印度民主领袖; 艾米利亚·埃尔哈特:第一个单人驾驶飞机飞越大西洋的人; 希区柯克:著名导演,悬念电影大师; 玛莎·葛兰姆:美国舞蹈家; 吉姆·汉森:电视表演艺术家; 奈特:著名建筑师; 毕加索:抽象画派大师; …… 想来,朋友们想告诉他,他成为了他们。也成为了人们某天某一段黑暗路程中相伴的一束光,就像那些感动和影响了他自己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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