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有光照——2023年第92本 电影《我本是高山》以争议的名义冲上热搜,一时间各路神仙人仰马翻,它代表了同一类价值观的集合,另一类价值观的倒戈,永远不会拉扯后获得和解,也不会有一边倒的输出碾压,持续对立左摇右摆将成常态,像第一天恋爱,一句承诺是表达确定,如果缄默,仪式感就打了折扣。 因人而异喜欢或讨厌被确定的世界,一桩悬案都盼着真相大白,而未解之谜也有它神秘的魅力。我想看到重庆那对将孩子推下搂的狗男女速速上西天,也想看到南大碎尸案的凶手早日被捕,还想看到女魔头劳荣枝的死刑裁定尽快被核准。在维护正义的法律面前,迫切需要一个确定性——比恋爱更迫切。 不明所以的人们,往往会认为替魔鬼辩护的律师毫无人性,于是千夫所指,当然作为一份职业有利可图,实际上也客观反映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只要没盖棺定论,任何嫌疑人都有机会活命甚至无罪释放,控辩要平等武装,天平一旦有所倾斜,法律的意义就是一纸空谈。 有一个观点特别认同:作为律师,无论你的客户曾做过多么伤天害理的勾当,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如果为他收集大量证据,做无罪的辩护,而不是乞求减刑或者缓刑。这应该是律师的本能,只有长时间使尽浑身解数打不开突破口的阶段,才能考虑退而求其次,也是职业素养的体现。 和中国的成文法不同,欧美的法律大都是判例法,判例法对经验的要求很高,它强调遵循先例,所以当年被写进教科书的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在铁证如山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因为一段涉及种族歧视的录音,局势被逆风翻盘,这就是上面提到的突破口,有些突破口竟然还会不期而遇,那又是一眼醉千山的独特缘分。 冤假错案逼着“决定别人命运的别人”,时刻持怀疑态度,完美的量刑始终是张空头支票,相信有光,相信良知,相信正义必胜,相信价值观无法凌驾于天道,才能越来越趋近于完美。
实习的时候因为不知道阅卷笔录怎么做打开了这本书 实际上这本书中关于阅卷笔录的内容主要是阅卷笔录的重要性,对于具体的制作并没有起到指导作用。 不过也正是因为了解了制作阅卷笔录的重要,我很用心的制作了阅卷笔录,梳理了案件的人物关系和时间线,在书里过程中还对于案件的突破有一点点小发现。 虽然最终实习结束了,我不知道那个案件最终的结果,但我想我的阅卷笔录也一定会帮助当事人一点吧,对于自己在实习期间做的工作评价就是无愧己心了。 当时我就觉得这本书是值得读完的,做有理想有热爱、有情有义、有责任有担当、合法合规做好自己工作的人,这很困难,但是是值得追求的事情。 我一直希望像《better call Saul 》里的Kim一样,在做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为处于底层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但最近发生在家人身上的事情却让我感受到很无力。 我不禁感叹诉累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多么大的压力,交通不便、文化匮乏让人很难去应对突入其来的灾祸,我看着家人是如何一步步对维权充满信息再到失去信心。 我也随着他们一点点的失去信心,百无一用是书生,四年的学习究竟给我带来了什么?我获得了对法治的信仰,却没有获得在真实世界里运用它的能力。 越渴望正义的人越容易感受到无力感,但我不希望自己在这种无力感中迷失,我坚信这是生活给我上的一课,它提醒我做的还远远不够,生活对普通人而言就是如此无情如此惨烈,自怨自艾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在下一阶段的学习中不仅掌握更多的知识,还要好好认识真实的世界,掌握在真实世界中存活的能力。 永不妥协。
柏拉图说过“所谓正义即各司其职”,书中作者也表示“做刑辩律师,不应当以迅速结案为目标,而应当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基点,这个基点决定了刑辩律师的进与退,进与退都围绕着这个基点来。用阳明先生的理论讲,此即刑辩律师的“良知”
很有实战性的一本书,非常适合怀揣着当刑辩律师理想的法学生们。 感觉正如书中所说,要想当一名优秀的行辩律师,他一定具备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他一定兼具坚忍不拔的毅力,他一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风浪,他始终能尝试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试着把他的委托人解救出来。 感觉就目前而言,许多想从事刑辩工作的法学生们现在面临着一些困境,就比如总体而言,刑辩律师的收入相对于其他律师而言要低,辩护的案子难度而言也相对较高一些,很考验律师的个人经验和能力,而且甚至有时还会面临着一些生命危险,甚至被冤枉面临牢狱之灾等。所以如果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就必须具备有情,有义,有智慧,所以这条路必定不是一条一帆风顺的道路。但是正如作者所说,不管有多难,只要你对法治怀有温度,就会收获有温度的法治。 同时看完电影《第二十条》之后,这种感触就更加深刻了。法律的条文规定的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千变万化还是存在矛盾的,很多时候真的非常考验辩护律师辩护的艺术。同样的案件,倘若律师倾注情,义,同情心,那所带来的辩护效果一定是不同于敷衍了事的套路辩的。 ps:推荐一下电影《第二十条》,真的很有意义的一部电影。《第二十条》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想是遇见霸凌时,有人能冲出去制止,是遭遇压迫时,不再走投无路,是他人有苦难时,你有勇气施以援手,是你遇到困难时,还有底气反抗不公。 是让孩子可以天真,让大人可以安稳,是让强者不作恶,让弱者不恐惧,是让好人能放心地做个好人,其他的都交给法律。 是为弱者鸣冤,是为苍生请命,是让儿时追逐过的勇气和正义,经年之后仍然可以无所顾忌的存续。 我们的法律,不能只顾着正确,而忽视了正义。
以往了解一般的案情大多通过媒体报道,虽然有些媒体报道也比较周全,但只是针对个别案例,了解缺乏系统性。通过此书进一步了解到公安办理侦查案件、法院判案、检察院起诉或抗辩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操作/作用以及相关方面鲜为人知的内容。 原本案件的办理与判决,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实践中却迥然各异。至少从本书所列举的案件中,可以看出案件在判决中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差异,其差异性源于方方面面的因素,既有客观条件限制,更有主观认知度区别,甚至还有案件被某些人刻意扭曲…… 作为以辩护为主业的律师,其队伍也是形形色色,甚至良莠不齐,除了业务能力,更有敬业精神和他们所坚守的良知底线。 在某些情境下,能成为懂业务、有良知和守底线的“善辩者”应该有较大难度,若能成为优秀的“善辩者”应该说更是难上加难。正如书的末尾所言,成为优秀的刑辩律师往往天生就具备能够成功的一些基本素质:他一定具备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一定兼具坚忍不拔的毅力,一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风浪,始终能尝试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试着把他的委托人解救出来…… 时代需要更多这样的“善辩者”……
2024 No 10,刑辩私塾 by朱明勇,一本刑事律师记录的“真实”执业经历。在真实上面加上引号是为了保证真实性,因为,一本书不可能完全真实反映全貌,能说的不能说,不能说的更不能说,个人认为,才是安身立命之法,也才是这本书可以出版的法则。 不过,无论怎样,在现有情况下,这本书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与本书作者比起来,作为律师,我确实是给刑事律师抹黑了,即便刑事案件的处理仅仅是我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也感觉是抹了黑。因为,书中记录的种种刑事律师劣习我都有。 首先,虽然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已经是十五六年前的事情了,但当你的最后陈词,由于属于书中所说的陈词滥调系列,依然历历在目,比如“存在某某情节”,“认罪态度良好”。总之,几个刑事案件掐头去尾中间填个空,就是最后陈述了。 其次,上述劣根性的原因认真分析,无外乎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自己的软弱、懦弱和随大流。记得第一次做法律援助的案子,真的非常开心,因为,真的很希望自己认认真真阅卷,找出法律问题。但梦想是好的,痴心妄想却也是真的。还记得在庭上,法官催着年纪轻轻的我,赶紧说,没时间了。一个小小的我,就真的被吓住了。当我还想用法律条文挣扎一下时,法官就一句:你是法官,我是法官,你懂还是我懂。当你的我,真的长得一米七的大个,却只有一颗17克的小心脏,被噎得不知所措。立马就怂了。 后来,又有老律师教育我,你就别那么认真了。法律援助走个过场就行了,没有人真的期待你扭转乾坤。而且,就几百块钱,还不够你去趟看守所来回的打车钱呢。是的,北京的看守所都好远。 即便如此,我觉得自己还是有良知的律师。例证就是,一般法律援助的案子会见两次最多了。很多人就去一次。而且判决之后都不会再管。但是,有一次一个犯人希望判决之后再见我一次,我承诺了,却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去成,这件事一直记到今天。我不知道他想见我的原因,但我真心会觉得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律师的承诺。 上述主观原因说完了,客观原因呢,还是本着少说话的原则,就别给自己找事儿了。也少写一些字。 总之,这本书的作者感觉上是一位有情怀的同行,表示敬佩。 推荐! PS:真正毫无背景可言的人走上刑辩律师的道路,对你和你们表示佩服,也希望你们一直有担当地走下去。
「只要你对法治怀有温度,就会收获有温度的法治。」 一直都很喜欢看推理犯罪类的影视或文学作品,而后会爱听一些现实的案件分析和讲解,从来也是抱着“看客”的心态去了解法。再到听罗老师的课,看b站韩律的视频,读相关的书籍——越发认识到“法律”甚至“刑法”真是牵系着普罗大众的命运,兴趣也越来越浓了起来。 是在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第一次注意到“辩护律师”的职业,留意到这个群体正在奔走的事。而在写书评的现在,刚刚看完电影《第二十条》的结局(此前留着最后大结局没看完),因此觉得非常割裂和唏嘘。电影的美好结局或许是所有人,特别是法律人的美好愿景吧。但那么顺利温暖、具有人情味的“演讲”在现实生活中是近乎不可能上演的。特别是当我看到书中的现实——很多辩护律师发言五分钟就会被打断——以至于我在看完电影之后,反而觉得空落落的。 还有很多人在努力吧?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 四个字,何其艰难。 –––– 读本书真的就如同坐在“私塾”中听师传道授业,有许多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论。本书「收录的是一些个人的思考、办案经验的分享和团队庭后的案件复盘」,没有晦涩难懂的法条和高深的法言法语,外行人读来也很是受用。 「刑事辩护是一场生命的博弈」。 死刑案件,是真正为了生命去辩护,一旦有冤假错案,被牵扯其中的是好几个家庭的命运。特别是在有国家公权力违法插手的一些案件,控辩双方地位根本就是不平等,被告人是处于完全的劣势,在这种情况下一条生命就此冤死,甚至不会泛起一点波澜。因此更需要“辩护律师”的存在,破解、拆分“犯罪事实确实充分”的案件,让正义不需迟到。 「刑辩律师的风险无处不在。」 刑辩律师不仅也许会受到公众的非议,还会在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思维惯性或固有偏见下,成为“对立面”的代表。 但「做刑辩律师,不应当以迅速结案为目标,而应当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朱律最后说: 「我一直认为,优秀的刑辩律师往往天生就具备能够成功的一些基本素质:他一定具备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他一定兼具坚忍不拔的毅力,他一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风浪,他始终能尝试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试着把他的委托人解救出来。」 时代越是蓬勃,个人越要踏实、冷静、沉淀。 –––– 朱明勇律师提到的许多作为成功的辩护律师需要具备的素养和需注意的问题,也是各个领域和行业适用的。 读本书过程中尤其佩服朱律的“细致”。做事简直比我头发丝还细—— 「每遇到一个案件,都要将相关罪名的理论重新学习一遍。」 「我的习惯,阅卷就是像看小说一样仔细,从第一页,一直到最后一页,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小细节都不能放过。我阅卷的时候一定要做笔记,从第一本卷开始,遇到任何一个问题都要记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问题,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错别字。」 除了理论,案件涉及的其他领域里的各个概念和定义、案件的各种背景、适用法律里的法律解释等每个环节都需要抽丝剥茧,从而寻找突破口——这需要人愿意耐得住寂寞和繁复,并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再进而去不厌其烦地提出并解决问题。 能做到这个程度,什么事做不好呢? 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思维的开阔也是值得留意和学习的—— 「思维问题其实是一个逻辑问题」。 作为一个典型p人,此刻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的欲望达到顶峰。如果能做到全方位逻辑分析,不仅遇事可以更理性冷静,不易被他人的逻辑绕进去,也可以很有体系依据地保持自己的思考。想要破局,就得另外重建自身逻辑证明体系。 再有,就是为手中的事尽一切努力—— 「刑事辩护没有边界。」 「只要不违法,不违背道德伦理,我们都要尝试。」 会花5个小时和委托人会见聊不着边际的天、解释完名词的概念之后还要细致地准备好权威教材、即使是二审才参与案子也要研究透,也要尽力去争取各个层面上的空间,争取机会等等。潜心扎实地把手中的事做好、负责到底,这种“较真”和“热情”是遍地尸体的社会最最需要的。 当然,律师,或者说个体的努力是不够的—— 「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压力不仅仅是提高业务水平、辩护技术层面的,还有博弈的平台是否公正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 不论任何领域,都需要观念、制度层面上的进步,整个社会才会无限接近于正义,才会各个层面上的“越来越好”。 –––– 我总是能阴差阳错地在同时读的几本书中找到呼应的地方😸。本是三心二意来着,但却因此收获了更立体的读书体验。因为在读《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中被科普了许多基本的司法知识,尤其深刻地认识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贯彻意义,再看本书就非常自然丝滑地理解了朱明勇律师想要表达的意思。不然如果我上来就读本书,也许会不明所以,也会无知地认为辩护律师总是“帮坏人”,阻碍正义的伸张。但实际上,冤案是可以真实地摧残好几个家庭的命运的。国家公权,也是非常需要辩护律师们的监督和制衡的。 而前者中提到的好几大冤案,如张氏叔侄案、佘祥林杀妻案等等,在本书中也有提及。特别是张氏叔侄案的翻案,竟然也有朱律的参与,该案在本书中也被补充了许多细节。梦幻联动了属于是,阅读体验🆙。 罗老师说,“法律是有滞后性的”。 那么在一些没有被小小屏幕囊括的角落,正义与公平是否也是滞后的呢? 每个人都知道要司法独立,但因无可避免的政治问题,所以只能“更独立一些”或者“做得更好一些”。在庭审战场上战斗的律师们,应该对此更有体会。无奈和限制总是有很多的,甚至还会面临良心与金钱的抉择。但朱律师此番“倾囊相教”,又极力呼吁年轻律师们做到“有情、有义、不逾矩”,我作为一个“外行读者”很是感谢。很是感恩这群人。因为有ta们,有司法领域内奔波的所有人,或者是因为有这多变繁杂的案件,我国的司法制度才会慢慢完善起来。 “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待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敬个礼。
这是一本读完后想全心全意推荐的书。刚经历了法学理论知识充填的我太需要这本书对理论知识的具化,满足了我从书本走向法庭的脑海模拟。这是一本介绍法理知识背后原因的书,为什么疑罪从无,认罪认罚制度的缺陷在哪里,与国外刑罚可以讨价还价的制度相比优缺点在哪里,上诉不加刑制度以及具体刑名比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在实践中产生的矛盾等等。打开象牙塔里的大门走向现实世界,也许伴随的是一地信念的破碎,如何建立强大的内心坚定不移的走向法治理论的目标,太需要运作知识的技巧,一如作者朱明勇律师所说,他不喜欢技巧这个词,而应该用技能,辩论用的是专业知识,是一种技术,一种技能,而不是讨巧。律师本该严谨,在严谨的基础上用情怀做事,有情有义,做有温度的辩护人。我很喜欢作者对这个“义”字的解释,是一种民族大义,正义。而不是义气。这才是法治需要的精神。 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我们需要星星之火的勇气去一点一点吞噬黑暗,冲破黑暗,走向胜利的彼岸,实现阳光下的法治。律师更像是一种民间可以制衡政府公权力的力量,不断的吸收法治理论,树立法治精神,积累法治经验,推动法治进步。一场辩护不在乎有多精彩,而是通过和公诉人之间一次又一次的博弈,辩理明情,还原事情本来的样子,有理有据抒发最朴素的正义感,实现惩罚犯罪,救赎心灵。我从不认为法律是照本宣科,照章办事,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条文,运用法律的却是充满七情六欲的人,溯及源头还是做好人的工作。我始终认为,经验大于逻辑,逻辑是没有感情的法律条文,而经验则是充满七情六欲的人。如何在一堆逻辑堆砌成的事实证据面前找到破茧成蝶的一丝微光,离不开法律人长期在各种案件办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对自己的委托人报以温度,聊最痛快的天,无案而谈,了解他的一切,拒绝走马观花式的交谈,拒绝套路辩。毕竟, 无罪辩护才是每一个委托人心底最想要的答案。
《刑辩私塾》:刑辩律师的智慧与情怀 在法治社会中,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不可或缺,他们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正义的代言人。朱明勇律师的《刑辩私塾》一书,为我们揭示了刑事辩护的精髓,让我们深入了解了刑辩律师的智慧与情怀。 《刑辩私塾》是一部以刑事辩护为主题的专著,作者朱明勇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为我们呈现了一部精彩纷呈的刑辩艺术。书中通过对个案的办理过程的复盘、思考和总结,传授了具体的刑事辩护理念、思维和技术,使读者能够从中领略到刑辩律师的风采和智慧。 在书中,朱明勇律师强调了刑事辩护的本质:对抗。他认为,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坚守中立立场、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是法治文明的必然趋势和根本要求。刑辩律师作为辩护制度中的主体力量,应当穷尽一切努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辩护权利、恪守职业道德以及提升辩护能力,在“控辩审”的动态平衡中维持司法公正。这种对抗性不仅体现在法庭上,更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刑辩律师需要在各个方面与公诉机关进行较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刑辩实践中,朱明勇律师拒绝“套路辩”,注重颠覆性辩护思维的培养。他认为,辩护律师不应当机械地适用法律,而应当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重新构建一套证明体系用于办案。这种颠覆性思维不仅要求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更要求他们具备勇于挑战权威、敢于创新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得朱明勇律师在刑辩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除了智慧之外,《刑辩私塾》还展现了刑辩律师的情怀。朱明勇律师在书中多次强调,刑辩律师的职责不仅在于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更在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尊严。他们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让当事人在面对司法审判时感受到温暖和力量。这种情怀不仅体现了刑辩律师的人文关怀,更彰显了他们的职业责任和担当。 在《刑辩私塾》中,朱明勇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深刻的思考,为我们呈现了一部刑辩艺术的瑰宝。他用自己的智慧和情怀,为我们揭示了刑事辩护的奥秘和魅力。这本书不仅是对刑辩律师的致敬,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和传承。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朱明勇律师的《刑辩私塾》将继续启迪着一代又一代的刑辩律师,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说到阅卷,这又要说到我之前一直强调的刑事辩护一定要有无罪辩护的思维。因为所有的刑事案件,拿到了案卷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之后,我们不能按照它原有的证据体系看。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推翻现有的证据体系,因为这些证据和案卷材料经过了侦查、经过了审查起诉,甚至可能经过了法院的一审或二审,这时候的证据体系都是要证明甚至曾经已证实当事人是有罪的。我们的出发点是从无罪辩护的角度来看待,要带着疑点来看案件,你要思考,如果要证明我这个当事人是无罪的,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就要收集这些方面的证据。针对检察院的指控,或者说针对法院之前作出的有罪判决,我们不能仅仅以一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草率地提出辩护意见。我们必须要详细地论证:事实不清是如何不清,证据不足是哪里不足。有时候甚至需要多轮、多角度论证。”
#读书笔记 《刑辩私塾》 推荐指数:※※※※ 推荐原因:本书是一本开启刑辩思维的启蒙读物,通过很多经典刑事案件深入浅出地向读者解释了刑辩过程中的对抗性思维,颠覆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 朱明勇律师通过他浩如烟海的专业积累和赤忱的内心向我们娓娓道来的阐述了一个专业的优秀的刑辩律师会碰到什么样的困难,应当以何种方法,姿态,以及心态去对待每一个交到他手上的案子。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他的初心。 “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收到威胁的时候,他把他自己托付给你,这绝不能和一般的商业贸易等同”——这是他的责任。 “不要想在检察院、法院的案卷里跳什么毛病就能够一招制胜,然后全盘扭转,获得无罪判决的结果。几乎没有这样的可能性。我们需要重新构建一套证明体系”——这是他跳出惯性思维框架的方法。 “我们在针对公诉人的指控逻辑时,可以考虑把它比较简单的证据链条分解开,然后加进去更多、更细的环节。就是三个环扣起来的链条,我们把它解构成8个环节,8个环节里面有7处可以切断,那我们成功的概率就提高了”——这是他抓魔鬼于细节的手段。 “人的一生是有限的,当你在有限的生命中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觉得很有挑战性,有成就感,也非常有意思的时候,那你就要去做,而不要去考虑它在短时间内能否给你带来巨大的财富。那究竟最后目标能否实现呢?其实只要你真的付出努力、付出心血,用最大的热忱,目标最终也许会实现。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最晚不过后天,定会有所收获—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这是他向我们传递的使命。
想起当年对刑法的学习成绩最高,但没有太大兴趣接触犯人,所以对检察院的职位兴趣也就一般般。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刑辩、刑诉对于中外不同的法系来说,国内所做无罪辩护的,难、少、变。也想到当年在北方,不说哪里了,用钱换命的也不说没有,所以为嫌疑人保护正义,法律援助,难。此作者还是挺不错的经历,学刑法的接案子最好还是有大学教学的背景,有工作经验和人脉,这就是不同的合伙人了。
律师的任务是说服法官是一个伪命题。法治尚未建设成功的时候,法官并不是一个可以独立做出案件裁判的个体,两审终审制得不到坚守的法治怎么能是成功的法治呢?作者是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做事追求细节,一丝不苟,对待案件足够认真、足够执着,很多做事态度、灵活的思维方式、走火入魔的思索研究以及终身学习的观点,令人佩服也值得学习。但是有的地方也让我感受到过于强调律师的作用,甚至有点极端。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当然毫无束缚,但是法官和检察官并非完全自由。控辩冲突还可以说是天然的,但是辩审冲突则是一种非天然产物。而且作者本人也是站在一个知名刑辩律师的立场上,很难说普通律师能够拥有践行作者观点的底气和能力,自身难保时又何谈正义?部分字里行间也会感觉到一丝不舒服,作者过于强调律师的作用,过于强调法庭外律师的作用,过于强调利用舆论,利用政策,作者善于利用语言表达来突出自己想要的结果,那这些书中的文字是不是也让人怀疑系作者美化或者修辞过的产品?虽然言辞间已加以修饰,但是还是让人感到是否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具体以及更多不予置评,仅个人感受。总体还是希望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不要再有刑讯逼供,不要再有冤案,一个美好而朴素的愿望。
《刑辩私塾》 作者有时候甚至极端地认为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并不是培养出来的。 道理很简单,对一个具体的自然科学技术问题而言,一般是学历越高、职称越高的人解决的可能性越大。 但刑事辩护就彻底不同了。 这个领域充满了太多的变数,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断,不同的地区也可能会判出不同的结果。 至于辩护律师,那就更具特殊性了,不同的辩护人,同样的案件有的判了重刑,有的判了轻刑。有的案件一审律师辩护成了死刑,二审律师却可以辩护成无罪。 有的案件在辩护律师的卓越辩护下检察机关一而再、再而三地变更罪名起诉,最后只好撤诉,这一切都充满了无尽的魔幻。 实践中的司法简直就是一个万花筒,令人眼花缭乱。的确,刑事案件的审判和辩护本就没有所谓的“客观真相”,各方都在尽可能地讲述自己的“法律事实”。
私以为,《刑辩私塾》值得每一位青年律师拜读,本书前半部分讲述刑辩律师应当具备的思维,后半部分则是实战篇,阐明刑辩的阅卷和法律辩论。在此记录本书提及的阅卷和辩论技巧。 第一部分 关于阅卷技巧 作者的观点是五大要件,一是地毯式搜索;二是掘地三尺;三是跳出案卷;四是解构、重建证据体系;五是逻辑重建。 首先,地毯式搜索和掘地三尺皆在强调阅卷应当越细致越好。作者的建议是一本一本地阅卷,边看边记,看到一个问题便第一时间记录下来;看完之后再来第二遍,新的问题也一一记录下来;也可以带着问题阅卷、思考。 其次,跳出案卷即防止单纯的案卷主义,细究案卷中可能被忽视的证据。 最后,解构、重建证据体系和逻辑重建。我们得知悉,案卷是依据控告的逻辑体系制作的,案卷、起诉书等以论证嫌疑人构成某罪为主体。因此,我们可不能被该种逻辑体系带偏,我们得——“跳出公诉机关移送的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通过系统审查、排查,以及必要的调查取证,形成辩护人的无罪或最轻的证据体系”。在四大要件和证据体系的基础上,建构新的入罪逻辑体系。构建的过程,我们的方式可以是编制图表(将涉及的人、事、物按时间顺序逐一列出来),或者编制阅卷笔录。 第二部分 法庭辩论 首先,法庭辩论的常见问题——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念辩护词。 其次,辩护意见如何呈现——抓住核心要点。作者认为,第一,辩护意见的内容,应当由核心的辩护观点、严密逻辑、充实的理论组成;第二,树立一种信念,即我们辩护的目的即说服法官,因此我们表达得清晰、讲得容易听懂;第三,质证时,不需把每个证据都展开质证,捉住关键证据加以质证即可。 再有,敢于创新、突破。部分案件,虽然当地基层法院有先例,但先例一定是对的吗?我们可以自寻观点,尝试突破。 最后,政策性辩护,对于民营企业,可以利用保护民营企业的倾向性政策加以辩护。
朗朗有光照——2023年第92本 电影《我本是高山》以争议的名义冲上热搜,一时间各路神仙人仰马翻,它代表了同一类价值观的集合,另一类价值观的倒戈,永远不会拉扯后获得和解,也不会有一边倒的输出碾压,持续对立左摇右摆将成常态,像第一天恋爱,一句承诺是表达确定,如果缄默,仪式感就打了折扣。 因人而异喜欢或讨厌被确定的世界,一桩悬案都盼着真相大白,而未解之谜也有它神秘的魅力。我想看到重庆那对将孩子推下搂的狗男女速速上西天,也想看到南大碎尸案的凶手早日被捕,还想看到女魔头劳荣枝的死刑裁定尽快被核准。在维护正义的法律面前,迫切需要一个确定性——比恋爱更迫切。 不明所以的人们,往往会认为替魔鬼辩护的律师毫无人性,于是千夫所指,当然作为一份职业有利可图,实际上也客观反映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只要没盖棺定论,任何嫌疑人都有机会活命甚至无罪释放,控辩要平等武装,天平一旦有所倾斜,法律的意义就是一纸空谈。 有一个观点特别认同:作为律师,无论你的客户曾做过多么伤天害理的勾当,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如果为他收集大量证据,做无罪的辩护,而不是乞求减刑或者缓刑。这应该是律师的本能,只有长时间使尽浑身解数打不开突破口的阶段,才能考虑退而求其次,也是职业素养的体现。 和中国的成文法不同,欧美的法律大都是判例法,判例法对经验的要求很高,它强调遵循先例,所以当年被写进教科书的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在铁证如山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因为一段涉及种族歧视的录音,局势被逆风翻盘,这就是上面提到的突破口,有些突破口竟然还会不期而遇,那又是一眼醉千山的独特缘分。 冤假错案逼着“决定别人命运的别人”,时刻持怀疑态度,完美的量刑始终是张空头支票,相信有光,相信良知,相信正义必胜,相信价值观无法凌驾于天道,才能越来越趋近于完美。
实习的时候因为不知道阅卷笔录怎么做打开了这本书 实际上这本书中关于阅卷笔录的内容主要是阅卷笔录的重要性,对于具体的制作并没有起到指导作用。 不过也正是因为了解了制作阅卷笔录的重要,我很用心的制作了阅卷笔录,梳理了案件的人物关系和时间线,在书里过程中还对于案件的突破有一点点小发现。 虽然最终实习结束了,我不知道那个案件最终的结果,但我想我的阅卷笔录也一定会帮助当事人一点吧,对于自己在实习期间做的工作评价就是无愧己心了。 当时我就觉得这本书是值得读完的,做有理想有热爱、有情有义、有责任有担当、合法合规做好自己工作的人,这很困难,但是是值得追求的事情。 我一直希望像《better call Saul 》里的Kim一样,在做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为处于底层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但最近发生在家人身上的事情却让我感受到很无力。 我不禁感叹诉累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多么大的压力,交通不便、文化匮乏让人很难去应对突入其来的灾祸,我看着家人是如何一步步对维权充满信息再到失去信心。 我也随着他们一点点的失去信心,百无一用是书生,四年的学习究竟给我带来了什么?我获得了对法治的信仰,却没有获得在真实世界里运用它的能力。 越渴望正义的人越容易感受到无力感,但我不希望自己在这种无力感中迷失,我坚信这是生活给我上的一课,它提醒我做的还远远不够,生活对普通人而言就是如此无情如此惨烈,自怨自艾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在下一阶段的学习中不仅掌握更多的知识,还要好好认识真实的世界,掌握在真实世界中存活的能力。 永不妥协。
柏拉图说过“所谓正义即各司其职”,书中作者也表示“做刑辩律师,不应当以迅速结案为目标,而应当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基点,这个基点决定了刑辩律师的进与退,进与退都围绕着这个基点来。用阳明先生的理论讲,此即刑辩律师的“良知”
很有实战性的一本书,非常适合怀揣着当刑辩律师理想的法学生们。 感觉正如书中所说,要想当一名优秀的行辩律师,他一定具备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他一定兼具坚忍不拔的毅力,他一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风浪,他始终能尝试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试着把他的委托人解救出来。 感觉就目前而言,许多想从事刑辩工作的法学生们现在面临着一些困境,就比如总体而言,刑辩律师的收入相对于其他律师而言要低,辩护的案子难度而言也相对较高一些,很考验律师的个人经验和能力,而且甚至有时还会面临着一些生命危险,甚至被冤枉面临牢狱之灾等。所以如果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就必须具备有情,有义,有智慧,所以这条路必定不是一条一帆风顺的道路。但是正如作者所说,不管有多难,只要你对法治怀有温度,就会收获有温度的法治。 同时看完电影《第二十条》之后,这种感触就更加深刻了。法律的条文规定的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千变万化还是存在矛盾的,很多时候真的非常考验辩护律师辩护的艺术。同样的案件,倘若律师倾注情,义,同情心,那所带来的辩护效果一定是不同于敷衍了事的套路辩的。 ps:推荐一下电影《第二十条》,真的很有意义的一部电影。《第二十条》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想是遇见霸凌时,有人能冲出去制止,是遭遇压迫时,不再走投无路,是他人有苦难时,你有勇气施以援手,是你遇到困难时,还有底气反抗不公。 是让孩子可以天真,让大人可以安稳,是让强者不作恶,让弱者不恐惧,是让好人能放心地做个好人,其他的都交给法律。 是为弱者鸣冤,是为苍生请命,是让儿时追逐过的勇气和正义,经年之后仍然可以无所顾忌的存续。 我们的法律,不能只顾着正确,而忽视了正义。
以往了解一般的案情大多通过媒体报道,虽然有些媒体报道也比较周全,但只是针对个别案例,了解缺乏系统性。通过此书进一步了解到公安办理侦查案件、法院判案、检察院起诉或抗辩案件、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操作/作用以及相关方面鲜为人知的内容。 原本案件的办理与判决,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实践中却迥然各异。至少从本书所列举的案件中,可以看出案件在判决中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差异,其差异性源于方方面面的因素,既有客观条件限制,更有主观认知度区别,甚至还有案件被某些人刻意扭曲…… 作为以辩护为主业的律师,其队伍也是形形色色,甚至良莠不齐,除了业务能力,更有敬业精神和他们所坚守的良知底线。 在某些情境下,能成为懂业务、有良知和守底线的“善辩者”应该有较大难度,若能成为优秀的“善辩者”应该说更是难上加难。正如书的末尾所言,成为优秀的刑辩律师往往天生就具备能够成功的一些基本素质:他一定具备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一定兼具坚忍不拔的毅力,一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风浪,始终能尝试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试着把他的委托人解救出来…… 时代需要更多这样的“善辩者”……
2024 No 10,刑辩私塾 by朱明勇,一本刑事律师记录的“真实”执业经历。在真实上面加上引号是为了保证真实性,因为,一本书不可能完全真实反映全貌,能说的不能说,不能说的更不能说,个人认为,才是安身立命之法,也才是这本书可以出版的法则。 不过,无论怎样,在现有情况下,这本书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与本书作者比起来,作为律师,我确实是给刑事律师抹黑了,即便刑事案件的处理仅仅是我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也感觉是抹了黑。因为,书中记录的种种刑事律师劣习我都有。 首先,虽然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已经是十五六年前的事情了,但当你的最后陈词,由于属于书中所说的陈词滥调系列,依然历历在目,比如“存在某某情节”,“认罪态度良好”。总之,几个刑事案件掐头去尾中间填个空,就是最后陈述了。 其次,上述劣根性的原因认真分析,无外乎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自己的软弱、懦弱和随大流。记得第一次做法律援助的案子,真的非常开心,因为,真的很希望自己认认真真阅卷,找出法律问题。但梦想是好的,痴心妄想却也是真的。还记得在庭上,法官催着年纪轻轻的我,赶紧说,没时间了。一个小小的我,就真的被吓住了。当我还想用法律条文挣扎一下时,法官就一句:你是法官,我是法官,你懂还是我懂。当你的我,真的长得一米七的大个,却只有一颗17克的小心脏,被噎得不知所措。立马就怂了。 后来,又有老律师教育我,你就别那么认真了。法律援助走个过场就行了,没有人真的期待你扭转乾坤。而且,就几百块钱,还不够你去趟看守所来回的打车钱呢。是的,北京的看守所都好远。 即便如此,我觉得自己还是有良知的律师。例证就是,一般法律援助的案子会见两次最多了。很多人就去一次。而且判决之后都不会再管。但是,有一次一个犯人希望判决之后再见我一次,我承诺了,却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去成,这件事一直记到今天。我不知道他想见我的原因,但我真心会觉得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律师的承诺。 上述主观原因说完了,客观原因呢,还是本着少说话的原则,就别给自己找事儿了。也少写一些字。 总之,这本书的作者感觉上是一位有情怀的同行,表示敬佩。 推荐! PS:真正毫无背景可言的人走上刑辩律师的道路,对你和你们表示佩服,也希望你们一直有担当地走下去。
「只要你对法治怀有温度,就会收获有温度的法治。」 一直都很喜欢看推理犯罪类的影视或文学作品,而后会爱听一些现实的案件分析和讲解,从来也是抱着“看客”的心态去了解法。再到听罗老师的课,看b站韩律的视频,读相关的书籍——越发认识到“法律”甚至“刑法”真是牵系着普罗大众的命运,兴趣也越来越浓了起来。 是在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第一次注意到“辩护律师”的职业,留意到这个群体正在奔走的事。而在写书评的现在,刚刚看完电影《第二十条》的结局(此前留着最后大结局没看完),因此觉得非常割裂和唏嘘。电影的美好结局或许是所有人,特别是法律人的美好愿景吧。但那么顺利温暖、具有人情味的“演讲”在现实生活中是近乎不可能上演的。特别是当我看到书中的现实——很多辩护律师发言五分钟就会被打断——以至于我在看完电影之后,反而觉得空落落的。 还有很多人在努力吧?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 四个字,何其艰难。 –––– 读本书真的就如同坐在“私塾”中听师传道授业,有许多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论。本书「收录的是一些个人的思考、办案经验的分享和团队庭后的案件复盘」,没有晦涩难懂的法条和高深的法言法语,外行人读来也很是受用。 「刑事辩护是一场生命的博弈」。 死刑案件,是真正为了生命去辩护,一旦有冤假错案,被牵扯其中的是好几个家庭的命运。特别是在有国家公权力违法插手的一些案件,控辩双方地位根本就是不平等,被告人是处于完全的劣势,在这种情况下一条生命就此冤死,甚至不会泛起一点波澜。因此更需要“辩护律师”的存在,破解、拆分“犯罪事实确实充分”的案件,让正义不需迟到。 「刑辩律师的风险无处不在。」 刑辩律师不仅也许会受到公众的非议,还会在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思维惯性或固有偏见下,成为“对立面”的代表。 但「做刑辩律师,不应当以迅速结案为目标,而应当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朱律最后说: 「我一直认为,优秀的刑辩律师往往天生就具备能够成功的一些基本素质:他一定具备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他一定兼具坚忍不拔的毅力,他一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风浪,他始终能尝试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方法试着把他的委托人解救出来。」 时代越是蓬勃,个人越要踏实、冷静、沉淀。 –––– 朱明勇律师提到的许多作为成功的辩护律师需要具备的素养和需注意的问题,也是各个领域和行业适用的。 读本书过程中尤其佩服朱律的“细致”。做事简直比我头发丝还细—— 「每遇到一个案件,都要将相关罪名的理论重新学习一遍。」 「我的习惯,阅卷就是像看小说一样仔细,从第一页,一直到最后一页,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小细节都不能放过。我阅卷的时候一定要做笔记,从第一本卷开始,遇到任何一个问题都要记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问题,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错别字。」 除了理论,案件涉及的其他领域里的各个概念和定义、案件的各种背景、适用法律里的法律解释等每个环节都需要抽丝剥茧,从而寻找突破口——这需要人愿意耐得住寂寞和繁复,并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再进而去不厌其烦地提出并解决问题。 能做到这个程度,什么事做不好呢? 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思维的开阔也是值得留意和学习的—— 「思维问题其实是一个逻辑问题」。 作为一个典型p人,此刻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的欲望达到顶峰。如果能做到全方位逻辑分析,不仅遇事可以更理性冷静,不易被他人的逻辑绕进去,也可以很有体系依据地保持自己的思考。想要破局,就得另外重建自身逻辑证明体系。 再有,就是为手中的事尽一切努力—— 「刑事辩护没有边界。」 「只要不违法,不违背道德伦理,我们都要尝试。」 会花5个小时和委托人会见聊不着边际的天、解释完名词的概念之后还要细致地准备好权威教材、即使是二审才参与案子也要研究透,也要尽力去争取各个层面上的空间,争取机会等等。潜心扎实地把手中的事做好、负责到底,这种“较真”和“热情”是遍地尸体的社会最最需要的。 当然,律师,或者说个体的努力是不够的—— 「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压力不仅仅是提高业务水平、辩护技术层面的,还有博弈的平台是否公正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 不论任何领域,都需要观念、制度层面上的进步,整个社会才会无限接近于正义,才会各个层面上的“越来越好”。 –––– 我总是能阴差阳错地在同时读的几本书中找到呼应的地方😸。本是三心二意来着,但却因此收获了更立体的读书体验。因为在读《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中被科普了许多基本的司法知识,尤其深刻地认识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贯彻意义,再看本书就非常自然丝滑地理解了朱明勇律师想要表达的意思。不然如果我上来就读本书,也许会不明所以,也会无知地认为辩护律师总是“帮坏人”,阻碍正义的伸张。但实际上,冤案是可以真实地摧残好几个家庭的命运的。国家公权,也是非常需要辩护律师们的监督和制衡的。 而前者中提到的好几大冤案,如张氏叔侄案、佘祥林杀妻案等等,在本书中也有提及。特别是张氏叔侄案的翻案,竟然也有朱律的参与,该案在本书中也被补充了许多细节。梦幻联动了属于是,阅读体验🆙。 罗老师说,“法律是有滞后性的”。 那么在一些没有被小小屏幕囊括的角落,正义与公平是否也是滞后的呢? 每个人都知道要司法独立,但因无可避免的政治问题,所以只能“更独立一些”或者“做得更好一些”。在庭审战场上战斗的律师们,应该对此更有体会。无奈和限制总是有很多的,甚至还会面临良心与金钱的抉择。但朱律师此番“倾囊相教”,又极力呼吁年轻律师们做到“有情、有义、不逾矩”,我作为一个“外行读者”很是感谢。很是感恩这群人。因为有ta们,有司法领域内奔波的所有人,或者是因为有这多变繁杂的案件,我国的司法制度才会慢慢完善起来。 “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期待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敬个礼。
这是一本读完后想全心全意推荐的书。刚经历了法学理论知识充填的我太需要这本书对理论知识的具化,满足了我从书本走向法庭的脑海模拟。这是一本介绍法理知识背后原因的书,为什么疑罪从无,认罪认罚制度的缺陷在哪里,与国外刑罚可以讨价还价的制度相比优缺点在哪里,上诉不加刑制度以及具体刑名比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在实践中产生的矛盾等等。打开象牙塔里的大门走向现实世界,也许伴随的是一地信念的破碎,如何建立强大的内心坚定不移的走向法治理论的目标,太需要运作知识的技巧,一如作者朱明勇律师所说,他不喜欢技巧这个词,而应该用技能,辩论用的是专业知识,是一种技术,一种技能,而不是讨巧。律师本该严谨,在严谨的基础上用情怀做事,有情有义,做有温度的辩护人。我很喜欢作者对这个“义”字的解释,是一种民族大义,正义。而不是义气。这才是法治需要的精神。 阳光是最好的杀虫剂。我们需要星星之火的勇气去一点一点吞噬黑暗,冲破黑暗,走向胜利的彼岸,实现阳光下的法治。律师更像是一种民间可以制衡政府公权力的力量,不断的吸收法治理论,树立法治精神,积累法治经验,推动法治进步。一场辩护不在乎有多精彩,而是通过和公诉人之间一次又一次的博弈,辩理明情,还原事情本来的样子,有理有据抒发最朴素的正义感,实现惩罚犯罪,救赎心灵。我从不认为法律是照本宣科,照章办事,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条文,运用法律的却是充满七情六欲的人,溯及源头还是做好人的工作。我始终认为,经验大于逻辑,逻辑是没有感情的法律条文,而经验则是充满七情六欲的人。如何在一堆逻辑堆砌成的事实证据面前找到破茧成蝶的一丝微光,离不开法律人长期在各种案件办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对自己的委托人报以温度,聊最痛快的天,无案而谈,了解他的一切,拒绝走马观花式的交谈,拒绝套路辩。毕竟, 无罪辩护才是每一个委托人心底最想要的答案。
《刑辩私塾》:刑辩律师的智慧与情怀 在法治社会中,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不可或缺,他们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正义的代言人。朱明勇律师的《刑辩私塾》一书,为我们揭示了刑事辩护的精髓,让我们深入了解了刑辩律师的智慧与情怀。 《刑辩私塾》是一部以刑事辩护为主题的专著,作者朱明勇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为我们呈现了一部精彩纷呈的刑辩艺术。书中通过对个案的办理过程的复盘、思考和总结,传授了具体的刑事辩护理念、思维和技术,使读者能够从中领略到刑辩律师的风采和智慧。 在书中,朱明勇律师强调了刑事辩护的本质:对抗。他认为,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坚守中立立场、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是法治文明的必然趋势和根本要求。刑辩律师作为辩护制度中的主体力量,应当穷尽一切努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辩护权利、恪守职业道德以及提升辩护能力,在“控辩审”的动态平衡中维持司法公正。这种对抗性不仅体现在法庭上,更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刑辩律师需要在各个方面与公诉机关进行较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刑辩实践中,朱明勇律师拒绝“套路辩”,注重颠覆性辩护思维的培养。他认为,辩护律师不应当机械地适用法律,而应当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重新构建一套证明体系用于办案。这种颠覆性思维不仅要求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更要求他们具备勇于挑战权威、敢于创新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得朱明勇律师在刑辩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除了智慧之外,《刑辩私塾》还展现了刑辩律师的情怀。朱明勇律师在书中多次强调,刑辩律师的职责不仅在于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更在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尊严。他们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让当事人在面对司法审判时感受到温暖和力量。这种情怀不仅体现了刑辩律师的人文关怀,更彰显了他们的职业责任和担当。 在《刑辩私塾》中,朱明勇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深刻的思考,为我们呈现了一部刑辩艺术的瑰宝。他用自己的智慧和情怀,为我们揭示了刑事辩护的奥秘和魅力。这本书不仅是对刑辩律师的致敬,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和传承。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朱明勇律师的《刑辩私塾》将继续启迪着一代又一代的刑辩律师,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说到阅卷,这又要说到我之前一直强调的刑事辩护一定要有无罪辩护的思维。因为所有的刑事案件,拿到了案卷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之后,我们不能按照它原有的证据体系看。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推翻现有的证据体系,因为这些证据和案卷材料经过了侦查、经过了审查起诉,甚至可能经过了法院的一审或二审,这时候的证据体系都是要证明甚至曾经已证实当事人是有罪的。我们的出发点是从无罪辩护的角度来看待,要带着疑点来看案件,你要思考,如果要证明我这个当事人是无罪的,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就要收集这些方面的证据。针对检察院的指控,或者说针对法院之前作出的有罪判决,我们不能仅仅以一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草率地提出辩护意见。我们必须要详细地论证:事实不清是如何不清,证据不足是哪里不足。有时候甚至需要多轮、多角度论证。”
#读书笔记 《刑辩私塾》 推荐指数:※※※※ 推荐原因:本书是一本开启刑辩思维的启蒙读物,通过很多经典刑事案件深入浅出地向读者解释了刑辩过程中的对抗性思维,颠覆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 朱明勇律师通过他浩如烟海的专业积累和赤忱的内心向我们娓娓道来的阐述了一个专业的优秀的刑辩律师会碰到什么样的困难,应当以何种方法,姿态,以及心态去对待每一个交到他手上的案子。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他的初心。 “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收到威胁的时候,他把他自己托付给你,这绝不能和一般的商业贸易等同”——这是他的责任。 “不要想在检察院、法院的案卷里跳什么毛病就能够一招制胜,然后全盘扭转,获得无罪判决的结果。几乎没有这样的可能性。我们需要重新构建一套证明体系”——这是他跳出惯性思维框架的方法。 “我们在针对公诉人的指控逻辑时,可以考虑把它比较简单的证据链条分解开,然后加进去更多、更细的环节。就是三个环扣起来的链条,我们把它解构成8个环节,8个环节里面有7处可以切断,那我们成功的概率就提高了”——这是他抓魔鬼于细节的手段。 “人的一生是有限的,当你在有限的生命中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觉得很有挑战性,有成就感,也非常有意思的时候,那你就要去做,而不要去考虑它在短时间内能否给你带来巨大的财富。那究竟最后目标能否实现呢?其实只要你真的付出努力、付出心血,用最大的热忱,目标最终也许会实现。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最晚不过后天,定会有所收获—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这是他向我们传递的使命。
想起当年对刑法的学习成绩最高,但没有太大兴趣接触犯人,所以对检察院的职位兴趣也就一般般。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刑辩、刑诉对于中外不同的法系来说,国内所做无罪辩护的,难、少、变。也想到当年在北方,不说哪里了,用钱换命的也不说没有,所以为嫌疑人保护正义,法律援助,难。此作者还是挺不错的经历,学刑法的接案子最好还是有大学教学的背景,有工作经验和人脉,这就是不同的合伙人了。
律师的任务是说服法官是一个伪命题。法治尚未建设成功的时候,法官并不是一个可以独立做出案件裁判的个体,两审终审制得不到坚守的法治怎么能是成功的法治呢?作者是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做事追求细节,一丝不苟,对待案件足够认真、足够执着,很多做事态度、灵活的思维方式、走火入魔的思索研究以及终身学习的观点,令人佩服也值得学习。但是有的地方也让我感受到过于强调律师的作用,甚至有点极端。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当然毫无束缚,但是法官和检察官并非完全自由。控辩冲突还可以说是天然的,但是辩审冲突则是一种非天然产物。而且作者本人也是站在一个知名刑辩律师的立场上,很难说普通律师能够拥有践行作者观点的底气和能力,自身难保时又何谈正义?部分字里行间也会感觉到一丝不舒服,作者过于强调律师的作用,过于强调法庭外律师的作用,过于强调利用舆论,利用政策,作者善于利用语言表达来突出自己想要的结果,那这些书中的文字是不是也让人怀疑系作者美化或者修辞过的产品?虽然言辞间已加以修饰,但是还是让人感到是否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具体以及更多不予置评,仅个人感受。总体还是希望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不要再有刑讯逼供,不要再有冤案,一个美好而朴素的愿望。
《刑辩私塾》 作者有时候甚至极端地认为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并不是培养出来的。 道理很简单,对一个具体的自然科学技术问题而言,一般是学历越高、职称越高的人解决的可能性越大。 但刑事辩护就彻底不同了。 这个领域充满了太多的变数,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断,不同的地区也可能会判出不同的结果。 至于辩护律师,那就更具特殊性了,不同的辩护人,同样的案件有的判了重刑,有的判了轻刑。有的案件一审律师辩护成了死刑,二审律师却可以辩护成无罪。 有的案件在辩护律师的卓越辩护下检察机关一而再、再而三地变更罪名起诉,最后只好撤诉,这一切都充满了无尽的魔幻。 实践中的司法简直就是一个万花筒,令人眼花缭乱。的确,刑事案件的审判和辩护本就没有所谓的“客观真相”,各方都在尽可能地讲述自己的“法律事实”。
私以为,《刑辩私塾》值得每一位青年律师拜读,本书前半部分讲述刑辩律师应当具备的思维,后半部分则是实战篇,阐明刑辩的阅卷和法律辩论。在此记录本书提及的阅卷和辩论技巧。 第一部分 关于阅卷技巧 作者的观点是五大要件,一是地毯式搜索;二是掘地三尺;三是跳出案卷;四是解构、重建证据体系;五是逻辑重建。 首先,地毯式搜索和掘地三尺皆在强调阅卷应当越细致越好。作者的建议是一本一本地阅卷,边看边记,看到一个问题便第一时间记录下来;看完之后再来第二遍,新的问题也一一记录下来;也可以带着问题阅卷、思考。 其次,跳出案卷即防止单纯的案卷主义,细究案卷中可能被忽视的证据。 最后,解构、重建证据体系和逻辑重建。我们得知悉,案卷是依据控告的逻辑体系制作的,案卷、起诉书等以论证嫌疑人构成某罪为主体。因此,我们可不能被该种逻辑体系带偏,我们得——“跳出公诉机关移送的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通过系统审查、排查,以及必要的调查取证,形成辩护人的无罪或最轻的证据体系”。在四大要件和证据体系的基础上,建构新的入罪逻辑体系。构建的过程,我们的方式可以是编制图表(将涉及的人、事、物按时间顺序逐一列出来),或者编制阅卷笔录。 第二部分 法庭辩论 首先,法庭辩论的常见问题——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念辩护词。 其次,辩护意见如何呈现——抓住核心要点。作者认为,第一,辩护意见的内容,应当由核心的辩护观点、严密逻辑、充实的理论组成;第二,树立一种信念,即我们辩护的目的即说服法官,因此我们表达得清晰、讲得容易听懂;第三,质证时,不需把每个证据都展开质证,捉住关键证据加以质证即可。 再有,敢于创新、突破。部分案件,虽然当地基层法院有先例,但先例一定是对的吗?我们可以自寻观点,尝试突破。 最后,政策性辩护,对于民营企业,可以利用保护民营企业的倾向性政策加以辩护。